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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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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 年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工 作计划供借鉴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 坚战的收官之年。XXXX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习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__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文件精 神,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紧紧围 绕实施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 全面整合执法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农资监管手段,加大农 业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的作用,全市农 业综合执法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 下: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大队自 1 月 24 日开始,深入各乡镇辖区内人员密集、人流量大 的农(集)贸市场、超市及特种养殖基地摸排宣传、监督检查。一是 加强源头防控措施,集中力量联合强化对特种养殖基地、农(集)贸 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禽类、野生动物等交易、屠宰的监管。二是 督促特种养殖基地在疫情解除前每日按照卫生条例和本次疫情防控 要求对场地和动物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严禁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三是督促农产品交易市场,一律关闭辖区内各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及屠 宰活动。四是加强对从事市场经营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科普宣传 工作。 截止 2 月 25 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74 人次,执法车辆 14 车次, 对全市辖区范围内 3 家次竹鼠、豪猪特种养殖基地、6 家次畜禽规模 养殖场,24 个次农(集)贸市场、74 家次活禽交易宰杀店、6 家次 餐饮店、6 家次超市进行排查、监督检查。发放《XXXX 市农业农村局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市 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2020 年第 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材料 230 余份。通过微信、QQ 等进行疫情防控宣传 110 余条。 二、农资市场监管情况 (一)违法销售、使用除草剂等农药专项整治 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 业增产农民增收,大队自 2 月 27 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销售、 使用除草剂等农药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和农业面源 污染防治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加快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打下坚实基 础。 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231 人次,执法车辆 58 车次,对 全市 8 个乡镇 25 家农药经营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签订《农药诚信经 营承诺书》25 份。重点检查农药经营门店是否存在经营禁限用农药、 高毒高残留农药、假冒伪劣农药、过期农药和上架销售除草剂等行为; 是否存在购销台账记录不全、与其他物品汇杂销售、不按要求摆放的 情况。对存在上述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严厉查处街天无证 非法流动摆摊经营农药行为,共没收街天无证流动摆摊销售除草剂等 农药 27 件(500 余市斤),老鼠药(溴敌隆)2 公斤。通过两个阶段 的集中专项整治,目前农药市场秩序得到全面治理,全市 25 家农药 店无上架销售除草剂等高毒高残留农药。 (二)春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 63 人(次),车辆 15 车(次),对全市 8 个乡镇 23 家种子企业的门店进行监督检查,并分别签订了《种子经 营质量承诺书》。抽取种子样品 94 个,代表种子批 125.7 吨。其中 杂交玉米抽取 72 份样品,代表种子批 114.3 吨、杂交水稻抽取 22 份 样品,代表种子批 11.4 吨,样品抽取率达 100%。 1、经营主体合法性。种子经营备案登记和种子经销人员持证上 岗检查情况:种子经营网上备案 24 个经营门店 419 个品种,备案受 理 22 个经营门店 404 个品种。在检查中发现有 2 家种子经营门店部 分品种备案不及时及上传资料不全(原因:正在申请办理备案证书); 不存在无证经营现 2、种子经营档案及购种凭证检查情况:在检查的种子经营门(店) 中,销售的种子都已备案、不存在超范围经销;没有再委托和拆包销 售等现象。种子经营档案(两证两帐)规范、基本规范的有 20 家, 占检查总数的 87%;不规范的有 3 家,主要存在不开购种凭证;台帐 记录不及时。 3、种子标签标注检查情况: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 管理办法》规定,检查 27 个种子标签中,符合要求的种子标签有 27 个,占检查总数的 100%。且二维码制作规范和可追溯实现。 4、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的检查中,销 售的种子均为我市准入品种,没有未审先推的种子,检查的 27 个品 种都符合要求,符合率 100%。 通过监督检查,未发现经营假劣常规种子行为,但是部分经营户 在销售蔬菜种子当中依然不规范的品种,执法人员对这部分产品的经 营户做了限期改正和清退的要求,同时现场宣传《种子法》和《农作 物种子标签使用说明》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农兽药整治百日行动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及时发现禁限 用农兽药违法销售、使用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大队按照《XX 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农兽药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XX 农办发〔2019〕393 号)文件要求,于 1 月 1 日至 3 月 10 日,共出 动执法人员 48 人次,执法车辆 15 车次,对我市农兽药经营主体、种 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农药经营店 28 家次、兽药经营店 11 家次、规模养殖场 3 家次。未发现违规销售 假劣农兽药行为。 (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 3 月 10 日,全国、全省 2020 年春耕备耕农资打 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xx 省 2020 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 动实施方案》、《XX 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0 年农资 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XX 农办发﹝2020﹞61 号)文件精神, 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 全市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XX 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 2020 年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XX 农办发〔2020〕61 号)文件要 求,大队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行动,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175 人次,执法车辆 50 车次, 检查种子经营店 23 家次、肥料经营店 21 家次、农药经营店 60 家次、 兽药经营店 40 家次、饲料经营店 71 家次。检查中未发现销售假冒伪 劣农资情况,对存在台账记录不全、无专柜销售、药品摆放不规范、 与其他物品混杂销售等情况的经营户 12 户,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 整改。 (五)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 根据农业农村部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部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的 通知》(X 牧发〔2020〕20 号)、《xx 省农业农村厅 xx 省交通运输 局 xx 省公安厅转发农业农村部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违法违 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文件的通知》(X 农牧〔2020〕27 号)及《XX 州农业农村局 XX 州交通运输局 XX 州公安局转发关于开展违法违规 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文件的通知》(XX 农发〔2020〕106 号) 要求,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炒猪”、 违法违规调运等行为,保障生猪规范有序调运、确保恢复生猪生产安 全生产环境,我市公路动物临时监督检查站 24 小时值班,对进出我 市及经过我市的生猪调运车辆加强查证验物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 责,严防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行为发生,截止 9 月 11 日两个防堵点 共检查车辆 609 辆,检查生猪 7096 头。 (六)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日常监管 大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175 人次,执法车辆 46 车次,在 XXXX 市 辖区内开展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督执法检查,累计检查 兽药经销店 31 家次、化肥经销店 29 家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销店 69 家次。对部分摆放不规范、制度未上墙、销售台账记录不全的经 营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4 份,要求限期整改。 (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 2020 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优化我市营商环 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转发 xx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 知(XX 农便签〔2020〕148 号)文件要求,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农资市 场开展无证无照查处工作,通过全面的检查,我市 25 家农药经营、 20 家兽药经营店、23 家种子经营店、26 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店、 16 家水产养殖户均有证照。 全年各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 份, 责令涉嫌违法经营户限期按整改要求改正其违法行为。 三、渔业渔政执法情况 (一)2020 年禁渔期工作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维护自然水域生态平衡,切实加强 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渔业生态 环境,促进全市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州关于做好 2020 年 禁渔期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关于印发《xx 省“中国渔政亮剑 2020” 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1、印发了《XXXX 市 2020 年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XXXX 市 “中国渔政亮剑 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XXXX 市打 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对禁渔期重点水域专项执法行 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违规渔具渔法专项清理整治、 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等渔业执法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压实主 体责任,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印制了《XX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140 余份,发放粘贴到各乡(镇);将《XX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禁渔 期制度的通告》录制成汉语和傈僳语双语版,及时传送到各乡(镇), 要求在各村、组进行语音播放宣传,并利用电视平台进行播报,做到 家喻户晓。 3、出动执法人员 90 人次,执法车辆 30 车次,开展禁渔期专项 执法巡逻检查,查获禁渔期非法下网捕捞 5 起,没收不符合规格的渔 网 10 张,渔笼 5 个;放生鲤鱼约 20 斤左右,劝返非法垂钓人员 35 人次,并现场进行禁渔期通告相关内容和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 传。 (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 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 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市林草局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 16 人次,执法车辆 4 车 次,检查 2 个特种养殖场,未发现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发放宣传材料 50 余份。 (三)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 为做好“中国渔政亮剑 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之打击电鱼活 动专项执法工作,持续加大对电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大队联合市 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 32 人次 执法车辆 8 车次,开展联动协同执法,深挖排查违法电鱼活动线索,严厉打击 违法电鱼活动、违法制造、销售电鱼相关器具的行为,加强对违法电 鱼活动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多水域的执法巡查力度,发放宣传材料 500 余份。 (四)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xx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违规渔具清理 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农办渔〔2020〕86 号)和《XX 州农业农村局 办公室关于抓好 2020 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XX 农办 发﹝2020﹞148 号)文件要求,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及各乡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一是检查各乡 (镇)店铺是否销售用于电鱼、炸鱼、毒鱼的物品和工具;二是检查 否销售不符合规格网具、电鱼器具等禁渔用具。共出动检查人员 82 人次,执法车辆 20 车次,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行动 32 次,召开违 规渔具清理整治会议 18 场次,发放宣传材料 142 份,检查渔具销售 门店 3 家,销售渔具摊位 20 个,收缴违规电鱼器具 2 套。 (五)开展 XX 中上游国家级特有鱼类保护区“绿盾 2020”遥感 监测点核实工作 根据《xx 省生态环境厅、xx 省交通运输厅、xx 省农业农村厅、 xx 省水利厅、xx 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联合开展“绿盾 2020”自然保 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和《XX 州生态环境局、XX 州交通运输局、 XX 州农业农村局、XX 州水利局、XX 州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联合开 展“绿盾 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共出 动执法人员 16 人次,执法车辆 4 车次,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对涉及我市 XXXX 段 XX 中上游国家 级特有鱼类保护区内遥感监测点 167 个(其中涉及农业用地和鱼塘 7 个,居民点 9 个,采石<矿>采沙点 2 个,乡村道路及桥梁 118 个, 易地搬及其他 31 个)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基本上与 xx 省生态环境 厅的卫星遥感经纬度吻合,为此建议对涉及 XXXX 范围的 167 个遥感 监测点给予销号。 (六)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1、根据《XX 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畜禽水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XX 农便签〔2020〕215 号要求,对水产养殖 户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在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国家禁止的饲料添加 剂和是否违规使用《兽药管理条例》禁用对兽药和化合物、人用药、 原料药以及假劣兽药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10 人次,执法车辆 2 车次,检查水产养殖 8 家,同时与水产养殖户签订《水产品质量安 全生产承诺书》8 份;向水产养殖户发放《水产养殖明白纸 2019 年 1、 2 号》和《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宣传材料 50 余份。 2、根据《XX 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渔业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XX 农便签〔2020〕111 号要求,对水产养殖户渔业生产 用电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水产养殖户的生产用电(增氧机、 排灌设备、饲料投饵机等线路)方面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30 人次,执法车辆 10 车次,检查水产养殖 8 家,与水产养殖户签订《XXXX 市 2020 年渔业生产安全责任书》8 份,发放宣传材料 300 余份。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一)协助开展农残检测抽样工作 共出动执法人员 12 人,在六 库城区各农贸市场、超市进行蔬菜农残检测抽样,共抽样 117 个蔬菜 样品。 (二)协助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湛江、XX 检测 组)、州农业农村局开展例行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共 出动执法人员 7 人次,在 XXXX 市范围内抽取畜禽样品 22 个、农产品 样品 25 个。 五、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工作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79 号》规定对车辆所有人和承运 人开展现场材料审核,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启用国家生 猪运输车辆备案系统的通知》(农牧便函[2019]1060 号)文件要求, 帮助车辆所有人或承运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牧运通”填报车辆信息, 并完成网络备案审核工作,截止 3 月 27 日共受理活畜禽车辆备案 43 车次(其中:生猪车辆备案 42 车次,活禽车辆备案 1 车次)。此项 工作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于 3 月 31 日交予 XXXX 市动物疫病预 防控制中心办理。 六、农机监理工作情况 (一)对辖区农机驾驶人员及农机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 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和《拖拉机和联合 收割机登记规定》实行对全市在册登记的农机拥有者和使用人员进行 执法监督检查职责。至目前,全市在册拖拉机数为 934 台,年内无新 增拖拉机,在册登记驾驶人有 2181 人,2020 年新增驾驶培训二期共 42 人,驾驶人持证率达 100%。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长效机制 1、加强与农业机化技术服务中心内部协作,及时沟通了解农业 机械及驾驶人员登记信息和动态管理情况,以便为农机执法检查提供 有效、准确的监管信息数据。 2、年内与市法院、公安交警、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协助办案 11 起(提供农机违法协查信息);协助市公安交警大队处理拖拉机 违法案件,吊销拖拉机驾驶证 2 本。 3、联合各乡镇农机管理站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及脱检清销工作, 共出动执法人员 48 人次,执法车辆 13 车次,深入 4 个乡镇,13 个 村民小组,检查拖拉机 60 辆次,普查拖拉机驾驶人 60 人次,下达《责 令改正通知书》111 份。 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情况 全年办理一般程序案件 5 起(办结 4 起、正在办理 1 起),其中: 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件 3 起;经营劣兽药案 1 起,涉 嫌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案 1 起;罚(没)款金额共计人民币柒仟陆佰贰 拾元整(¥7620.00 元整),均已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完罚(没)款; 没收劣兽药 1 盒。 八、联合执法情况 (一)大队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 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 2020 年“两会”和春季期间食 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 24 人次,出动车辆 4 台次, 检查食品经营户 24 户,检查食品小摊贩 38 户,检查餐饮单位 2 个, 检查药品经营企业 1 个,检查大型超市 1 个,检查粮点储备库 1 个, 粮点销售点 1 个,餐饮器具消毒经营户 1 户。 (二)大队联合市林草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 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合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 8 人次,执法车 辆 2 车次,监督检查上江镇养殖场 2 家,六库镇农贸市场 5 个,餐饮 店 6 家,超市 3 家。 (三)春耕备耕时期,按照《XX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 法销售、使用除草剂等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X 政办发﹝2020﹞ 7 号)文件和 XX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 市高毒高残留 农药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泸政办发﹝2019﹞119 号)文件 要求,大队联合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等部门, 共出动执法人员 21 人次,执法车辆 4 车次,到老窝镇、大兴地镇、 六库镇 3 个镇开展违法销售、使用除草剂等农药专项执法检查,共检 查农贸市场 3 个、农药经营店 3 家、种子经营店 2 家。 (四) 根据 XXXX 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7 月 28 日凌 晨 4:30 分,大队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 9 人次,执 法车辆 2 车次,对六库农贸市场生鲜猪肉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共检查 了江东三和农贸市场、江西交通小区农贸市场和江西福愿农贸市场 3 个农贸市场,经过检查,发现交通小区农贸市场正在销售生鲜猪肉的 2 个摊位不能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产 品上也未盖有动物卫生检疫部门的检疫公章,执法人员对这 2 个摊位 约 240 斤猪肉依法没收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九、宣传工作情况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 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品牌效应和示范 作用,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国试点工作,广泛动员社 会各方面力量,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大队出动 2 人次,到 上江镇大练地村城墙坝安置点参加 XXXX 市 2020 年春节文化科技卫 生“三下乡”活动。活动现场向搬迁点群众发放了《XXXX 市农业农 村局关于禁用除草剂的倡仪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保健品安全知识读本》、《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兽药安全使用 规定》、《草果 云黄连 滇重楼 栽培技术》等宣传资料 680 余份, 向群众讲解有关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解决群众现场咨询涉及种养殖业 疑难问题 60 件,达到了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初衷和目的。 (二)开展除草剂等农兽药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队出动执 法人员 11 人次执法车辆 3 车次,在老窝、大兴地、六库 3 个镇的 3 个农贸市场人员集中的地方以拉横幅,发放宣传单,播放双语宣传录 音资料等方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现场发放《农药管理条例》、 《禁限用农药名录》、《禁限用兽药名录》、《XXXX 市农业农村局 禁用除草倡议书》、《除草剂使用后带来的副面影响》、《农药的使 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兽药安全使用规定、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挂 历等各类宣传材料共计 1600 余份;指导和解答咨询群众 400 余人次。 通过宣传讲解,大大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有效解 决了盲目滥用或超剂量使用除草剂等农兽药的问题,为推进农资打假 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为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2020 年 9 月 4 日,根据 XXXX 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于开展 2020 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大队派出 2 名 执法人员参加由 XXXX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 2020 年“质量月”活 动,活动主题是“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活动现场共发放 宣传材料 310 份,其中: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手册 30 份、《严厉打 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防止病死猪肉进市场宣传海报》30 份、禁用限 用农药名录 100 份、XXXX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禁止销售除草剂的通告 80 份、农药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0 份、XXXX 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生 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的通告 20 份。 十、组织、参加执法培训情况 (一)为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大队在 5 月 15 日组织举办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分管 副局长、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 16 人参加了 培训。 (二)8 月 15 日至 20 日,大队 15 人参加了由农业农村部渔业 渔政管理局牵头组织的“全国渔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活动”,本次活 动采用在线远程形式进行,培训课程包括中国渔业法律法规体系,渔 业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及文书制作,查处电鱼案件法律依据、取证要点 及执法实务,涉渔公益诉讼及生态损害赔偿,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范 及标准,渔业行政执法程序等。 (三)8 月 31 日至 9 月 20 日,大队 4 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由农业 农村部法规司、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的“农业综合行政 执法网络培训班(第一批)”。培训内容涵盖了行政执法基本法律知 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 事项范围,农业行政执法技能,农业各行业执法常见违法行为及法律 适用等。 通过培训学习,有效地提升了农业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 平,为下一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更好地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十一、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按照中央、省、州和市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完成全 市农业执法工作的同时,大队全体职工积极参加全市精准脱贫工作。 统筹安排时间,进村入户,深入农户摸底调查和对接帮扶,掌握每个 帮扶农户的致贫原因和基本情况,并通过产业扶贫、异地搬迁、社会 救助等措施推进精准脱贫。 十二、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综合行 政执法效率,大队建立了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 电话(xxxxxxxx),做到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给予处理, 对举报人个人情况严格保密。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 11 起,均已处理 完毕。 十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执法经费为纳入财政预算,执法设备装备不到位。 (二)执法人员来自不同站所,职称多样化。 (三)执法人员业务不熟,缺少系统性执法业务培训。 (四)执法人员长期接触农药,兽药等有毒有害产品,但是未把 执法人员纳入享受有毒有害相关补助范畴。 (五)目前州市还没有有毒有害药物处理设备和场所,对没收的 有毒有害产品缺少经费和措施。 十四、2021 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培训和法制 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把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作为日常管理工作 的重点内容常抓不懈,着力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改进 执法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职业能力水平,以把执法培训转变成为了 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准确办案、快速处理突发 事件、排障及时,为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基本装备类、取证工具类、快 速检验类、特殊应急类四类装备建设,组建基层执法队伍,提升基层 综合执法水平及监管能力。 (三)加强农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农资经营主体法律 意识和守法意识。健全行业诚信自律机制,进一步落实农资经营主体 责任。 (四)强化对农药兽药、种子市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 农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屠宰场的监管和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保 障鲜肉食品市场安全。 (六)强化农产品监管力度, 加大对蔬菜、水果、茶叶、中药 材等种植大户及合作社,使用禁用限用农药、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 药行为的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州农业农村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其他站所 农药、兽药及农产品检测抽样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农资产品的立案 查处力度; (七)加大我市 9 个乡镇 21 个农机销售点和 9 个维修网点执法 检查力度; (八)努力提升监管能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监管手段,把执 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基础设施、装备配备、信息化监管水平。 全面创建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完善联打联检机制,推动建设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