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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4 发布

特种设备安监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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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监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局XX年工作部署,围绕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与节能工作要点和区局“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就上半年主要完成的工作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盟市局、特检所、行业检验检测机构完成XX年度特种设备统计年报工作。指导盟市局对动态监管数据库冗余数据进行了清理,数据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截至XX年12月28日,全区共有特种设备134447万台,同比增长率为18.5%。各类气瓶达到141万只,压力管道4514.36千米。根据统计结果,形成《XX年xx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报告》。   2.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工作要点,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和存在问题,制定印发《xx自治区XX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与节能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   3.组织两院、节能办起草《飞灰和炉渣可燃物含量测试方法》、《风力发电机塔筒及其它构件的在线检测标准》、《锅炉定期能效等级评定方法》等地方标准。组织有关人员起草了《xx自治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n  4.针对外省区和我区气瓶、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下发了《关于开展春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对迅达电梯E型制动器隐患排查及维保人员技能培训的通知》、《关于开展游乐设施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的通知》等7个文件,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按计划开展中。我们还与安监局、商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形成联合监管机制,共同监管。   5.督促和指导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加大投入,拓宽检验检测项目,扩大检验覆盖面,我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能力逐步增强。上半年配合国家特种设备协会完成对乌兰察布、乌海、鄂尔多斯、通辽、锡盟特检所检验资质换证、增项工作。   6.为确保“两会”、“五.一、六.一”节日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及时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57家,检查设备2847台,排查隐患567项,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306份。 n  7.为完善我区动态监管体系,依靠信息化手段提升特种设备监管能力,借鉴外省成功经验,在包头、巴彦淖尔市率先推行了电梯远程监控系统和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监管系统应用的试点工作,并在包头召开了信息化提升特监能力现场会。这两个系统的全面推行与应用,能有效缓解监管的工作压力,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8.为提高我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素质,我们组织包头特检所、自治区特检院与培训中心合作,在包头、呼市分别举办了承压类、机电类检验员知识更新、换证培训和考核班,共计173名检验检测人员参加了培训考核;在兴安盟对全区29名检验师进行了再教育培训。   9.鉴于XX年4月18日,美国德克萨斯州一家化肥厂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警示,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和铁网局长批示,我们组织盟市局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用特种设备的数量、安全状况信息进行统计,并开展普查摸底工作,同时与安监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0.上半年受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122家,监督现场评审158次,换发证书183张。   11.派人参加了自治区政府组织的对盟市节能减排和温室气候变化的影响督查活动;派人参加国家局特设局召开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现场会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研讨会。   12.参与行风热线面对面评议、解答行风热线和媒体较为关注提出的电梯、游乐设施、气瓶安全问题。 n  13.协助两院完成特种设备收费标准的上报、审批工作,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已下发文件,重新核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部分委托检验检测项目暂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14.组织特设局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十八大”、“两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着力提高特设局全体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从源头抓好质量安全,强化鉴定评审把关作用,严格市场准入和鉴定评审追责机制;根据自治区的实际,调整辖区内车用气瓶安装和气瓶充装项目的许可条件和鉴定评审细则;围绕获证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加强证后监管;重点推进电梯维保单位、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气瓶充装单位等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建设,推行质量安全约谈制度,严格退出机制;组织开展对全区检验机构、鉴定评审机构、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   2.下发信息化提升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能力实施意见,通过发文,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进度要求,加强对盟市局开展电梯远程监控系统和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系统应用的指导和督查。并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大力推行两个系统的普及应用。 n  3.利用行政许可、监督抽查、监督检验等手段,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和操作行为;制定完善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消除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完善重点监控设备管理制度,完成《xx自治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辨识》地方标准,对风险大、问题多的设备,老百姓关注的电梯、游乐设施探索有效的监管方式,实施重点监管。突出特种设备重点领域、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5.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重大工程所涉及的特种设备,采取集宣传、指导、服务、检测、隐患排查为一体的监督服务模式,在严格把关同时提高检验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   6.配合法规处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出台《xx自治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效解决工作中法规依据不足和部门间协调难的问题。 n  7.组织开展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重点:1.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力密集型企业;2.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客运索道、锅炉、快开门压力容器、烘缸;3.氨制冷企业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持续开展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使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共用许可证书或者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报告等违法行为。   8.组织全区特检机构实施质检总局《十二五特种设备科技发展规划》,争取承担相关科研项目,提高科技兴检,人才强检能力。   9.按照《xx自治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指导督促盟市局加快全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机考化、实际操作培训考核模拟化进度。   10.积极做好安全保障服务。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   11.建立与安监、消防等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健全特种设备应急和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机构,完善各类设备应急预案。发挥监察机构、检验机构、重点设备使用单位专长,开展应急演练,实现应急与事故的有效处置。   12.深入推进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重点开展对国家确定的万家企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节能监管,配合环保部门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组织开展在用电站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能效测试和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评价试点工作。推动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安全管理,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 n  13.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法律、法规宣传;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使广大公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14.加强安全监察、检验队伍能力与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力度。通过实行安全监察绩效考核办法,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安全监察工作规范,推进基层能力达标工作。认真对待信访、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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