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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4 发布

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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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县委办:2017年以来,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宗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县目标责任书要求,落实目标责任,夯实工作基础,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着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着力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作用,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n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县委办:2017年以来,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宗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县目标责任书要求,落实目标责任,夯实工作基础,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着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着力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作用,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n(一)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年初,召开全县统战工作会议,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按照中央、省、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召开了第1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电视动员大会,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讲话,并对活动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作了安排部署。下发了《全县第1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县上有关部门及各乡镇紧密配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推动了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送公益短信、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微政务图文消息推送、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利用各种节会、宣传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让全社会共同关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宣传月期间,在县城及乡镇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标语56条,县政府统办楼、乡镇、社区和有关部门电子屏连续一个月滚动播出宣传标语15条,向全县各级干部发送手机短信1万多条,在各乡镇主要街道、城市社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1000余条,开设专题宣传专栏26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三是加强典型培养。县委宣传部派记者到xx一中、西街社区进行采访,在xx电视台、《新xx》报等媒体上,宣传报道了xx一中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营造了各族师生团结友爱的浓厚氛围,让民族团结教育走进校园,走进课堂,扎根于学生心灵之中,进一步增进了各民族同学间的友谊;报道了西街社区各族群众和睦相处、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生活环境优美、思想道德高尚的和谐社区新风貌。四是深化“六进”活动。积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典型培养,充分利用学校德育室、校园广播站、文化橱窗、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和机关、社区、乡村、企业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作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基础。n(二)强化创建措施,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是大力实施“全覆盖”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及时调整充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全县部门、单位、学校、乡镇、村、社区广泛参与,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典型培树工作。按照《张掖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下发《xx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创建计划,强化创建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及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村、和谐社区、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示范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各具特色、精彩纷呈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根据《关于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示范家庭的通知》(张市民宗电〔2017〕15号)精神,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最终推荐了xx县第一中学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西街张培云、团结巷社区马雪鹏家庭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家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和宣传带动作用。三是积极开展帮扶活动。把民族宗教进步创建活动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深入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在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户群众36户,发放资金1.5万元,切实解决了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利用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联系农业、科技等方面专家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科技实用技术培训,提升了少数民族群众致富能力,增加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持续开展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县乡教育卫生工作。年内,县上选派13名骨干教师前往甘南支教,选派4名医务人员到肃南县开展支医工作,有效缓解了民族地区基层教学、医务人员不足的实际困难。n(三)加强清真食品监管,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积极落实清真食品经营前公示、清真食品标识牌和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认证监管机制,在聘请5名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重大节日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对全县13家清真食品经营户的各种证照办理、从业人员状况、食品安全管理、食品流通秩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6月14日,县上召开了清真食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单位职责,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全县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强调,面对艰巨复杂的清真食品监管工作,各部门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街巷搞检查,有的放矢促整改,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清真食品安全作出积极贡献。(四)加强城市和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制互联、功能互补、调节互动”的城市及流动少数民族管理工作机制和散杂局民族工作机制。深入全县10个乡镇6个社区,对少数民族家庭生活情况、就业状况、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密切关注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子女上学、就业、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n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提升依法管理水平(一)强化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继续组织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成立学习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书写宣传专栏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和全国及甘肃省宗教团体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宗教界人士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宗教问题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宗教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自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n(二)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结合起来,以解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教务、财务、安全、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及大型宗教活动等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健全完善财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寺管会班子及教职人员考核评议等措施,进一步做好全省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对3个宗教团体、9处宗教活动场所和114名宗教教职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查录入,为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认真落实重大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把好宗教节日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关,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自觉在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继续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宗教学识、工作能力、文化水平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进一步促进了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通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水平。n(三)加强ww工作,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印发了《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ww工作的通知》,督促有关乡镇、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认真做好信访及预警信息的掌握上报工作,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防止了到县赴市上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从全县高原生态文明县建设大局出发,主动牵头作为,会同有关乡镇和部门积极协调解决洪水镇益民村回民墓搬迁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推进全县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二是注重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强化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重点乡镇和佛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大型宗教活动申报批制度和生活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点对圣天寺、童子寺举办的四月八”浴佛法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大型宗教活动社会稳定风险化解方案,积极组织公安、交通、交警、消防、食药、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维护活动秩序,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了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预防了重大事故和违反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群众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三是切实加强网络宗教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由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统战、宗教、网信、工信、公安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管理机制,按照中央提出的互联网宗教“七个不得”的要求,依法加大对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传播极端主义等网络言论的打击力度,及时妥善处置负面宗教舆情,防范蓄意炒作、反炒作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本县宗教类网站的实名备案登记,加强宗教类网站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联系教育,改进对微信群、QQ群的引导管理,扎实推进了网络舆情源头治理。n(四)加强环境整治力度,改善宗教场所面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督查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海潮坝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要求,针对海潮音寺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认真做好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依法拆除了海潮寺违规建筑,及时恢复了生态植被,坚决制止了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现象。(五)深入调查登记民间信仰场所,有效制止乱建庙宇、乱塑露天造像现象。一是认真开展民间信仰场所调查摸底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行政监管、牵头协调工作职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在10个乡镇组织开展了民间信仰场所调查摸底和甄别工作,对摸排出的71处民间信仰场所建立了台账,全面掌握了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加强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扎实开展“两乱”治理。制订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制止乱建寺庙和乱塑露天宗教造像的通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法乱建问题,配合土地、林业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了南古镇马蹄村柏籽山违法修建寺庙和六坝镇四堡村僧尼乱建庙宇、乱塑宗教造像问题,有效遏制了乱建、乱塑行为。n(六)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推进宗教公益慈善事业。结合“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宗教界以“弘法利生、慈善救助、奉献社会”为遵旨,身体力行教义教规,力尽所能,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3月份,圣天寺发动教职人员和信众为永固镇李庄村困难户张自秋家庭捐助医药费5000多元;圆通寺发动教职人员和信众捐款2000元,分别对三堡镇韩庄村、三堡村困难户王月兰、朱灵国家庭进行了救助,充分展现了宗教界人士热心公益、回报社会的精神风貌,树立了宗教界良好的社会形象。三、存在的问题总结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够深入,创建效果不够明显;二是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进展不平衡,部分寺观教堂创建水平较低,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在教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形式单一,方法不够灵活,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四是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够,民主化管理程度不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四、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加强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教育,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和贯彻会议精神,为不断开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奠定思想理论基础。n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总结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培树典型,示范引领,广泛宣传,深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三是认真宣传贯彻《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切实抓好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清真食品市场安全。四是重视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和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领域突发事件,处理好民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深化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和整改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在规范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宗教学识、工作能力、文化水平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促进行为规范。六是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制定培训规划不断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七是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持续开展敬老爱老、捐资助学、募资赈灾等公益慈善活动,进一步树立宗教界良好的社会形象。n八是高度重视宗教领域ww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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