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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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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4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101文件精神,根据市局要求XX年城乡低保全面推行阳光低保,低保对象要长期公开公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户32177户42645人,五保户1735户1735人,XX年一季度低保金、五保供养金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完成情况
一是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当前正在进行对1-2季度低保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人工比对,将不符合保障待遇条件的全部清退出去,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5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二是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成立我县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请示、成立方案都已上报县委、县政府,争取在XX年底前完成。
n 三是积极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XX年出台了《xx县城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扩大了救助范围,进一步提高了患有重大疾病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的医疗救助水平,为全县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34634人,缴纳了新农合参合金207.8万元,
下一步社会救助工作安排
一是五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二季度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
二是按照省市要求3-4季度适当调整我县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标准,保持保障标准、补差水平与全市一致。
三是XX年11月--XX年1月完成全县患有重大疾病困难群众的审核、确认和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同时在XX年12月前完成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
二、社会事务科工作汇报
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情况
自XX年3月份全市召开了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建设推进会以来,我县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在处长地乡试点的基础上狠抓落实,全面推开,自此,全县已有136所“互助幸福院”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n 按照市里XX年民政工作会议的要求,我县在已建成136所互助幸福院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村健全幸福院管理制度,完善建院措施,XX年计划继续建设29所“互助幸福院”,全县覆盖率达50%以上。目前,邓油坊镇李贵沟村已经全部完工,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较高,其他28所“互助幸福院”也正在建设当中,预计六月底前全部完工。
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情况:
我县现有人口27.9万人,其中老龄人口4.3万人,占总人口的15.4%,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面对人口老龄化严重的严峻形势,我县在狠抓互助幸福院建设的基础上,还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出台相关政策对个人和社会兴办养老机构进行奖补,并将养老奖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鼓励与支持下,我县已建成“志悦老年公寓”和“xx县民族敬老院”两所民办养老机构,两所敬老院总投资577万元,置床位460张,目前已入住老人190人,政府出资80万对其进行了奖补。
大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减轻城乡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殡葬消费压力,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推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加快推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决定从XX年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
一是免费对象
n 我县辖区内XX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五保对象和一些家庭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及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
二是免费项目
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普通火化炉火化费、三天以内的遗体冷藏费,三年骨灰寄存费、一个普通骨灰盒。各项免费标准按当地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是保障措施
惠民殡葬政策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了惠民殡葬政策顺利实施,民政部门认真履职,规范免费费用对象的资格审查、档案管理及费用结算等各环节工作。
三、优抚活动总结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优抚对象待遇政策,足额按季度落实2668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现已落实兑现到全年第二季度,年底足额按时落实到位。
切实保障了910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
n 一是参保情况。XX年我县为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113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100人、烈士遗属5人、病故军人遗属2人、参战退役人员47人计154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80人、在乡复员军人348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6人、烈士遗属16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3人、病故军人遗属25人、参战退役人员22人计580人参加了新农合医保。共计参保费116220元。
二是门诊费情况。门诊费按照《河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除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外,其他重点优抚对象按年度残疾抚恤金定期抚恤金或生活补助的总额10%标准,每年分两次发给本人包干使用。XX年上半年,为91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费46.3万元。住院补助38人,解决24.2万元。
三是临时困难补助。对优抚对象临时医疗救助,采取本人申请、乡村加注意见、县局进行临时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大病医疗救助。为62名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临时困难救助资金13.3万元。
存在问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本人垫付困难以及门诊医疗费报销矛盾致上访人员增多。
下步打算:继续深入抓好优抚医疗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抓好优抚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四、其他工作总结
一是继续加大福彩助学力度,高考结束后,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我县优秀全国大学生3-5名列入年度救助对象,并上报市常委办。县局也将对3-5名优秀贫困大学生给予资助,每名1000-2000元。此项工作9月底结束。
二是按照有关政策和上级要求,继续对90-9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此项任务已完成第二季度的发放工作。
n 三是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补贴社保资金,确保11月底前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