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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药品放心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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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放心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环 节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药品放心执法行动有关工作 》(阿食药监办〔2020〕3 号)及《“春雷行动 2020 年”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现将开展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局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县“春雷行动 2020”药品零售企业放心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确定工作重点,对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和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整治工作制定了 详细工作计划。并及时召开职工大会,安排部署工作,将工作责任落 实到股、室、队、所,会上分管领导强调了工作重点。‎ ‎(一)督促自查阶段 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照行动重点逐一自查 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 形成自查与整改报告,截止现在除 2 家停业外的其他 20 家零售药品企业的自查报告。‎ ‎(二)加强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质量 工作 一是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进行了拉 网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 10 家药店未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并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 10 份限期责任整改书;‎ 对一家药店违法销售药品,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为 120 元; 1 家卫生院使用过期药品, 罚款 160 元;和一家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罚款 6040 元。‎ 二是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内 14 家药店的保健食品进行了全面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 6 家药店有超范围经营、 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过期食品等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对 2 家销售过期食品,进行立案查处,罚款 2000 元;其他 4 家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 三是开展“ 3.15 ”安全用药宣传活动。 3 月 15 日组织工作人员在县政府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此次安全用药宣传活动围绕 2020 年消费维权主题“新消费我做主”,以悬挂横幅、现场咨询、印发宣传 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吸引了广大人民 群众的关注, 扩大了宣传面, 大力营造了人人关心重视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此次宣传活动悬挂横幅 1 条,共发放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用药知识宣传资料 150 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30 人次。‎ 通过前段时期整治执法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流通渠道,强化药品可追溯, 严肃整治和查处药品流通环节的突出问题和违 法行为,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合法渠道,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具体自查平价分:‎ 1 ‎、行动期间,接举报一件药品未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药品, 执法人员立即对改店进行了检查,并对该店依法进行了查处。结案率 100%。‎ 2 ‎、行动期间,国家、省局公告抽验不合格药品、化妆品和超声耦合剂风险防范 ,都是认真排查,处理率为 100%。‎ 3 ‎、行动期间,省、局未交办相关案件。‎ 4 ‎、行动期间,积极参与配合局局长白惠蓉一行检查组相关工作。‎ 模板,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