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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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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为切实做好我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村(社区)“两委”换届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配要求 (一)明确职数设置。村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名,正式党员7人至23人的,村党支部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正式党员24人及以上的,村党支部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2名。 村民委员会一般设成员3至7名,其中50户以下(不含50户)的村设村委会主任1名、委员2名;50户以上100户以下(不含100户)的村设村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100户及以上的村设村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4名。 我镇辖区内20个行政村均推进“一肩挑”。
(二)严格资格条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双好四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道德品行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素质高、人品好、作风硬。带富能力强。培育特色产业有成绩,壮大集体经济有成果,带领群众致富有成效,持续有力推进村级发展。协调能力强。有序组织村(社区)“两委”规范高效运行,凝聚党员群众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服务能力强。经常深入群众,准确掌握急难愁盼问题,帮助解决困难诉求,具有较高威信、群众普遍认可。治理能力强。能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寺庙管理,依法调处矛盾,高质量推进社会事务,推动形成文明村风。 (三)厘清负面清单。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要严格实行县级资格联审,村党组织书记人选要全面落实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名为村“两委”班子候选人: (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曾非法出境参加法会、悬挂达赖画像、参与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存在破坏民族团结行为的; (2)直系亲属有参与民族分裂案件的; (3)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法制意识淡薄,曾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受过刑事处罚,有前科劣迹,存在涉黑涉恶或被认定为“村霸”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干扰、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6)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
(9)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 (10)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四)优化班子结构。村党组织书记必须要有一年以上党龄。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在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学历,继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个别特别优秀需要适当放宽任职条件的,须由镇党委集体研究,经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应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正式党员,应通过合法程序进入村党组织班子。注重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女性正职和委员比例,合理保持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男性比例。
(五)拓宽选任视野。注重从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致富能手、网格管理员、大中专毕业生、“9+3”毕业生、专业社工人才、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注重选拔在疫情防控、反分维稳、脱贫攻坚、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等关键时刻表现突出的人员。本村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机关下派、第一书记兼任等方式统筹选配,符合条件的依法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注重选派优秀机关事业干部担任中心村、集镇村党组织书记。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切实做到“应挑尽挑”;暂缓推行的,要列出具体情形和原因,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并汇总梳理不适宜“一肩挑”的情形。对群众意见反映大、参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存在风险的,不能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条件成熟的社区,可探索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村“两委”班子成员新提名人选,应实行近亲属任职回避。 二、工作安排 此次村党组织换届共分为选举准备、部署启动、推荐候选人、实施选举、工作总结5个阶段,其中准备选举、部署启动和实施选举阶段从2020年9月上旬起到2020年11月底基本结束。 (一)选举准备阶段(2020年9月10日-9月30日) 1.开展专题调研。由联系市领导牵头,联系部门配合,按照市委组织部制发的《关于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基本情况摸排的通知》要求,采取进村入户、问卷调查、案例解剖、集中座谈等方式,对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切实做到班子现状、村情选情、重点难点、突出问题、群众诉求“五个搞清楚”,为针对性制定政策措施、细化工作流程提供科学依据。 2.做好问题化解。对专题调研、班子研判中发现掌握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正常换届的村,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一村一策”进行整顿,不整顿到位不换届。同时,配合财政、审计、农牧农村等部门做好村级财务清理等工作。 (二)部署启动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1.开展安排部署。组织召开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县级联系领导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副市长为组长,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贡呷仁青为副组长,各联系单位成员、派出所成员、各村“两委”成员、各村第一书记及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换届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2.开展业务培训。镇党委开展对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等人员培训,确保每名从事换届工作的人员都能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为顺利完成选举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推荐候选人阶段(2020年10月10日至11月24日) 1.党员民主推荐。驻乡工作组和镇乡党委要指导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实到会党员数不低于应到会党员数的三分之二),全额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并将推荐情况报镇党委。镇党委根据班子构成比例要求和具体标准,按新一届村级党组织成员两倍的名额,研究确定候选人信任推荐人选。 2.群众信任推荐。驻乡工作组和镇乡党委要指导村党支部召开以户为单位的村民代表(1户1人)会议(实到会不低于应到会数三分之二),邀请所在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对镇党委初审后的候选人信任推荐人选进行信任推荐。镇党委根据两轮推荐结果,按6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级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3.县级联查联审。采取“五问三审”方式对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五问:由镇乡党委牵头对党员群众推荐和镇党委确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问村里的“三老”干部、离任村干部,听取意见建议;二问项目工程协调指挥部,了解推动项目建设表现;三问帮扶部门、结对共建共创党支部,了解工作状态;四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作出客观评价;五问脱贫攻坚部门和贫困群众,了解推动脱贫攻坚、帮扶贫困群众等方面的表现。通过“五问”,对每一位候选人初步人选形成综合评价。三审:严格执行县级联审制度,首先由镇乡党委联合派出所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出具书面承诺;其次由镇党委衔接结对共建共创单位会同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长及重点项目负责人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在镇党委出具的书面承诺上签字承诺;之后由镇换届选举负责同志到市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统战、民宗、信访、审计、司法、农牧农村、巡察等部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最后由驻乡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字。 4.报送正式请示。各村“两委”根据联查联审情况,下一届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并提前1个月向镇党委上报召开党员大会请示。镇党委形成正式文件将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组织部备案。 5.做好下文批复。镇党委综合考察情况和市委组织部批复,下文对村党组织候选人正式人选和召开党员大会等事宜进行批复。 (四)实施选举阶段(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1.签订四项承诺。有选举权的党员要与所在支部签订严守换届纪律公开承诺书。经镇党委审批同意的村级党组织成员候选人正式人选与镇党委提前签订参选承诺书,承诺遵守换届纪律。经镇党委审批同意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正式人选与镇党委提前书面签订《履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同时还要做到“七个必谈”,即现任村干部必谈、候选对象必谈、差额对象必谈、拟离任干部必谈、村民小组长必谈、党员必谈、村民代表必谈。 2.筹备组织党员大会。镇党委在联系县级领导的指导下,成立驻村工作组,指导村支部做好党员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审核各村的工作报告、选举办法,掌握应到会党员数和实到会党员数,印制统一格式的选票、确定各村选举日等前期工作。各驻村工作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该村党员大会筹备工作,督促上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起草工作报告,并帮助修改审核;起草并报镇党委审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统计应到会和实际到会党员人数;要向所有参会党员和列席人员发出党员大会有关事项的书面通知(电话通知或口信带到位)。 3.召开大会选举。一是通过选举事项。驻村工作组指导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上宣读、通过选举办法,通过村级党组织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举手表决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确定计票人。二是介绍正式候选人。驻村工作组要向党员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有关情况,组织正式候选人向广大党员群众认真陈述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解答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增加党员群众对正式候选人的了解。三是组织实施选举。实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按照先差额选举村级党组织委员、再等额选举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程序开展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后立即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要积极邀请不是党员的“三老”干部、离任村干部、群众代表列席党员大会。
4.开展承诺宣誓。新当选的村级党组织书记要在驻村工作组监督下,在党旗下向全体党员、列席代表宣读自己与镇党委签订的《履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并进行任职宣誓,请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监督执行。同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5.做好组织任命。对村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的选举结果,经公示5日无异议的,报镇党委审批任命,并由镇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工作总结阶段(2020年12月上旬) 1.做好工作总结。换届结束后,镇党委要认真总结换届工作经验做法,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于2020年12月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并着手开展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对换届选举中形成的表册、材料和文件等,归类整理,形成专门档案保存。 2.做好交接和思想教育。在党员大会完成后7天内,镇党委组织村党支部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交接工作,保证村级事务正常运转。要针对性的教育引导,推行镇党委书记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对换届落选人员加强思想疏导和离任关怀,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
3.搞好工作指导。驻乡工作组会同镇党委指导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制定任期责任目标和五年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完善村“两委”议事规则,落实《市村党组织运行规则》,健全班子运行机制,落实党务、村务、事务、财务、干部责任“五公开”制度,构建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同时要按照市委组织部部署,做好新当选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岗前培训,原则上不少于3天,着力提高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 4.加强跟踪管理。镇党委定期组织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督促当选村党组织成员自觉履行承诺。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诫勉谈话;对违反辞职承诺条款的,进行免职处理。 5.做好离任保障。镇党委按照公益性岗位安排一批、其他村组干部岗位安排一批、支持自主创业一批、给予补助引导退出一批的“四个一批”原则,“一人一策”制定安排方案,确保干部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并按照要求做好离任村常职干部统计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兑现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鼓励其继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力量保障。成立县级联系领导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副市长为组长,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各联系单位成员、派出所成员、各村“两委”成员、各村第一书记及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换届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纪律保障。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观看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党员讲党性、识大体、顾大局、守纪律,积极支持换届选举,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发扬民主与加强党的领导、表达个人意志与贯彻党组织意图等方面的关系,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将换届纪律落实到换届选举的每一个过程,确保换届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达到群众、党员和上级党组织“三满意”。 (三)强化宣传保障。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及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农牧民夜校等平台,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同时发挥共建共创结对机关党支部、驻乡驻村工作组力量,加大换届政策、任职条件、选任模式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选民和干部群众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知晓率,为换届选举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待遇保障。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常职干部基本报酬最新标准,及时兑现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助。对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及时兑现离任村干部补助,同时按照《市离职村干部安置方案》要求,加强对正常离任村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切实消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