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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标准版设施转让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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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版设施转让合同模板 设施转让合同1‎ 转让方(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转让 接收地址在 店名(字号) 为 的店铺(下称该店铺)及交易该店铺内全部设施设备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将其开办的该店铺转让给乙方经营,并将该店铺内的全部设施设备交由乙方使 用,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为该店铺实际拥有者,具有完全自主经营权,同时在发生 任何经营权变更时乙方拥有优先获取经营权的权利。‎ 二. 该店铺基本情况如下:‎ ‎1.该店铺开办于 ‎2.该店铺所在场地为甲方向业主年月日 ‎3.该店铺建筑面积为 ‎4.该店铺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照,证照清单详见。‎ ‎5.该店铺内含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清单详见。‎ 三. 转让费:‎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转让费为人民币 ‎2.乙方分 第一次: 元,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 第二次: 元,合同签订第二天起算第 天支付;‎ 第三次: 元,合同签订第二天起算第 天支付;‎ 四. 甲方与该场地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期满时,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经营,甲方有义务协助乙 方和该场地业主洽谈并重新签订店面租赁合同,租金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经营,那么甲方优先享有回购经营权和获得转让的权利,相关费用届时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谈。‎ 五.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业主同意由乙方经营该店铺,若因业主不同意乙方经营该店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 ‎2.甲方应保证其在本合同第二条所披露的该店铺的基本情况是真实的,该店铺已办妥卫生、工商、税务、消防等证照,具备正常经营的全部合法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 ‎3.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证照的年检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 ‎4.甲方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被政府部门或业主取消经营资格或租赁资格时,与甲方无关。‎ ‎5.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备案期限届满,而乙方仍需继续经营,则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 ‎6.乙方接手经营之后,如该店铺所在场地的业主同意直接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应乙方要求,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其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等。‎ ‎7.乙方接手经营之后,如乙方拟以自己名义使用该店铺重新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8.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天将该店铺交乙方经营,并将该店铺内的设施设备及钥匙交接给乙方。‎ ‎9.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将该店铺的全部证照、印章等交给乙方。‎ ‎10. 乙方经营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应清偿尚欠的租金、水电费、税费等一切债务。否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 ‎11. 甲方有义务扶持乙方经营好本店铺,使其能够实现盈利,包括产品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尽可能的丰富产品品种、确保产品品质。‎ ‎12. 甲方经营期间所订出的鲜奶和酸奶,由甲方负责提供,数量无法核算的情况下按顾客实际打奶确认。‎ ‎13. 甲方在本合同范围内为乙方提供 六. 乙方义务 ‎1.乙方接手经营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逾期未能交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店铺的每月租金和水电费由甲方代为交付给业主,乙方需在每月的____日前交付店铺租金及水电费给甲方,甲方给予收据作为凭据;‎ ‎3.乙方应在确认不再经营后将借用的各证照原件归还甲方后,如不退还甲方可以通过法律追究乙方责任,继续转让给第三方的,由第三方承担。‎ ‎4.乙方在经营期间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在店铺内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以店铺的名义进行洗黑钱的行为,如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赔偿。甲方无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火灾事故以及斗欧打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造成人员伤残、死亡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自然灾害、政府管理条件的变更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7.乙方接手后,一切经营行为及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直至确认乙方经营终止。‎ 七. 共同责任 ‎1.从合同签订当日起,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门头及其他所有设备设施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如未能得到该店铺的再租赁权利,不得对该房屋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害,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2.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共同前往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公证费用由双方共同支付),将该店铺交乙方经营。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该日起履行。‎ ‎3.甲方持有该店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借予乙方在经营期间使用,在经营期间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乙方承诺继续使用甲方的店铺名称,并销售甲方的奶产品及其它健康食品,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战略合作意向书》中规定的符合甲乙双方确定的经营理念的产品,甲方也有义务不断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并以优惠的价格优先提供给乙方销 八. 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九.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超额部分的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 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潍坊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一. 其它 ‎1.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附:店面租赁合同复印件、证照清单、证照复印件、设施设备清单),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法律效力,如双方未能按此协议之内容执行,双方均可到潍坊市各级法院向对方提出控诉。‎ ‎3.本协议连同《品牌加盟及产品代理协议》和《战略合作意向书》一起签署,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施转让合同2‎ 受让方: (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 (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 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余价款在 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内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后 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 ‎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六条 交接验收 在 年 月 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按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 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 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 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②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4、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电子信箱)启用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协议各方:‎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设施转让合同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自有的开设在位于南昌市南京东路258号太子轩酒店内的全部设施、设备、物料、内部装修等一切资产全部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就上述转让事宜,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下,依照合同法及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开设的南京东路258号太子轩酒店内全部电器周边设施、设备、物料、全部装饰、装修、成房设施、餐桌、餐椅等其它财产、全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上述资产折价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三、乙方在甲方配合下在得到房东理工大学直管领导李总的明确答复可转让并可继续20___年以上租赁合同,房租1~7楼的租金不超过15元/平方米的以下前提下,乙方预先支付甲方50000元人民币作为转让定金,剩余250000元人民币在甲方协助乙方与房东签定正式合同后,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转让资产全部是其所有,在乙方买妥后不存在其他债权人或政府、法院等相关单位的追索、查扣、查封执行,如果存在上述情形,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将转让金全部返还,并愿承担转让款一倍以上的赔偿责任。‎ 五、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并办理财产交接手续之日,甲方应当结清经营期间所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应缴清国家的各项规费、税费,以利乙方顺利接收所购资产,如有未结清上述各项费用,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剩余款中扣除。‎ 六、甲、乙双方签订该资产转让协议前,甲方所应承担和享有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承诺在未与乙方正式交接以前,甲方保证不转移任何太子酒店内的原所有财产(包括低质的耗品等)否则均视为违约,除扣除甲方余款外,超过部分乙方具有继续追偿之权力。‎ 八、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应共同遵守,若有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双倍转让金的赔偿。如发生认识上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向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