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93 KB
  • 2022-03-29 发布

2020年某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供借鉴

  • 6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2020年某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供借鉴  2020年,全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靶向瞄准重点难点痛点问题,着力压实“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强力纠治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为圆满完成主责主业营造了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一)抓管党从严,“两个责任”进一步压实。落实“两个责任”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出台了巡察工作方案和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暂行办法,对X个单位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县局党委先后召开X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X次专题调研,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定期开展专题教育、组织专题督导帮扶,进一步压实了“两个责任。”   (二)抓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落实。2020年,全县民政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X件,同比下降X%。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X件X人,同比分别下降X%和X%。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落实,其中采取约谈函询等“红脸出汗”措施X人,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等措施X人,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措施X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X人,“四种形态”的结构趋于合理。  (三)抓作风整治,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一是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推进纪律作风建设。针对“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X余次,发现并纠正问题X个。二是对X项重大任务部署及X个重大活动开展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开展“鞭策庸懒散,提升执行力”、涉案财物管理、遏制党员干部酒驾、窗口单位等问题专项整治。期间,收集重点问题线索X个,查证属实X件,查处纪律作风方面案件X件X人。  (四)抓源头防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进一步形成。一是强化监督合力。发挥纪检、督察、审计、巡察“四位一体”监督效能,网上巡查单位X个次,发现各类问题X个。审计金额X亿元,查出违规金额X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X万元。二是坚持廉政教育。全年组织X名参训党员干部到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送廉政课下基层X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X名新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基层“一把手”集体廉政谈话。三是严格廉政审查。共廉政审查职务晋升干部X人次,立功受奖集体X个次、个人X人次,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晋升”、“带病立功”等问题的发生。   (五)抓自身建设,监督执纪更有底气。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在全县民政系统纪检干部中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培训班X批次,着力提升理论水平。部署开展专题理论读书班、读书分享会、演讲比赛、主体党日、参观见学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夯实了思想基础。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县民政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题培训X次,以案带训X场次,选送X人次骨干到上级纪检机关跟班轮训,组织X人次纪检监察干部“上调下派”,多渠道、多形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三是加强基层监督力量建设。制定《全县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清单与考核标准》,对X名专兼职纪检干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X名纪检专干工作岗位,对X名纪检专干拟任人选进行审核,切实做到了“打铁还需自身硬”。  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   从全局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比例虽然略有下降但影响恶劣。在今年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X名党员干部中,领导干部就有X人。有的工作期间擅离职守,有的带头私分涉案财物,有的带头贪腐或违反财经纪律。在自身违纪违法的同时,也带坏了队伍的风气。二是失职渎职类违纪违法比例居高不下。今年共立案查处违反工作纪律、政务纪律等失职渎职党员干部X人,占总立案人数的X%,较前一年上升近X个百分点。既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又抹黑了民政系统形象。三是部分问题高发或在专项治理后又出现反复。今年有X名党员干部因违反生活纪律被查处,同比去年上升明显。这些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没有打牢。四是“两个责任”落实仍然不到位。在查处的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有的为了敛财不择手段,形式多样;有的受贿索贿性质恶劣。这些案件的发生,根本原因还是日常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强,作风不实,责任追究不力,没有履行好监督责任,影响了监督执纪的效果。  认真反思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仍不到位。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对责任清单的要求仍停留在纸上,没有内化为自觉的意识和行动,以身作则不到位,抓早抓小不落实,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慢作为、虚作为、不作为,导致队伍违纪问题频发。二是一些党员干部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扭曲。法律赋予了民政机关重要权力,如果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扭曲,心理失衡,就很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取个人利益,导致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三是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仍有待提高。面对新规定新要求,能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显现出来;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担当精神,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对纪检监察干部选拔把关不严,导致极个别干部到纪检监察岗位没多久就因违纪受到处理。  三、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安排  2021年全县民政系统要重点做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抓住关键少数,强化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运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评估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落实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制定加强“一把手”监督管理措施;用好约谈、谈话提醒、信访函询等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综合治理为官不为。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每年分别县局党委和纪检组述责述廉述德。三是严格实施问责。对治党不力、发生严重问题或有问题不整改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格按照《问责条例》和《民政系统领导责任追究规定》追责问责,以此倒逼责任落实。  (二)标本兼治,力度不减,从严抓好执纪审查工作。一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结合信访分析研判、谈话提醒,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大对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力度,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二是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零容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充当“内奸”,以及干部选拔任用中买官卖官等问题。三是深化以案治本。充分利用各类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制作警示教育片、对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等,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好家风等活动,强化示范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推进制度建设。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巩固“四风”问题整治成果。对群众有反映但“零报告”的单位和对“四风”问题查“否”的信访件开展重点抽查监督。二是治理庸政懒政。及时查纠庸政懒政问题,特别是针对当前民政系统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主动性不高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水平。三是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发现、提醒、纠正、查处、问责办法和程序,每季度在“作风建设曝光台”公布典型案例,推动作风建设由集中整治向经常性建设转变。  (四)盯准重点,稳步推进,确保巡察工作实效。按照巡察工作方案,对照“六大纪律”,重点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注重巡察成果运用,以整改为重点,强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五)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重点管好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处置权、纪律审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巡察监督权,坚决防止“灯下黑”。二是压实基层监督责任。以《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清单和考核标准》为抓手,督促纪检监察按照职责清单,切实发挥监督“探头”作用。三是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结合落实监督执纪规则,组织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按照优化结构、提升素质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交流轮岗力度,激发队伍活力,切实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