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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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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等水行政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事环境。特别是近年来,我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深入开展了水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治理活动,保证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水行政法制意识
n某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等水行政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事环境。特别是近年来,我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深入开展了水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治理活动,保证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水行政法制意识
n某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等水行政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事环境。特别是近年来,我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深入开展了水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治理活动,保证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水行政法制意识
n某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等水行政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事环境。特别是近年来,我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深入开展了水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治理活动,保证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水行政法制意识
n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维系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控制性要素。提高广大群众水资源保护意识,教育全社会树立节约用水观念,是确保水资源的科学、合理、可持续利用的前提。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以《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及省、市相关实施办法和条例为主要宣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声势,为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充分利用每年四·五法制宣传日、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以及逢集遇会,组织干部职工上街散发宣传资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点,向群众讲解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使广大群众依法用水治水的观念明显增强。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县电视台开设了专题栏目,将保护水源环境制作成简短明了的小广告,每天在县电视台公益广告栏目中循环播放。同时,及时报道保护水资源环境、节约用水、防止水土流失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污染水资源、浪费水资源的反面案例,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建设节约型社会,将水资源保护和利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机关单位和社群团体中开展了节能降耗大比拼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保护水资源意识。教育部门将勤俭节约纳入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内容,通过悬挂宣传图片、办板报、举办演讲活动等办法,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从小树立依法用水治水的观念,在全社会形成了遵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近年来,全县举办电视专题栏目10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份,悬挂横幅30多幅,刷写标语70多条,宣传覆盖面达90%以上。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
n 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确保水行政法全面贯彻实施的基础条件。近年来,我们以创建一支“依法履政、文明执法”的水行政执法主体队伍为目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全县水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健全机构,完善制度。2002年,结合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了水利水保局行政主管职能,在县水利局下设了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土保持监督站、防汛办三个行政执法主本,均为副科级建制,编制为38人。XX年又将防汛办改为正科级建制,初步形成了水行政执法“职能分工负责、互相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有执法单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水资源开采审批办法》、《水资源污染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使水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二是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县财政优先安排水行政执法资金,按时足额拨付防汛经费和执法人员公务费,为防汛办、水资办、监督站分别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和公务用车,改善了办公条件,提高了执法效率。同时,县财政还投资52万元,在基层乡镇建成雨水情自动测报点12个,在县城安装了防汛报警系统一套,提高了全县防汛能力。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了全面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我们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切实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县法制办坚持每年举办一期以行政执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对全县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培训合格的,统一办理行政执法许可证,实行持证止岗。县水利部门,每年邀请市、县法律专家,围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的贯彻执行,对系统内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深入贯彻《水法》,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事环境
n 我县水资源总量为15572万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为970立方米,相当于全国人均占有水资源2400立方米的40.4%,水资源紧缺已成为制约当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我们以贯彻执行《水法》为契机,严格用水审批制度,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事环境。一是严格取用水审批程序,规范取用水行为。针对我县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实际,我们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严把取用水审批关,对取用水条件不符合要求、退水水质不达标、地下水超采区域坚决不予审批。特别对境内石油开发中无序开采地下水、无证取水、无计划用水、拖欠规费、浪费水资源等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确保了水资源正常有序利用。新《水法》颁布实施后,我们对全县范围内有效取水许可证进行了核查登记和换发,共换发取水许可证35本,审批水量255.8万立方米,查处无证取水单位3个,追缴水资源费2000多元。通过严格审查登记,全县各取水用户均能按规定申报年度用水计划,按审批量取水,严格用水管理,量水设施的安装率达85%,电子智能表安装率达60%,取用水市场得到了规范,取水秩序明显好转。二是严格执行政策,加强规费征收。在水规费征收中,我们以服务为先导,竭力帮助用水户解决实际困难,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收大户、重点收中户、顺带收小户、不放个体户、稳住困难户”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水资源征收办法,全面推行计量收费制度,按标准、按要求及时足额收取规费。对杏子川钻采公司、长庆油田坪北经理部、长庆第四采油厂、长庆油田镰刀湾项目组实行重点收取,对零散小户做到不遗不漏。长庆采油一厂改由市水资源管理局统一征收后,县上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完成了收费办证的实地勘测工作,及时提供详实资料并协调解决征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纠纷与矛盾,确保了足额收费。XX年,共征收水资源费78.6万元,其中1—7月份征收26.6万元。8—12月份按新标准征收水资源费52万元。三是积极开发水资源,解决群众饮水难的问题。近年来,我县在广泛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先后在北部边远山区实施了“甘露工程”、“百村百井双万工程”,共打深水机井106口,铺设供水管线2804米,有效解决了边远山区贫困人口的饮水困难,全县自来水入户率达到74%。同时,在县城供水上,今年启动实施了王窑、红庄水库引水工程,计划于7月底全部竣工,从根本上解决县城供水困难问题。四是切实加强环境治理力度,严防水资源污染。县上在县城供水水源马家沟实施了水源保护河堤建设工程和公路硬化工程,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县水利、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定期开展水资源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随意向河流排污、倾倒医疗卫生垃圾等污染水资源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水资源污染。杏子川采油厂先后投资万元,启动实施了化子坪、郝家坪等个污水回注站建设工程,目前已有个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了污水回注,提高了原油采收率,减少了污染源。
四、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
n 我县总土地面积29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2832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96%。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我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随着石油开采、高速公路建设、天然气管线建设等生产活动的开展,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依然严重,致使有些治理成果不能及时有效保护。为此,我们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三同时”制度,不断完善预防监督管理程序,建立健全水保方案审批制度,逐步规范水土保持管理行为,严防水土流失现象发生,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一是严格审批程序。针对我县水保执法工作起步晚,水保方案审批尚属空白的实际,从XX年起,我们采取重点突破的办法,从油气开采单位入手,要求在我县境内从事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采单位必须办理水保监督手续,否则一律不准入场开钻,以减少了重点工程项目对天然植被的破坏。去年以来,共收到水保审报手续84份,审批份。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为了确保重点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式、同时投产使用,我们以水土保持监督站为主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石油开采、公路建设、砖厂等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保证了水保措施的全面落实。去年8月份配合省、市水保监督站对靖安天然气管道、靖安高速公路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靖安高速公路沐浴处3井、4井、5井、夏家湾拦渣坝进行了补充设计,对重点项目落实“三同时”制度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三是严格按标准征收水保“两费”。对造成水土流失而无力治理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两费”是法律赋予各级水保执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县水保执法人员在水保“两费”征收中,不循私情,严格执法,秉公办事,近两年来按标准征收水保“两费”214万元,其中XX年征收水保“两费”147万元,XX年征收水保两费67万元。在“两费”管理上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在使用上,坚决返还于水土流失治理,绝不挪作它用。
五、全面贯彻《防洪法》,确保安全度汛
n 防汛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我们坚持把防汛工作作为保稳定、促发展的大事来抓,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贯彻《防洪法》,认真制定防汛预案,切实加强河道整治,确保全县安全度汛。一是科学制定防汛预案。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汛预案,是确保安全度汛的前提条件,也是落实《防洪法》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县以延河为主线,以一城、二镇为重点,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逐年编制完善县城防洪应急预案和延河度汛计划,并对重点村镇、病险库坝、滑坡地段也制定了防汛预案,层层分解任务,夯实防汛责任,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二是切实加强河道治理。我县大部分村镇沿河而建,河道能否保持行洪畅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们坚持把河道整治作为安全度汛的一项关键措施来抓,结合高速公路建设和小城镇开发,对县城、建华镇、沿河湾镇护城河堤进行了全面改造维修,累计新修河堤34.6千米,大大提高了县城及重点集镇的防汛标准。同时,定期对重点河段进行清淤疏浚,确保安全度汛。XX年,县上投资50多万元,清理县城主河道4万余方的建筑生活垃圾,依法拆除2座临时过水桥,保障了城区主河道的行洪畅通。三是着力整治“三乱”现象。近几年,随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建设单位及河道内乱倒弃土、弃渣现象屡有发生,特别是靖安高速公路建设中,建设单位管理不严,河道设障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延河主河道安全行洪。为此,在每年汛期来临前,县防汛办都能及时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查处乱倒弃土、乱占河道等违法现象,确保延河主河道行洪畅通。XX年以来,累计向建设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13份,依法查处了上李家沟李树华砖厂、真郊队居民张森擅自向河道倾倒碎砖、废弃物的违法事件,制止了人为设障和乱采乱挖违法侵占河道的行为,全县防洪工作逐步走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总之,我县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和企业法人对水土资源的保护利用认识不到位,重资源开发,轻治理保护,导致水资源浪费;二是城区居民防洪意识差,随意乱倒生活垃圾,导致县城各渠、巷排洪困难;三是个别企业重建轻管现象仍然存在,对自然植被破坏恢复不及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水土流失。四是受市政府47号文件印发影响,靖安高速公路建设及水资源费征收困难,随意侵占河道,严重影响行洪安全;五是我县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渔政执法监督机构,渔业养殖市场不规范。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法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民水行政法制意识,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有序建设、河道行洪畅通、社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