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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28 发布

2021安置帮教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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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置帮教工作总结(5篇)(篇一)春节期间,为确保社会持续安全稳定,**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节前节中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严防脱管、漏管现象,避免春节期间“两类人员”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维护辖区安全及稳定。一是集中教育,绷紧社区矫正这根弦。积极组织节前教育,普及好法律知识、安全常识,引导服刑人员克服侥幸心理,提高尊规守纪自觉性。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微信平台,让社区服刑人员牢记罪犯身份,告诫社区服刑人员在春节期间做到谨慎饮酒、谨慎出入娱乐场所。遇到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二、节中值班,完善春节值班这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值班制度,严格落实春节期间值班在岗,**司法所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排班,借助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每天登陆,定时查看。利用微信平台,实行每天一报到,一定位置,严格执行日常监管制度,从严管理春节期间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审批等各项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不姑息迁就,依法从严处理。三、矫正小组,发挥矫正小组这道防线。发挥矫正小组成员在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与监护人签订《春节期间协助司法所监督承诺书》,督导监护人春节及时上报社区服刑人员近况。四、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这项工作。**司法所与党委信访办、派出所协调联动,确保所涉服刑人员案件能够立即知晓。加强重点人员的排查,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作出处理。(篇二)一、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一)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我局于**年5月经县编委同意设立社区矫正股,目前通过乡镇合并全县共有司法所17个。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32人,其中县局4人,司法所28人,累计比去年新增加3人。(二)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年上半年,共接受有关机关委托开展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140例,其中来自人民法院132例,监狱8例,其中出具建议适用社区矫正意见139例,建议不适用1例。上半年,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7人,其中来自法院134人,来自监狱3人。解除矫正114人,其中期满解矫114人,五年多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70人,解除矫正778人,现在册292人;按矫正类别分类管制1人,缓刑258人,假释28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按犯罪类型分类危害国家安全5人,危害公共安全12人,破坏经济秩序30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84人,侵犯财产54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49人,贪污受贿1人,渎职1人,其他56人;按户籍分类城镇户籍52人,农村户籍240人; 按性别分类,男259人,女33人;按民族分类汉族292人,少数民族0人;按年龄分类未满十八周岁1人,十八至四十五周岁175人,四十六至六十周岁102人,六十一周岁以上14人;按文化程度分类,大专及以上12人,高中及中专85人,初中及以下195人;按就业就学分类,就业257人,就学1人,无业34人。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一)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截止6月底,全市共有宽管级社区服刑人员32人,普管级260人。上半年,全县累计开展走访720人次;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谈话34人次;信息化定位监管86人,累计开展信息化核查1787人次;办理居住地变更5例;办理请假外出22例,其中准假外出期间22例,期满销假22例。审查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报告5例,到指定医院组织开展病情诊断5例。上半年,全县共表扬奖励140人次,警告处罚8人次,无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人员。(二)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措施落实情况。全县已建立教育基地16个,建立社区服务基地16个。上半年,全县累计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学习202场次,其中16个司法所组织开展192场次;进行个别教育1720人次;开展心理辅导108人次,其中心理异常11人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192场次,其中16个司法所组织开展192场次。(三)社区矫正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上半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技能培训170人次,协助就业或就学129人,落实低保6人,落实责任田66人。(四)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等情况。经与有关部门清查比对,共发现来自人民法院漏管社区服刑人员3人,其中3人已纠正并落实社区矫正措施。经核查,全县共发现脱管社区服刑人员1人,对这名社区服刑人员已纠正并落实社区矫正措施。上半年,全县没有出现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三、近期重点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1、努力争取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分别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干、社区矫正工作内务)参加的社区矫正“防脱管”活动、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动员会议,传达省、市社区矫正机构的相关文件精神,将两项工作布置和安排落实到位。2、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和下发了《**县**年社区矫正防脱管活动实施方案》和《**县社区矫正**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司法所长作为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县司法局局长、分管负责人、社区矫正工作股股长签订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责任书》,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工作责任,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把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纳入了单位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1)成立了以局长张水平任组长,副局长李国辉任副组长,社区矫正股股长、社区矫正专干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2)到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院、公安局的相关部门联系并对**年3月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核对、查实。(3)我局的实际情况主要是已判处实刑的涉毒危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是否及时执行刑罚,经查实,我县目前期内已判处实刑的涉毒危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共有25人,已由我局收治中心集中关押的有23人,已接受社区矫正的有1人,还有1人因身患绝症没有执行刑罚。(4)到目前为止,我们已落实新泉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范建春的社区矫正措施,我们将继续对剩下的1名暂予监外执行的危症罪犯接收入轿。4、局社区矫正工作股利用10天时间,深入司法所督查社区矫正工作,主要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现场点训、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和工作档案以及日常监管、分级管理、请假外出、考核奖惩、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监管小组责任落实等工作情况,对需要立即整改的工作,现场开出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到位。督查完毕后,将督查情况向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县各乡镇。5、局矫正股元至六月份分别在静和、文星、湘滨、岭北司法所组织召开全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由各司法所汇报了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情况,(包括学习教育和日常报到、社区服务、分级管理等情况)找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到六月底止全县没有出现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四、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现实表现和管控情况截止6月底,全县无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五、监管安全隐患分析1、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不假外出现象,如毗邻长沙、益阳、汨罗等市县的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过短期不假外出情况;2、个别司法所不是按照县局要求在固定的时间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而是分散性不定期的组织教育学习;少数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不够经常。不能确保“双八制”。3、少数社区矫正人员使用联通公司配发的定位手机电板容量不足,存在关机而无法定位的现象;4、没有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存在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六、存在监管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1、社区矫正迟迟没有立法,没有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警察身份,缺乏刚性执法职能,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手机定位平台技术性能不高;2、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不够;七、措施对策和工作要求1、按照省厅和市局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活动和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教育帮扶措施落实、社会调查评估、考核奖惩、社区矫正执法等多方面的排查,采取过硬的有效措施,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确保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和重新犯罪。2、及时办理入矫手续。针对各地人民法院、监狱判处和释放的罪犯较多的情况,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规定期限办理好入矫手续,力争无一人漏管。3、局社区矫正股**检察院监所科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督查。采取电话抽查,现场点训,实地走访等形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为落实好**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工程——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自今年3月起,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班子,确定了专人负责,先后组织到岳阳县、汨罗市、君山区等地参观学习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经验,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工程建设的选址(机关院内一栋旧办公楼改建装修)、图纸设计、工程报批、财政预算审计、工程招标、合同签订(承包单位:湖南省久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定于8月1日动工建设。上报工程进度(含形象进度)为总工程进度的百分之三十。总改建装修面积为825.24平方米,总投资(预算)141.62万元,预计今年九月底竣工,十月底投入使用。安置帮教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261人。解矫帮教人员114人。安置帮教作为一项与社区矫正同样重要的综治维稳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根据湘司发(**)92号和(**)93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及**年岳阳市安置帮教工作要点,我们着重做了如下几项工作:有效开展“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开展以“走访一次重点帮教对象、看望一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完善一个安帮工作信息库、开好一次安帮联席会、创建一批无重新违法犯罪乡镇(街道)”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1、对重点帮教对象进行走访。各乡镇安帮工作站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等情况对生活困难的对象特别是“三无” 人员解决低保,引导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途径,为这些人员解决了工作、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有文星、新泉、岭北、南湖、石塘、东塘、鹤龙湖等乡镇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解决低保10户,帮助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就业和自主创业。如新泉镇安帮站为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汤某解决了住房、低保,并安置到保洁员工作岗位。东塘镇安帮站帮助张某、周某办起了花炮半成品生产线,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采取多种途径和办法,使刑满释放人员回到社会后有一种归属感,真正感受到求助有门路,遇难有人帮,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库和工作档案。今年以来,我局矫正股分别建立和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库,要求乡镇安帮站分别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库,同时按照“八有”的要求,建立了工作档案,按照“三帮一”的办法落实了责任人和帮教责任。二、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录入、核实与衔接工作。今年来,我局确定专人做好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录入、核实工作,确保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录入率、核实率和网上衔接率保持在98%以上。并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前与安置帮教工作的对接,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纳入安置帮教范围,期限为三年。严格落实刑释人员衔接制度,对重点帮教对象做到必接必送。(篇三)今年,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路,深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工作“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人”的回归目的,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融入社会生活。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均启用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单机版和网络平台,推进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进程。**年11月-**年10月,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13名,其中刑释103人,解教10人,安帮率达100%;夏层铺砖厂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全年共安置50人;全县重新违法犯罪确保控制在3%以内;收到监、所发来服刑人员信息协查函8人次,均进行了核实反馈。现将我县**年度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做如下总结。一、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稳定,抓经济,促发展”的工作重心,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各部门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责,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县、乡(镇)、村帮教小组工作责任网络,实行“三包”,即包帮教安置、包法制教育、包思想转化。为确保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县在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仍安排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专项资金2万元,并列入县财政预算,为我县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通过以下几点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一 是专项管理。首先认真清查,将清查出来的人员与监所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核对,不一致的,进行再次清查,确保身份一致性。其次规范排查,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回访考察,全面掌握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情况。再次突出重点,把原确定为重点人口管理人员和漏管脱管人员作为工作重点来抓。二是规范管理。及时给基层司法所制定下发了《江永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对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求予以明确。三是重点管理。把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对参与经营和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活动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对那些可能危害社会治安实施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报告公安部门。二、督促开通、使用平台,促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要求,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均启用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单机版和网络平台,及时对监、所发送的服刑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反馈,对预释放解教人员及时进行衔接情况反馈,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及时进行登记、建档,并录入湖南省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努力促进我县安帮工作的信息化进程。三、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衔接工作是安置帮教工作最基本、最开始的工作,衔接工作要做好就必须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及时建档造册。收到监、所寄达的通知书后,县安置帮教办随即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接茬时,对其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及家庭状况作详细的记录,为今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二是及时家访。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后,村(社区)帮教人员随即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并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知识读本、上法律课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法、知法、守法,今年共赠送读本250余册。四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做对社会有用之人。四、把好安置关,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扶力度为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减少社会治安问题,我们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作为安帮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广开就业门路,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充分就业。主要采取四种安置形式:一是回乡安置,对户口在农村的回归人员,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责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有田可种;二是回原单位安置,对部分刑期较短、罪行较轻、改造较好,服刑前有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主动同其原单位联系、协调,争取由原单位接收、安置;三是鼓励其自谋职业,对某些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帮他们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四是通过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安置部分暂时无业可就的人员,今年我县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50人。五、抓好“四个环节”,保障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一是抓早。为了把帮教工作向前延伸,县安帮办每年都组织人员及时深入村(社区)开展帮教活动,与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座谈会,通过讲解法律知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抓实。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中,我县采取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挂钩乡镇、乡镇挂钩村、村挂钩户的工作方法,紧紧抓住农业综合性开发的有利时机,动员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参加,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抓重点。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增多造成管理难问题,通过采取由乡镇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与驻村干部配合组成的帮教小组,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定期回访及与其家属探望警示相结合的办法,促进这部分人员转化思想,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四是抓典型。注重培植典型,通过发现典型,宣传典型,让刑释解教人员学有榜样,教有题材,有力地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全面开展。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认识不到位,二是就业渠道单一,三是全社会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仍没有形成。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把它纳入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发挥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各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才可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一定能把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篇四)今年以来,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根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路,深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人”的回归目的,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走上社会营造条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做贡献。今年我县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81名,其中刑释61人,解教20人,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100%,确保重新违法犯罪控制在3%以内。现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做如下总结。一、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县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保稳定,抓经济,促发展”的工作重心,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引入责任书这一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县、乡(镇)、村帮教小组工作责任网络,并实行“三包”,即包帮教安置、包法制教育、包思想转化。我县在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了2万元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专项资金,并列入县财政预算,确保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正常开展。二、做好衔接工作,防止漏管、脱管衔接工作是安置帮教工作最基本、最开始的工作,衔接工作要做好就必须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及时建档造册。收到监、所寄达的通知书后,县安置帮教办随即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接茬时,对其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及家庭状况作详细的记录,为今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二是及时家访。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后,村(社区)帮教人员随即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并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知识读本、上法律课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法、知法、守法,今年共赠送读本200余册。四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做对社会有用之人。 三、把好安置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防止“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减少社会治安问题,我们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作为安帮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广开就业门路,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充分就业。主要采取四种安置形式:一是回乡安置,对户口在农村的回归人员,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责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有田可种;二是回原单位安置,对部分刑期较短、罪行较轻、改造较好,服刑前有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主动同其原单位联系、协调,争取由原单位接收、安置;三是鼓励其自谋职业,对某些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帮他们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四是通过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安置部分暂时无业可就的人员,今年我县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53人。四、抓好“四个环节”,保障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一是抓早。为了把帮教工作向前延伸,县安帮办每年都组织人员及时深入村(社区)开展帮教活动,与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座谈会,通过讲解法律知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抓实。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中,我县采取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挂钩乡镇、乡镇挂钩村、村挂钩户的工作方法,紧紧抓住农业综合性开发的有利时机,动员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参加,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抓重点。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增多造成管理难问题,通过采取由乡镇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与驻村干部配合组成的帮教小组,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定期回访及与其家属探望警示相结合的办法,促进这部分人员转化思想,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对曾经参与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抢劫和集团犯罪等的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确定专人负责,严密防范。四是抓典型。注重培植典型,通过发现典型,宣传典型,让刑释解教人员学有榜样,教有题材,有力地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全面开展。五、强化管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一是专项管理。首先,认真清查。将清查出来的人员与监所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核对,不一致的,进行再次清查,确保身份一致性。其次,规范排查。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回访考察,全面掌握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情况。再次,突出重点。把原确定为重点人口管理人员和漏管脱管人员作为工作重点来抓。二是规范管理。及时给基层司法所制定下发了《江永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对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求予以明确。三是重点管理。把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对参与经营和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活动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对那些可能危害社会治安实施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1、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部门的少数负责人对安置帮教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地位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够。2、就业渠道单一。从总体上看,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途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给农业户口的人员落实责任田;一个是在早市、夜市等市场租摊位,从事个体经营。3、全社会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仍没有形成。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各部门的相互配合,要把它纳入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发挥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各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才可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回顾过去,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满足,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一定能把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篇五)一、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一)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我局于**年5月经县编委同意设立社区矫正股,目前通过乡镇合并全县共有司法所17个。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32人,其中县局4人,司法所28人,累计比去年新增加3人。(二)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年上半年,共接受有关机关委托开展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140例,其中来自人民法院132例,监狱8例,其中出具建议适用社区矫正意见139例,建议不适用1例。上半年,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7人,其中来自法院134人,来自监狱3人。解除矫正114人,其中期满解矫114人,五年多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70人,解除矫正778人,现在册292人;按矫正类别分类管制1人,缓刑258人,假释28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按犯罪类型分类危害国家安全5人,危害公共安全12人,破坏经济秩序30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84人,侵犯财产54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49人,贪污受贿1人,渎职1人,其他56人;按户籍分类城镇户籍52人,农村户籍240人;按性别分类,男259人,女33人;按民族分类汉族292人,少数民族0人;按年龄分类未满十八周岁1人,十八至四十五周岁175人,四十六至六十周岁102人,六十一周岁以上14人;按文化程度分类,大专及以上12人,高中及中专85人,初中及以下195人;按就业就学分类,就业257人,就学1人,无业34人。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一)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截止6月底,全市共有宽管级社区服刑人员32人,普管级260人。上半年,全县累计开展走访720人次;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谈话34人次;信息化定位监管86人,累计开展信息化核查1787人次;办理居住地变更5例;办理请假外出22例,其中准假外出期间22例,期满销假22例。审查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报告5例,到指定医院组织开展病情诊断5例。上半年,全县共表扬奖励140人次,警告处罚8人次,无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人员。(二)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措施落实情况。全县已建立教育基地16个,建立社区服务基地16个。上半年,全县累计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学习202场次,其中16个司法所组织开展192场次;进行个别教育1720人次;开展心理辅导108人次,其中心理异常11人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192场次,其中16个司法所组织开展192场次。(三)社区矫正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上半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技能培训170人次,协助就业或就学129人,落实低保6人,落实责任田66人。 (四)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等情况。经与有关部门清查比对,共发现来自人民法院漏管社区服刑人员3人,其中3人已纠正并落实社区矫正措施。经核查,全县共发现脱管社区服刑人员1人,对这名社区服刑人员已纠正并落实社区矫正措施。上半年,全县没有出现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三、近期重点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1、努力争取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分别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干、社区矫正工作内务)参加的社区矫正“防脱管”活动、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动员会议,传达省、市社区矫正机构的相关文件精神,将两项工作布置和安排落实到位。2、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和下发了《**县**年社区矫正防脱管活动实施方案》和《**县社区矫正**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司法所长作为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县司法局局长、分管负责人、社区矫正工作股股长签订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责任书》,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工作责任,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把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纳入了单位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做了以下工作:(1)成立了以局长张水平任组长,副局长李国辉任副组长,社区矫正股股长、社区矫正专干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2)到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院、公安局的相关部门联系并对**年3月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核对、查实。(3)我局的实际情况主要是已判处实刑的涉毒危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是否及时执行刑罚,经查实,我县目前期内已判处实刑的涉毒危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共有25人,已由我局收治中心集中关押的有23人,已接受社区矫正的有1人,还有1人因身患绝症没有执行刑罚。(4)到目前为止,我们已落实新泉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范建春的社区矫正措施,我们将继续对剩下的1名暂予监外执行的危症罪犯接收入轿。4、局社区矫正工作股利用10天时间,深入司法所督查社区矫正工作,主要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现场点训、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和工作档案以及日常监管、分级管理、请假外出、考核奖惩、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监管小组责任落实等工作情况,对需要立即整改的工作,现场开出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到位。督查完毕后,将督查情况向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县各乡镇。5、局矫正股元至六月份分别在静和、文星、湘滨、岭北司法所组织召开全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由各司法所汇报了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情况,(包括学习教育和日常报到、社区服务、分级管理等情况)找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到六月底止全县没有出现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现实表现和管控情况截止6月底,全县无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五、监管安全隐患分析1、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不假外出现象,如毗邻长沙、益阳、汨罗等市县的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过短期不假外出情况;2、个别司法所不是按照县局要求在固定的时间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而是分散性不定期的组织教育学习;少数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不够经常。不能确保“双八制”。3、少数社区矫正人员使用联通公司配发的定位手机电板容量不足,存在关机而无法定位的现象;4、没有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存在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六、存在监管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1、社区矫正迟迟没有立法,没有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警察身份,缺乏刚性执法职能,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手机定位平台技术性能不高;2、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不够;七、措施对策和工作要求1、按照省厅和市局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活动和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教育帮扶措施落实、社会调查评估、考核奖惩、社区矫正执法等多方面的排查,采取过硬的有效措施,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确保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和重新犯罪。2、及时办理入矫手续。针对各地人民法院、监狱判处和释放的罪犯较多的情况,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规定期限办理好入矫手续,力争无一人漏管。3、局社区矫正股**检察院监所科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督查。采取电话抽查,现场点训,实地走访等形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为落实好**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工程—— 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自今年3月起,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班子,确定了专人负责,先后组织到岳阳县、汨罗市、君山区等地参观学习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经验,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工程建设的选址(机关院内一栋旧办公楼改建装修)、图纸设计、工程报批、财政预算审计、工程招标、合同签订(承包单位:湖南省久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定于8月1日动工建设。上报工程进度(含形象进度)为总工程进度的百分之三十。总改建装修面积为825.24平方米,总投资(预算)141.62万元,预计今年九月底竣工,十月底投入使用。安置帮教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261人。解矫帮教人员114人。安置帮教作为一项与社区矫正同样重要的综治维稳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根据湘司发(**)92号和(**)93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及**年岳阳市安置帮教工作要点,我们着重做了如下几项工作:有效开展“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开展以“走访一次重点帮教对象、看望一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完善一个安帮工作信息库、开好一次安帮联席会、创建一批无重新违法犯罪乡镇(街道)”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1、对重点帮教对象进行走访。各乡镇安帮工作站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等情况对生活困难的对象特别是“三无”人员解决低保,引导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途径,为这些人员解决了工作、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有文星、新泉、岭北、南湖、石塘、东塘、鹤龙湖等乡镇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解决低保10户,帮助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就业和自主创业。如新泉镇安帮站为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汤某解决了住房、低保,并安置到保洁员工作岗位。东塘镇安帮站帮助张某、周某办起了花炮半成品生产线,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采取多种途径和办法,使刑满释放人员回到社会后有一种归属感,真正感受到求助有门路,遇难有人帮,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库和工作档案。今年以来,我局矫正股分别建立和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库,要求乡镇安帮站分别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库,同时按照“八有”的要求,建立了工作档案,按照“三帮一”的办法落实了责任人和帮教责任。二、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录入、核实与衔接工作。今年来,我局确定专人做好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录入、核实工作,确保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录入率、核实率和网上衔接率保持在98%以上。并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前与安置帮教工作的对接,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纳入安置帮教范围,期限为三年。严格落实刑释人员衔接制度,对重点帮教对象做到必接必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