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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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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生鲜乳收购站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生鲜乳收购管理办法》及《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的规定,我局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了生鲜乳收购站违禁物质专项整治的力度,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奶畜养殖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生鲜乳的质量安全有了更加可靠的保证,没有发生生鲜乳质量安全事故,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强化质量安全责任
为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以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我们建立了严格的监管制度,成立了以副局长唐现伟为组长,畜牧股、医政药政股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中心站站长、质检站站长为成员的生鲜乳收购站监管领导小组。畜牧股为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医政药政股负责兽药、饲料的监管,质检站负责生鲜乳的抽样与检测,中心站负有对驻站监管员的领导责任。各成员单位紧密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构筑生鲜乳质量安全防线。
二、制定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n 依据《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原料乳中三聚氰胺快速检测液相色谱法》、《乳与乳制品中皮革水解蛋白鉴定-L-羟脯氨酸含量测定法》、《牛乳中黄曲霉毒素M1的快速检测-双流向酶联免疫法》等方法,每月抽检一次,每个挤奶站每次抽检一批。
三、制定了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监督抽检方案
为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我们制定了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监督抽检方案,加大了生鲜乳和奶畜饲料抽检覆盖面和频次。在奶畜养殖环节抽查商品饲料标签、自配饲料原料来源和饲料存放条件、饲料和兽药使用记录、休药期记录、养殖档案等,重点检查是否使用违禁添加物、违禁药物、假劣兽药、人用药物和非奶畜用抗生素;在生鲜乳收购环节检查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交接单,生鲜乳收购、检测、留样、运输、销售记录,不合格乳处理记录,化学品管理及使用记录,生鲜乳的制冷和贮存条件等;在生鲜乳收购环节现场检查生鲜乳准运证,生鲜乳交接单,生鲜乳运输车辆卫生情况,奶罐隔热保温和密封等贮存条件,押运员、驾驶员的健康证明。
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依,对法严厉打击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增强生鲜乳和奶畜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了可靠保障。
四、举办了奶站负责人及驻站监管员法律法规培训班
n 为强化奶站监管,提高奶站负责人及监管员的法律法规认识水平,最近我们相继举办了2次奶站负责人及监管员培训班。学习了《新乡市畜牧局关于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的意见》、《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等,强调了乳制品安全的重要性,要求生鲜乳收购站负责人及监管员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从生产、运输等环节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不合格原奶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培训班上,县畜牧局还与奶站负责人和监管员签订了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等法律文件。
五、调整奶站监管人员,加大奶站监管实力
为了切实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我们对奶站监管员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从各中心站抽掉了5责任心强、懂技术的人员,充实到奶站监管第一线,参与奶站的日常管理,并行使监督职能,对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层层参与、全程监管,严格把好生鲜乳进入市场的第一道防线。
目前,我们再一次加大了奶站的监管及整治力度,未发现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现象,监管工作已逐步纳入到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进一步确保了我县的生鲜乳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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