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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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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河长制的工作总结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江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执法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市县加强城区管理区河道两岸环境管理及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对擅自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废渣、垃圾堆场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受理和查处渣土车等向河道倾倒渣土等违法行为。一、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以来,市执法局立足实际,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安排环保执法中队加大了对城区河道周边的巡查力度,严管重罚。截止本月共查处乱倒垃圾30余起,配合会师镇、柴门镇处理案件10余起,现场整改15起,警告处理20余起,依法查处60起,其中乱倒污水657起,乱倒建筑垃圾767起,倾倒建筑垃圾567起,倾倒生活垃圾567起,倾倒建筑垃圾456起。二、存在的问题。1.我市缺乏建筑垃圾倾倒点,城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只接收生活垃圾。2.部分建筑工地因为成本原因,将垃圾倾倒外包给私人,以规避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故处罚时不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2-
3.市民环保意识有待提高,城区范围内存在向下水道倾倒餐余垃圾、污水现象。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对渣土车“抓两头,控中途”,一头抓工地源头,另一头抓倾倒场地,中间抓运输环节,落实防护措施,加大巡查力度。2.在夜间蹲点守候与不定时巡察,通过集中整治形成震慑。3.积极配合各职能单位,形成合力。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