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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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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四五”普法和依法治院工作总结 我院“四五”普法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市、区普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强化普法工作领导,推行和完善部门执法责任制,狠抓普法工作责任制。 2001年以来,我院始终把维护全区稳定和社会安定摆在重要位置,党组研究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切实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讨论制定本院“四五”普法工作要点,由一名副院长具体分管该项工作,每年均写出工作总结。同时,认真组织本院干警参加全区的学法用法知识考试,五年来共参加类似的考试5次,每次参加率均达到100%。n 2001年以来,我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业务,一手抓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内部自律机制和外他律机制,认真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提高法官整体责任,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五年中,我院在中纪委“四条禁令”、省法院“六条禁止规定”基础上,向干警提出了“四讲一树”的政治要求,要求全体干警讲政治,讲原则,讲纪律,讲奉献,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同时加强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从院机关到各法庭均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教育干部爱岗警业,严肃执法,文明执法,针对队伍建设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自查自纠,抓开门整顿,抓建立制。2001年以来,我院利用集中教育整顿,“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继续加强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制度,重申、制定和完善了涉及审判、纪律、财务、后勤等工作管理制度,以内部门自律制约机制来加强干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从制度上确保公正司法。外部监督方面,“四五”普法期间,我院加强同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发放了意见征求函,认真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的批评意见。 二、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n 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尤其刑事工作的立足点,也是法院“四五”普法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关键环节。我院在开展“严打”斗争中,始终坚持贯彻中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依法持续不断地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从重从快惩治处罪犯。同盟地注重斗争策略,做到严厉打击同挽救教育相结合,对那些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悔罪表现好的犯罪分子,采取挽救措施,鼓励其改恶从善,悔过自新,从轻给予处罚,分化、教育,挽救了相当数量的犯罪分子。近五年来,即2001年至XX年4月,我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394件1933人,审结1383件1906人,结案率99%,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余万元。同时,按照“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寓救于审,认真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四五”期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6人,宣告缓刑50人,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少年刑事犯罪分子,认真开展帮教活动40余次,对减少重新犯罪隐患,促进社会治安稳定起了积极作用。“严打”斗争中,我院通过公开审判、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结合形势,适时精心组织召开案件公判大会,五年来共召开公判大会30场(次),旁听群众近9万人(次),扩大了办案效果,大张了严打声威,教育和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依法调节各类社会关系,化解各社会矛盾,促进全区经济与社会直辖市发展。n 2001年以来,我院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充分发挥民事、经济、行政审判监督审判职能,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工作,用法律规范和保护合法经济关系和经济行为,依法调节和规范各种民事关系和民事行为,依法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民事审判工作:五年来,我院始终将调处民事纠纷、化解民事矛盾,促进社会安定作民事审判的中心任,以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心,认真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继续推行诉辩式的庭审方式,进行观摩交流,全院民事审判zd秘书网干部及时学习有关民事法律法规,探讨解决审判业务工作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和新问题。近五年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271件,审结4199件,结案率为97%,涉诉标的12389.29万元。通过及时、公正地审结这些大量的民事案件有效制裁了民事违法行为,及时化解了各种社会不安定因素,避免了各类社会矛盾的激化。 (二)商事审判工作:五年来,我院的商事审判工作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加大保驾护航力度,克服地主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倾向,努力为我区招商引资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氛围。五年共受理商事纠纷案件1144件,审结1066件,结案率93%,涉诉标的8129.56万元。民商事审判还强化了服务意识,拓宽了经济服务领域,为政府、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依法开展清欠、收贷工作,为区政府、区属单位和金融单位收逾期贷款近500余万元。n (三)行政审判:五年来,我院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审判工作,努力改善行政审判的执法环境,既支持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通过行政审判对其行政权利依法进行监督,积极大胆把行政审判工作推向前进。五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3件,审结60件,结案率95%,有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社会稳定。n (四)执行工作:五年来,我院不断强化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整、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执行工作局,充实了执行力量。在具体执行中,采取教育疏导为主,强制的执行为辅,经常性执行为主,集中统一执行为辅以及点带面。以脸皮案推动整体等方法,以召开债务人会议等形式集中请理示结执行案件,认真研究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新机制,推行执行过程、执行方式、执行听证、执行结果公开、债权凭证、执行财产审计、对赖帐者公开曝光、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执行公示制度;对申请人的权利实行风险告知,提示执行寄语;执行穷尽法律规定执行措施和手段,穷尽被执行人财产的排查,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途径。XX年还结合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案卷归档、执行款物的活动,开展了“集中执行会战”行动,一次性兑现执行款200万余元。针对近年来一些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状况,我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正确处理执行力度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服务大局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执行与文明执行的关系,坚持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教育疏导与强制执行相结合,日常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不断提高执行能力,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决定司法拘留,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震慑了一批被执行人,维护司法权威,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五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655件,执结1635件,结案率99%,执行标的13370.88万元,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n (五)告诉申诉和立案工作:告申工作是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了解群众疾苦,努力解决当事人“告状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五年来,我院加强立案信访和申诉审查工作,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深入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继续推行方便群众诉讼和信访工作举措,不断健全和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制度,配置“贵阳通”信息系统,利用电子公示屏滚动服务,改善信访、接待和立案条件,规范信访案件流程管理,逐渐建立了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立案庭和三个人民法庭专门制作发放《诉讼指南》和《涉农案例》,引导当事人诉讼,设置诉讼信箱方便群众诉讼,全年办理非诉讼来信,接待涉诉信访和群众咨询五年受理申诉案件55件,审结55件,结案率100%,接待来访群众1879人(次),处理群众来信527件(次),信访案件办结率在98%以上,树立了我院良好的窗口形象。 四、其他工作。 (一)调研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院以理论指导实践,抓调研服务审判,积极围绕我院审判方式改革、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组织全院干警写出了大量有分析、有对策、有理论的调研。五年来我院干警撰写各类稿件1000余篇,其中宣传、信息稿件760余篇,理论240余篇,稿件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及电视台等媒介采用计600余篇(条),形成了良好的调研氛围。 (二)社会综治和法律宣传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院作为全区社会综治工作的重点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每年积极参加全区社会综治活动,五年来开展各类法律宣传,送法下乡、巡回开庭、公判大会等近70余场(次),散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开展了大量声势浩大、形象生动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综治舆论氛围,得到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支持和赞扬,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n 五年来,我院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院工作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以后的工作中,人民法院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抓紧抓好普法工作和依法治院工作,狠抓落实,为实现生态立区、旅游兴区、工业强区目标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经济强区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