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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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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导游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总结旅游局导游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国家旅游局“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的精神,按照XX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领队人员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XX市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导游和领队人员的行为,提升了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素质,维护了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现就此次开展的专项检查活动进行总结汇报:
一、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检查时间及范围。
自接到省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导游领队人员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责令监督管理科、质监所、监察大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领会此次专项检查的深远意义和影响,制定检查通知及实施方案。
检查组于9月13日对各县旅游局下发了《XX市旅游局关于转发XX省旅游局通知》,并制定了《XX市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领队人员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了此次专项检查的时间及范围。
检查时间:9月15日—10月6日。
检查范围:市内各旅行社雇佣的导游和领队人员、外地来峡的全陪导游和领队人员。
n二、检查情况、重点及存在的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是由市旅游局和各县旅游局同时进行的。根据各县上报材料共开展检查8次,出动23人次,检查导游和领队人数103人,手持机刷卡40人检查时均以网上导游数据库核实导游和领队身份)。
检查重点:
查处导游和领导人员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查处导游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和领到证从事旅游服务活动的行为;
2、查处导游和领队人员未经组团社委派从事旅游服务、导游证和领队证未参加年审从事旅游服务、出租出借导游证和领到证,进行旅游服务未按要求佩戴导游证和领队证等服务不规范的行为;
3、查处导游和领队人员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包括减少游览项目、增加或变更旅游项目、增加购物次数或者延长购物时间等行为;
4、查处导游和领队人员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醒目、兜售物品、私拿回扣、索要小费的行为;
5、查处导游和领队人员不随团活动、终止服务的行为;
n 6、查处导游和领队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行为;
7、查处导游和领队人员降低服务质量标准,讲解内容不规范,掺杂低级、庸俗、迷信以及有损国家声誉和形象等内容的行为。
存在问题:
从检查结果看,市内各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都能够很好的贯彻执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出境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但仍有个别导游存在未把国家颁发的导游和领队证件佩戴在胸前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要求市内各旅行社制定社内的导游管理制度,对服务标准进一步细化。以及组织社内导游认真学习《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出境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从根本上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树立我市的旅游形象和服务品牌。
2、定期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学习礼仪、服务规范,以及接待中遇到困难时的应急处理办法。
3、不定期对出团导游和来峡团队的全陪导游或领队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