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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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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基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xxx市水利建设基金和项目建设问题
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关于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从7月上旬开始,对XX-XX年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主要从规划、资金到位、四制落实、招投标、质量安全、建设进度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加强领导。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布署后,我局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实际,迅速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启动和实施水利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并进行了全面的自查。
n 2、专项布置。为了在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召开了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就全面落实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水利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要分清责任,组织好排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饮水安全项目、病险节制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排查工作。二是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三是要结合水利实际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特别是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要加强研究,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建章立制,促进民生水利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
n 3、认真自查。按照《xxx市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局采取领导小组督导、各项目单位对照自查的形式,对XX-XX年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主要从规划、实施方案批复,从投资计划下达、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及结算支付情况,从项目法人组建、招标申请和备案、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签订、质量监督书签订,安全管理机构及方案措施,以及施工计划编制、建设进度、工程资料同步整编、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等方面,对项目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及各个环节进行了认真检查,自查项目23个,国家项目涉及安全饮水工程2个、病险节制闸加固工程1个、中小河流治理2个、水土保持工程1个、中央水利建设基金8个、河道堤防整治资金2个、特大抗旱经费3个,县投资危桥维修项目1个、县投资骨干河道治理2个、练楼水库1个,按要求开展了全面排查。通过自查,除3个项目目前正在施工外,其余20个项目的决策程序均规范,从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到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透明等环节均未发现违规问题。同时如实填制了项目自查表、水利建设基金和水资源费征收安排使用情况统计表、水利工程项目排查情况统计表、水利专项资金排查情况统计表等有关文件表格,上报了市专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
由于我市一直坚持严格执行水利部、省水利厅制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从项目决策、审批程序、项目法人组建、前期工作、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竣工验收、市场监管等关键环节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作出明确规定,规范项目管理。因此,在这次专项治理排查中,各宗工程基本都能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基建程序进行,在建工程能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质量监督制,尚未发现违规工程项目。
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n 1、中央和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两年来,全市水利投入稳定增长,XX年投资26841万元,其中国家及省投入14159万元,市财政投入10878万元,群众投入764万元,社会投入1040万元。XX年投资28063万元,其中国家及省投入14272万元,市财政投入12259万元,群众投入532万元,社会筹集1000万元。土地出让金10%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依据《水法》、省政府126号令《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市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装表计量制度,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我们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依法收费。XX年应征收水资源费526万元,实际征收526万元;XX年应征收水资源费648万元,实际征收648万元。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征收水资源费及时、全额上交国库。无应缴未缴及减免水资源费情况。
XX年财政拨付安排使用为380万元,XX年为434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计划用水管理,《水法》宣传、节水宣传,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执法装备购置,节水技术推广等。
关于自来水公司代征的水资源费,经核实:XX年度,应代征的水资源费为84.5万元;XX年度,应代征的水资源费为115.4万元,经市财政部门核实,这两年自来水公司未代征水资源费。问其原因,该公司负责同志反应,政府未强调征收,增加城市居民负担,市民反映强烈,所以迟迟未予征收。
n 下步,我们积极向市政府反映,配合市财政、市建委,督促市自来水公司尽快加以整改,力争把应代征的水资源费征收到位,及时全额上交国库。
2、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XX-XX年安排国家水利专项资金项目19个,国家项目涉及安全饮水工程2个、病险节制闸加固工程1个、中小河流治理2个、水土保持工程1个、中央水利建设基金8个、河道堤防整治资金2个、特大抗旱经费3个。
n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XX-XX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共实施两批,即XX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XX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商发改农经[XX]18号文批复实施,工程于XX年9月1日开始建设,XX年11月29日竣工,工期3个月,工程建集中供水厂2处,实现通水到户。解决了氟水较重地区群众的吃水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完成投资3126.6167万元,节余资金380.3833万元。工程建设实行“四制”即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和施工合同制,确保了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已通过商丘市验收,工程质量合格。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经豫发改投资[XX]791号批复下达,并经永发改投资[XX]30号转发,项目实施方案经豫发改农经[XX]1153号批复实施,工程于XX年10月开始建设,XX年12月底竣工,工期3个月,项目共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6.2514万人,学校师生1.41万人。项目建设涉及全市5个乡镇47个行政村,共建设马牧镇、顺和镇、演集镇、茴村镇4处水厂,陈集镇为管网延伸工程。工程总投资354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39万元,省配套522万元,群众入户自筹188万元。工程已竣工通水,已通过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验收,目前正准备竣工验收及工程竣工决算和审计等,工程大约节余资金390万元。
包河裴桥节制闸病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永城市包河裴桥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为在建工程。XX年1月29日豫发改设计[XX]66号文予以批复,资金批复于XX年8月27日和XX年9月10日分别被豫发改投资〔XX〕1318号文和永发改投资〔XX〕59号文给予了批复,批复总投资109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74万元,县投资218万元。建设内容:拆除重建上游圆弧翼墙、护坡;拆除重建下游防冲槽、两侧翼墙和护坡及部分海漫;拆除重建闸室段上部交通桥、检修桥及启闭机房,桥头堡拆除重建并增设一侧;加高闸墩;更换闸门、启闭机;闸墩、闸底板、工作桥、消力池及下游挡土墙碳化处理;完善监测及管理设施等。工程于XX年3月7日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将近完工。
n 中小河流治理洛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河南省商丘市洛沟治理工程由豫水计﹝XX﹞95号于XX年1月4日予以批复,批复建设内容:新建沟口涵闸6座;重建桥梁12座;护坡长度3300m,采用C20现浇砼进行护砌。由中央、省、县三级投资建设,工程投资2196万元。XX年01月12日评标结束,XX年01月26日召开施工动员会,合同开工日期均为XX年1月27日,竣工日期为XX年4月27日,工期为90天。因春节正月十六前人员不能正常到位,真正开工日为XX年2月19日,实际施工90日历天。完成了批复建设的全部工程任务,XX年12月通过省厅验收。
中小河流治理东沙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商丘市永城市东沙河~入浍河口段治理工程为在建工程。XX年12月省豫水行许字﹝XX﹞259号文予以批复,批复建设内容:河道清淤疏浚15.75km;两岸堤防整修加固31.51km;拆除重建生桥5座;修建排水涵闸16座,其中新建11座、重建5座;右岸堤顶铺设泥结碎石路15.75km。本次批复投资20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581万元,省级投资494万元。工程于XX年3月16日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将近完工。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XX年河南省水利厅关于XX年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通知豫财农[XX]340号文。其中永城5万元,用于芒山后窑村水土保持治理项目。此批复后,经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后与XX年6月底开始,7月底结束用于后窑村铁角山上山引水。此项目按要求进行了招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施工合同制,经验收后已全部结束。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n 包河裴桥镇郭庄段堤防加固工程。此项工程根据“豫财农〔XX〕27号”文件精神,由商丘市水利局“商水管〔XX〕10号”文批复。工程于XX年6月10日开工,XX年6月30日竣工,XX年7月20日经商丘市水利局验收组验收合格。此项工程修复堤防长度900米,完成土方9875立方米,工程总投资30万元,经费为省下达中央水利建设基金。
包河右岸裴桥赵楼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此项工程根据“豫财农〔XX〕139号”文件精神,由商丘市水利局“商水管〔XX〕18号”文批复。工程于XX年9月6日开工,9月29日竣工,XX年11月2日经商丘市水利局验收组验收合格。此项工程修复堤防长度1200米,堤顶宽度达到5米,迎水坡为1:2.5,背水坡为1:3,堤顶高程达到35.1米,完成土方33888立方米,工程总投资45万元,经费为省下达中央水利建设基金
n 包河右岸马桥镇耿庄段堤防修复工程。此项工程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豫财农〔XX〕19号和“商财预〔XX〕79号”文件精神,由商丘市水利局“商水管〔XX〕24号”文批复。工程于XX年6月3日开工,XX年6月23日竣工,XX年7月14日经商丘市水利局验收组验收合格。此项工程堤防维修加固长度700米,堤顶宽度达到5米,迎水坡为1:2.5,背水坡为1:3,堤顶高程达到35米,完成土方27326立方米,工程总投资30万元,经费为省下达中央水利建设基金。
包河右岸马桥镇翟楼段堤防加固工程。此项工程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豫财农〔XX〕96号和“商财预〔XX〕297号”文件精神,由商丘市水利局“商水管〔XX〕30号”文批复。工程于XX年7月10日开工,XX年8月3日竣工,XX年8月10日经商丘市水利局验收组验收合格。此项工程堤防维修加固长度800米,完成土方27715立方米,工程总投资30万元,经费为省下达中央水利建设基金。
河道堤防整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沱河左岸高庄镇韩庄至刘庄村段堤防维修养护工程。此项工程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豫财农〔XX〕10号文件精神,由永城市水利局“永水〔XX〕27号”文批复。工程于XX年5月26日开工,XX年6月20日竣工,XX年6月20日经商丘市水利局验收组验收合格。此项工程堤防维修养护长度3800米,完成土方69084立方米,工程总投资45万元,经费为省下达中央水利建设基金。
n 沱河左岸蒋口镇前口村段堤防维修养护工程。此项工程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豫财农〔XX〕10号文件精神,由永城市水利局“永水〔XX〕27号”文批复。工程于XX年6月13日开工,XX年7月3日竣工,XX年7月6日经商丘市水利局验收组验收合格。此项工程堤防维修养护长度3700米,完成土方63802立方米,工程总投资40万元,经费为省下达中央水利建设基金。
沱河右岸蒋口镇葛洼村段堤防维修养护工程。此项工程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豫财农〔XX〕10号文件精神,由永城市水利局“永水〔XX〕27号”文批复。工程于XX年7月2日开工,XX年7月22日竣工,XX年7月24日经商丘市水利局验收组验收合格。此项工程堤防维修养护长度3600米,完成土方59465立方米,工程总投资35万元,经费为省下达中央水利建设基金。
特大抗旱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小黄河茴村乡段的清淤工程。此项工程根据省财政厅、水利厅〔XX〕362号文件精神,商丘市水利局以商水管〔XX〕1号批复了永城市XX年特大抗旱经费小黄河茴村乡小魏庄至杨套楼北段的清淤项目。工程于XX年2月10日开工建设,XX年3月9日竣工。共计完成清淤长度3800米,按五年一遇除涝标准进行,清淤后河底宽6米,水深3米,边坡1:2,比降1/8000,完成清淤土方56560立方米,投资30万元。
n 陈官庄乡、高庄镇、陈集镇、裴桥镇、演集镇和城厢乡打井工程。此项工程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豫财农〔XX〕95、142号文件精神,商丘市水利局以豫水管字〔XX〕33、34号批复了永城市永城市XX年特大抗旱经费项目,总投资45万元,共88眼机井。其中:陈官庄打井工程25眼,资金12.76万元;高庄镇打井工程24眼,资金12.24万元;陈集镇打井工程20眼,资金10.26万元;裴桥镇打井工程7眼,资金3.59万元;演集镇打井工程6眼,资金3.08万元;城厢乡打井工程6眼,资金3.08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安排的XX年特大抗旱经费。该工程于XX年10月26日经商丘市水利局竣工验收委员会验收为合格。
3、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行情况。XX-XX年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23个,国家项目19个涉及安全饮水工程2个、病险节制闸加固工程1个、中小河流治理2个、水土保持工程1个、中央水利建设基金8个、河道堤防整治资金2个、特大抗旱经费3个,县投资危桥维修项目1个、县投资骨干河道治理2个、练楼水库1个。除3个项目目前正在施工外,其余20个项目的决策程序均规范。
n 永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情况。永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组,由主抓农业的副市长毕江远任组长,水利、卫生、财政等单位一把手任成员,并下设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负责工程的协调等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所有参建单位和人员分工明确,定任务,定质量,定时间,加强责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和施工合同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质量关,在工程建设中,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施工管理办法,和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吃住在工地,对施工中不达标的工程,责令返工重做,否则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字,重建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所使用管材及设备全部实行政府采购,每批材料及设备不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不得进入工地使用,每批管材必须经省级质检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检测,“三无”产品杜绝在工程中使用,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资金由财政局基建科和农财科建立专帐、专人管理,项目资金支付实行工程价款申请单方式,依据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业主工地负责人签字确认,项目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财政局方可拨付。从XX年开始建设的侯岭水厂及XX年建设的茴村水厂、演集水厂、顺和水厂、马牧水厂全部由水利局成立的农村供水服务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确保了工程长期正常运营。加强工程建后管理,继续按照《关于永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实施意见》、《永城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永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建立了维修基金专户,市财政每年拿出40万元用于饮水工程维修,确保工程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惠及广大群众。
n 包河裴桥节制闸病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成立建管局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纪委等六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河南省水利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四制”管理,实行公开招投标,严格执行核准招标范围、规范招投标方式和招投标组织形式,均不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借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
工程所有投资均由财政局设立专户,专款专用,每次工程价款的拨付由业主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校核并签字认可,报指挥部领导批准,再有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支付中心直接拨付至施工企业账户。XX年度工程项目投资298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57万元,省级投资220万元,县级投资1003万元;XX年度工程项目投资407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55万元,省级投资494万元,县级投资1130万元。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下发财建〔XX〕819号《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安全合理使用资严重超概算的现象,无滞留、挤占、截留、挪用、套取等违规使用建设资金金,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不合规,违规使用资金,问题。
n 根据工程建设管理体系,招标确定工程监理,实行社会监督,为了切实抓好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建管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为业主现场代表,明确了质检人员的职责,对工程质量随时进行抽查检验,与工程监理部一起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除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省颁《工程质监评定标准》施工,并要求各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的施工检查组,对工程程序质量进行检查,同时实行建设监理旁站式监理。严格执行“施工员初复检、监理工程师终检、项目部抽检”的质检程序,实行按工序验收,每一道工序由施工单位分段申报验收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以工程质量为重心,切实抓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严格遵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经常性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
工程项目建设中,注重重点落实“三项改革”。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运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并邀请纪检、公证等部门全程参与工程招投标,择优确定施工企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二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工程监理工作。三是改工程质量验收终结制为终身负责制,从项目法人到施工项目经理,逐级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责任书,无论何时何处。
n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行情况。在建设中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监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领导负责制。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河道堤防整治资金、特大抗旱经费管理和运行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水利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认真落实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确保了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合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不存在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四制”执行,健全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组织机构,把建设管理纳入了正常化。不存在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
工程招投标均严格按照《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毁修复应急度汛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39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特大防汛补助费和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28号)及其他相关规范文件的规定,排查项目无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
工程设计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指标进行设计,均按照行政许可程序进行审查、上报。
n 所有项目均按照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安全事故查处督导力度。
4、积极推进水利改革和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要求全市各级认真学习中央1号文件,特别是要求水利部门组织股级以上干部进行系统学习,立争吃透精神,掌握精髓,理清水利发展思路。
二是市政协组织专家对全市水利建设现状进行实地调研,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结合永城实际,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及早动手起草永城市1号文件,经过反复研究,多次修改完善,永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按照中央、省委1号文件要求,对《永城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进行了修编完善。XX年2月7日召开了永城市委水利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建设进行安排部署,与各乡镇签订了水利建设目标责任书。
n 四是组织一二级机构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央和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座谈会,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全面贯彻中央对水利改革发展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水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努力做好新时期水利工作。
五是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水利发展的浓厚氛围。
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重点把好四个关口:一是把好施工队伍的选择关;二是把好材料设备的关口;三是把好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监督关;四是严格把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关。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们主要做到“两个明确、三个加强”。
一是明确责任。要求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做到全面自查不留死角、严格检查不走过场。明确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严肃认真地自查和整改,按时填报自查工作统计表,并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n 二是明确纪律。要求相关单位真抓实干、求真务实,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彻底清查,找准问题,要做到“五个查清”、“四个到位”。“五个查清”即:一是项目立项审批过程要查清;二是工程招标投标情况要查清;三是项目用地情况要查清;四是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要查清;五是资金使用情况要查清。四个到位”即:一是项目的检查要到位;二是发现问题整改要到位;三是案件查处工作要到位;四是制度建设要到位。要严肃自查自纠工作纪律,主动认识和纠正存在问题,对自查不认真,填报不实,隐报瞒报,在重点抽查中被省或市发现问题的,将从严追究。
三是加强重点排查,落实整改。要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要求,重点排查工程项目决策、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监督整改和案件查办等六方面的各个环节实施情况。对审计、监察、质监等部门在检查中所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四是加强研究,完善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把排查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要坚持边排查、边规范,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从政策层面的长效机制上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五是加强档案管理,完善有关上报资料。以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为契机,落实专人认真填报有关报表,进一步完善资料。
四、意见和建议
n 下步工作中,建议继续严格按照专项治理要求,进行深入认真的重点检查,以更加完善的机制、更加有力的措施来保证此次工程建设专项治理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涉及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从制度建设、权力制约、行政监管等方面深刻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要求,着手建立和完善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总之,我们将通过这次专项治理,促进我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注重深入研究政策,摸清问题底细,深刻分析原因,从政策层面和工作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建章立制,促进水利建设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特别是对民生水利工程,通过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摸清其建设管理的规律,抓住核心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出台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切实提高水利工程的建管水平。
XX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