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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4 发布

环保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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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市十五次党代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大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区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空气质量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嫩江***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一、2017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n  清洁空气行动取得新进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市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明确目标责任,落实重点任务,对大气污染进行全方位治理。一是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制定了《***市环保局专项整治燃煤锅炉实施方案》,完成了城市建成区所有在用燃煤供热锅炉、重点工业燃煤锅炉调查登记,列出整改时间表,正在按方案分批逐步淘汰燃煤小锅炉。二是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在城市建成区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责令20户大型以上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实现了达标排放。三是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按照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制定下发了《***市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加大宣传力度。各乡、场深入开展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宣传工作,在村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挂图,做到农作物秸秆禁烧家喻户晓,提高广大群众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春季以来,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00余人次,消除火点4处,当场制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3起,有效控制了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的环境污染。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通过招商引资,在安广镇引进年处理21万吨秸秆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6月底前竣工并投入生产,将大幅度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n  清洁水体行动取得新突破。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明确目标责任,落实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为全面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提高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水平,对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了实地勘察与测量、收集资料、填写表格,形成***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自查报告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我市集中式水源地存在的问题,督促自来水公司完善了警戒标志牌、水源地界碑更新等工作。二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2万吨/日处理能力污水处理设施上半年续投资1000万元,已完成全部工程的95%,预计9月竣工投入运行;安广镇污水处理厂已完工,完成了土建验收工作,目前已经开始试水,预计8月投入运行;两家子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月已正式开工建设。   三是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我市有10户排水企业,其中2户企业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其余8户企业废水都达标排放,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我市境内没有入江河排污口。四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凡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一律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禁止不达标项目投入运营,今年共新建了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尚未申请竣工验收。 n  (三)农村生态保护取得新业绩。抓住国家实行“以奖促治”的扶持政策,积极组织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一是实施叉干镇庆安村畜禽养殖试点示范项目。争取到国家环保专项资金80万元,在叉干镇庆安村建设畜禽养殖粪便堆肥场3处,共3113立方米,该项工作已完成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正在做立项审批招标等开工前工作。二是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市政府投资40万元,在全市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我局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提供生态红线划定所需的资料,为生态红线划定提供基础保障,完成了生态红线划定有关问题征求意见工作,该项工作正在实施中。三是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争取到国家环保专项资金18.6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该项工作完成了招投标等工作,正在划定中。四是实施盐碱地治理项目。争取到国家环保专项资金750万元,在联合乡万福村小窝卜村治理盐碱地3000亩,该项工作完成了招投标工作,正在治理中,按计划6月24日完成全部工程任务。 n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了新动作。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吉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把项目准入关,做到招商引资不引污,企业增产不增污。认真配合市国土局、发改局、住建局等部门推行并联审批工作,节约申请人时间,保证了行政审批有效实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全市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建设项目事前备案到审批意见批复,全部信息予以公开,保障了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把项目审批与环评服务结合起来,坚持提前介入,帮助企业规避环境风险,在项目选址、生产工艺、产业政策、排污总量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和验收时限,开辟服务企业的“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办理环评审批和项目验收手续,需上级业务部门审批和验收的项目,积极领办、帮办,上半年共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3项,其中报告书2个,报告表21个,所有受理事项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审批办结。为一批大项目在我市落户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n  环境监察工作有了新起色。不断强化执法能力和水平,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民众的幸福指数。一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加大环境风险源监管力度,建立详细的风险源管理档案,制定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库,组织风险源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目前,我市未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维护了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机制。为积极推进我市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确保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全覆盖,市委组织部和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市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大环字〔XX〕11号),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元,村、社区为基本细胞划分了监管网格,成立23个环保所,建立了由组织委员任所长,村书记、社区书记、场站分管领导为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监管到位。做到了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不留死角。三是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案件。上半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6起,已结案15起,处理率100%。对正在处理的案件在下达整改通知的基础上,进行跟踪督办,加快污染治理进程,对已结的案件进行不定期的跟踪回访,避免污染反弹引发群众重复上访,目前未因工作失误激化矛盾,造成越级上访。 n  环境监测工作呈现新面貌。按照环境监测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原则,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监测任务,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上半年共出具监测报告77余份,为环境监察执法、信访纠纷处理、排污收费核算、新建项目环评、验收和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和科学的依据。在我市新建一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自动监测站监测点位已通过省环境保护厅专家组技术论证,自动监测站正在建设中,预计年末竣工投入使用,将大大提高我市的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通过自动监测站及时、准确地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为城市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摆放、资源利用、能源开发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市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加快供热燃煤小锅炉撤并改造进程,凡城市建成区新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方可经营,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二是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水源监督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等工作。三是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资金。积极谋划项目、向上争取资金,特别是抓住国家“以奖促治”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继续做好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做好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做好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n  强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一是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吉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执行“七个坚决不批”,做到招商引资不引污,企业增产不增污,保障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健康发展。二是认真开展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咨询服务。特别是落户几个园区的项目,在项目选址、生产工艺、产业政策、排污总量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需上级业务部门审批的项目,积极帮助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为企业提供最好的服务。   加大环境监察工作力度。一是加大生态环保重点问题问题整改工作力度。按照省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据《***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问题及整改清单》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任务。二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嫩江***江段、危险废物和辐射源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管理规范,确保环境安全。三是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案件。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放在突出的位置上,认真对待,妥善解决。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率要达到100%,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避免因工作失误激化矛盾,造成越级上访。 n  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行监管和服务指导力度,确保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稳定达标运行。强化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空气地面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市区空气环境质量全天候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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