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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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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审查工作总结检察院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审查工作总结
为积极贯彻新刑诉法精神,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工作,XX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严格限制未成年人逮捕措施的适用,并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工作,有效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五项基本原则”:是指在办案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必须坚持:一是羁押例外原则。要求在保障诉讼的前提下,依法从严把握有羁押必要的条件,尽量减少对未成年人不必要的羁押。二是全程审查原则。在批捕、起诉的任一阶段都可以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三是全面审查原则。要求既可依申请启动,也可依职权启动;既要审查羁押必要性,也要审查羁押合法性。四是司法审查原则。要求审查时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听取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公安机关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说理。五是迅速简约原则。要求审查应当快速高效,简化审查程序,及时做出决定,避免拖延而造成不必要的羁押。
n “一律工作模式”:是指在办案中,对于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涉罪未成年人,其家中有监护条件,社会危害性不大,有悔罪表现的适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一律不予批准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