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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工作报告之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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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调查报告 人民陪审团制度是司法机构吸收非专业法官参加审判的制度。依靠群众是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形式。它是人民群众路线工作中群众路线的具体实施,是实现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的重要途径。顺便说一句。近年来,各级法院对人民陪审团的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大胆尝试,推动了人民陪审团工作的进展。近年来,我校也积极探索评委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 一,我院人民陪审员的组成和参与案件审理 ‎1.人民陪审员的组成 我校有37人陪审员,其中男性25人,占68%,女性12人,占32%; 30岁以下2人,占5%,16-40-40,占43.5%,40-50岁,16人,占43.5%,50-60岁,3人,占8% ;最小的28岁,最大56岁; 2,高中以上学历,占5%,大专以上学历21人,占57%,本科学历14人,占38%;失业人口6人,占16%,农民5人,占14%,职工9人,占24%,干部17人,占46%。‎ 人民陪审员参与了案件审判。二十年来,我校陪审员共审判各类案件872件,参与调解各类案件426件,参与了100多起案件的审判和调解,并参与了审判。调解案件的服务率和解雇率超过85%。有效地提高了案件的质量和司法机构的信誉。‎ 第二,人民陪审团的做法在我们医院工作 ‎1.按前台确保三次参与。首先是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决定》。涉及专业医疗事故纠纷,金融合同纠纷等案件,以及影响较大,矛盾突出,请愿风险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案件,应当邀请有关陪审员参加审判和调解。在过去的五年中,他参与了75起医疗事故纠纷和951起金融合同纠纷的审判和调解。第二,无论是民事和商业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执法案件,只要有条件调解和协调,就必须邀请相关陪审员参与审判和调解。在过去的五年中,他参与了138起刑事附带人的审判和调解,107起行政案件,并参与了120个定居点的实施。第三,涉及涉及未成年人,移民工人和军人权益的特殊案件的案件,需要邀请相关陪审员参加审判和调解。在过去五年中,他参与了审判和调解,涉及83名未 成年人,51名移民工人和13个军事权益保护案件。为了提高党对案件公正性的信任,并确保案件的判决结案。‎ 陪审团杨福安在家乡杨楼和小石店,受到高度尊重和着名。在XX中,调查了197起案件,调解解决了大量矛盾和尖锐的案件。其中,小石店镇泗门村23名村民在**邮政局存放40多元,存款20多万元,20多万元。二月二十日,傅德成因车祸去世,他的家人外出。村民向邮局索要存款,但邮局发给傅德成签发的证明书作为存款单,而不是正式的存款单,存款没有交给邮局,拒绝付款。为此,这些村民多次走访委,多次封锁邮局,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由于案件对当地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轻微的疏忽可能导致集体请愿。为了调查这个案子,他采取了烈日和冒着热。他去案件调查了10多次,走访了60多名当地人,村干部和邮政局工作人员,并组织调解了10多次。最后,在8月底,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双方的关系得到了缓解。但是,在具体的协商过程中,双方关系僵化,超过20人情绪激动,并有可能上访。为了妥善解决矛盾,杨福安同志担任邮局,允许他们在赶往原告所在的村庄进行进一步让步,以便进行协调。为了抓住机会并防止事故发生,他在当地花了两天时间逐案进行调解工作。经过艰苦细致的教育,23名村民终于接受了一揽子调解方案,以妥善解决这一重大群体纠纷。‎ ‎2.扩展舞台并发挥三个功能。首先是发挥矛盾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各领域人民陪审员的特点,熟悉社会条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邀请邻居陪审员参与纠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各个方面的调解工作。确保消除矛盾和纠纷的阶段。在萌芽状态。在该医院的37名陪审员中,7名陪审员参与了100多起纠纷的审判和调解。其中,陪审团王兆霞参加了121件,杨福安197件,李晓峰105件,陈庄平105件。第二是发挥监督作用。除了陪审团在审判活动中的权利,如知情权,独立投票权和审查判决文件,陪审团还在审判,案件审查,请愿案件审查和“五个部门”在特别执法监督和活动整改等方面,积极邀请陪审员参加活动,以促进各种活动的扎实和有效,并实施各种监督。在过去五年中,陪审员参与评估了3,400件一审案件,104件请愿书和51件恢复原状和复议案件。第三是在帮助年轻警察方面发挥作用。邀请在基层法院长期从事陪审团工作和调解工作的陪审员,以及从刚从学校 门口进入学校以提高知识水平的年轻法官的一对一和实际帮助群众工作和调解技巧。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陪审团李玉林,****何仁,多年来担任镇政府村政府主任。他有广泛的人际关系,熟悉当地的风俗习惯,并有公平的处理。自从担任陪审员以来,他已经为法院解决了许多请愿案件。 20世纪90年代,Hui河乡石寨村的村民李云贤和孙荣清就家园所有权发生争议。他们先后从事民事和行政诉讼,包括一审,二审和重审行政诉讼。这两起诉讼10多年来,邻居成了敌人,双方都上法庭并继续上访,给法庭施加压力。在XX,两个纠纷发生在30厘米宽的宅基地,人们聚集在一起战斗。然后李云贤起诉孙荣庆,要求孙荣庆拆除已经完工的混凝土基础,并将其占据的30厘米的土地归还。孙荣清认为,使用30厘米土地的权利属于自己,不会被拆除。由于这两种不满,双方的证据都不充分。如果简单判断是基于证据,那肯定会导致信件和访问。如果调解解决方案是最好的,他们都不会接受调解。后来经过了解,原被告知道陪审员李玉林,并立即通知李玉林参与调解此案。在李玉林到法院了解情况后,他首先以个人身份批评原被告,然后将原被告告知陪审员。利息及相关法律法规,原被告同意陪审员提出的调解计划,原告同意被告继续建房,并被告向原告支付500元赔偿金。然而,在作出调解记录时,双方也因为争议一词而悔改了刚刚达成的协议。被告不同意占用原告30美分的被告调解书中关于“占领”一词的陈述。通过这种方式,似乎将解决的争议将无法解决。李玉林将立即将原被告分开并分别进行调解,以避免一方在情绪激动时对调解产生过多影响。‎ 经过反复审查和谈判,最终表达为“位于30厘米的土地上,最初由原告李云贤使用,现在被告孙荣庆设法使用.”原被告接受了,据说从这次事件中,双方已多次起诉近20年。在这次调解之后,他们已经完全停止并完成了案件的结束。‎ ‎3.构建平台以增强三种功能。首先,要求陪审员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再教育,参与“促进传统,坚定信念,为人民执法”等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人民陪审员的信仰。法治和掌握大局的能力。第二,通过参加高等教育培训和内部法官夜校,为陪审员购买专业法律工具等,提高向陪审员运用法律行为能力的能力,并确保准确理解陪审团适用的法律。近年来,为陪审员购买了300多套法律书籍,并举办了 ‎7次专业技能培训。在每次培训之前,都要精心准备教学计划,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提前准备讲座。在XX的秋天,我院邀请了科学院的专家法官何智博士作为主讲人,为陪审员进行为期三天的第七次专业技能培训,有效提高了陪审团的参与能力。试用。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调解技能竞赛和法庭观察,培养和提高陪审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使人民陪审员有坚定的信念,良好的作风和优秀的能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4,当背景好的时候,解除三个烦恼。一是建立人民陪审员的绩效记录,从德能勤的优点加强管理,邀请优秀人才陪审员不断聘用和表彰全国人大,增强职业荣誉和责任感,减轻政治上无望的陪审员后顾之忧。第二是设立陪审员办公室。在办公室狭窄的情况下,已经发布了三个陪审员办公室,六套办公椅,三台联网电脑和300多套法律参考书,陪审员已被免职。在办公室工作,担心无条件的办公室。三是申请专项资金,每月向陪审员提供适当的经济援助,积极协调陪审团兼职陪审员兼职工作的待遇和时间冲突,增加经济援助和陪审员的生活照顾,并解雇陪审团的生活。担心工作。在过去的五年里,共筹集了21万元的陪审团资金,其中包括XX年,筹集资金6万元,为陪审员提供经济援助。‎ ‎5.鼓励“拆除台湾”并扮演三个兼职角色。首先是扮演'主管'的角色。我院明确规定了陪审员必须参与的案件类型和案件数量,同时赋予陪审团监督权,规定审判程序在履行职责时是非法的,审判人员私下接受当事人或接受食品或其他违法行为,院长可直接向监督办公室报告或报告。同时,每年在特别会议上听取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审判纪律的建设。第二是发挥“沟通访客”的作用。医院根据请愿者所在社区的实际情况,村街等联系社区附近的陪审员,为请愿人提供法律解释,并寻求特别上诉。与此同时,一些经验丰富且具有法律资格的陪审员被邀请参加法院请愿。接待工作,对于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鼓励陪审员站在请愿者的位置,并通过陪审员处理请愿案件,并获得良好的社会影响。第三是扮演“宣传者”的角色。我院不仅通过各种渠道提高陪审团自身的法律意识,而且注重其在法律宣传中的作用,鼓励他们向其单位和周边人群普及法律知识,鼓励陪审员在法律宣传 过程中深化。在可能发现司法不公正的案件中,大肆接触诉讼者,可以直接向院长报告,以赢得人民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司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三,问题和原因 ‎1.人民陪审员的来源不够广泛。目前,在我院人民陪审员的组成中,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比例较大,其他领域人员较少。处理特定案件时,特别是涉及专业领域的案件。没有多少选择余地。许多陪审员都有自己的工作,他们无法进行随机抽取以立即获得结果。主要原因如下:首先,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不高。很少有人积极申请选举人民评估员。没有选择余地。第二,推荐人民陪审员或基层组织的大多数单位由人民法院根据其工作需要确定。其中大多数是工会,妇女联合会,共青团,武装部队,法院所在地和人民法院。他们靠近乡镇,村民小组,社区成员和人民陪审员。代表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2.缺乏陪审员的专业素质。首先,人民陪审员普遍缺乏法律知识,履行职责的能力不高。《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五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人员机关和执业律师不得担任人民。评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规定,法院退休人员,检察院退休人员和退休律师不适合担任人民陪审员,严重限制了法律专业人员的选拔。评委会成员几乎都是非法律专业人士。他们中的大多数缺乏法律知识。虽然他们与专业评委有相同的评价和投票权,但缺乏法律知识并需要提高专业素质的陪审员担心他们的观点不够专业,他们不相信。经常被法官的判决所信服的力量,在案件的情况下关闭并倾听更多,并且对案件的分析较少;投票期间回复的评论数量,表达的意见较少。因此,自然会产生一种相信权威的心态,并且没有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作用。第二,有些人的陪审员对陪审团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责任感,审判案件的积极性没有很大的了解。即使是个别在职人员的陪审员也认为陪审团的工作是额外的负担,并且有许多案件都是审判案件。有8人没有参与我们学院任职期间选出的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21%。‎ ‎3.管理方面存在缺陷。首先,没有为人民陪审员实施资金。《决定》虽然很明显陪审团的工作得到了保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很难实施。为了确保陪审团的参数案件,它必须挤压办公费用,这会导致管理上的困难和尴尬。其次,上岗培训不规范。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未包括在规划中。虽然我院组织的陪审员自我培训经过精心准备,由于没有统一的培训计划和经济困难,有必要根据实际工作开展诉讼实务培训,诚信司法教育和司法礼仪知识培训。和工作的特点。时间短,内容粗糙,甚至培训也难以满足人民陪审员的入职培训要求。由于没有续约培训,人民陪审员往往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一无所知,这极大地影响了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第三,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团案件的方式并不科学。我们医院目前的情况是:37名陪审员中有三分之二是为公务员服务。由于公务员很忙,参与陪审团案件的时间较少,审判业务法庭通常优先考虑法庭时间。选择有闲暇时间和高度热情的陪审员,其他不经常参加陪审团案件的陪审员会淡出陪审团的案件工作,客观上偏离了国家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初衷,削弱了人民的陪审制度。陪审团制度。意义重大。第四,法院没有法律依据来管理人民陪审员。《决定》虽然已经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制作方法,任命和解雇程序,权利,义务和财务保障,但他们的管理关系尚未明确。通常的做法是,当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时,他们受法官法的规定管辖,但审判结束后,管理层将被暂停。陪审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与法官相同的权利。他也应该和法官一样承担义务。在审理案件时违反法律和纪律也应根据法官的责任来处理。‎ 但是,目前陪审团的管理制度不完善,陪审员对非法审判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调查办法和调查程序。特别是,人民法院无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党和政府的纪律处分或经济惩罚。陪审团陪审团职责。除了陪审团案件的选拔,培训和补贴外,法院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没有更多的内容。因此,一些人的陪审员认为陪审团案件几乎是法院的“小工作”,这抹去了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觉,人民陪审员逐渐失去了工作的动力和热情。第五,人民陪审员的激励机制并不完善。虽然《决定》第16条规定了“对在审判工作中取得重大成就或有其他杰出行为的人的陪审员的奖励和奖励”。但是,该条款过于原则,应由哪个法院或机关予以表扬。在XX年工作总结和表彰会议上,我院试图将优秀陪审员纳入承认范围。共有4名陪审员受到表扬。‎ 法官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了解不多。少数法官不了解人民陪审团制度的重要性。他们认为人民陪审员是对法官缺陷的补充。内在的尊重是不够的。案件之前的沟通较少,案件之后没有沟通。这也导致陪审团审判质量低下。一个重要原因。‎ ‎5.陪审团参与案件的执行受到监管。目前,对陪审员工作的理解是参与审判,并且很少有人试图让陪审员参与这项工作。对陪审员工作的理解不应局限于“陪审团”一词的字面意义,而应从建立司法民主的高度来认识到。评委会成员可以参与工作的实施。一是加强监督实施,有效监督案件执行的各个方面,发挥消除局部干扰,提高执行透明度,保证诚信的作用。二是促进和谐实施。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因为他们来自群众。熟悉社会条件和舆论,更容易被普通人接受。它有助于行政法官说服教育,这可以使被强迫人在心理上减少抵抗,从而积极配合法院,提高结算率和自动执行率的实施。第三是加强行政权力。案件中的大量人员和前线执行法官的压力是困扰法院工作的司法问题。法院的实施引入了人民陪审团制度,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讨论,实施和和解中的作用,间接加强了执行团队,有利于提高法院执法效率。第四是解决信访实施问题。部分案件的实际执行率较低,执行率低是法院访问的重要原因,影响了司法机关的社会认同。人民陪审员参与实施,可以结合自己的经验宣传实施工作,消除对外界的误解,增强司法权威。‎ 四,几点建议 ‎1.增加宣传,澄清地位,提高认识。《决定》虽然简要陈述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但人民陪审员的地位仍处于不明确状态。许多人不积极参与陪审团工作。在担任陪审员后,如果他们自己的工作与陪审团工作之间存在冲突,他们将免于出任陪审员职责。甚至有些人认为陪审员是一种荣誉,并没有真正认识到权利和义务统一的本质。所有这一切都表明,法院对陪审团制度的宣传不到位,普通公民并不十分清楚成为陪审员的神圣使命和重要性。因此,在澄清陪审员地位的同时,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的先进典型,并大肆宣传。他们可以结合法院的各种主题活动,并提起涉及陪审员的案件。群众开始形成广泛的关注和各界的积极支持;人民的热门知识分子和积极参与。‎ ‎2.严格选择和加强培训。改善人民陪审员的选拔机制,引进一群热心陪审团的陪审员,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价值的关键因素。在选择人民陪审员时,有必要制定科学的选拔程序,明确选择标准,并将道德标准,社会经验,文化素质和法律素养作为选举的重要内容。在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乡镇法院,可以适当降低文化标准和法律素养标准,任何在当地具有高度声望和高度道德的公民都可以被选为人民陪审员。在选择工作的过程中,应考虑合法性和合理性。在满足就业标准的同时,应选择基层组织了解社区和人民。定期培训陪审员。定期组织陪审员学习法律知识,参加法庭会议,特别讲座,研讨会等活动,让陪审员学会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必要的评估,持证,不断提高质量。陪审员。提高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陪审员在陪审团过程中发挥真正的作用。‎ ‎3.建立人民陪审员评估机制。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监督陪审员,全国人大代表机构(如法律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或建立人民陪审员监督管理机构。为人民代表大会。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未履行职责或者违法的,应当向受其行为伤害的诉讼当事人报案,由人民陪审员监督机关负责侦查处罚。如果一个人的陪审员因滥用权力,走私诽谤,疏忽或其他非法行为而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与专业法官相同的方式对待。人民法院职能部门应当定期与商务法庭会面,评估每个人陪审员的陪审团工作,思想道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和审判方式。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评估结果,并提出批评或表彰的建议。‎ ‎4.为人民陪审员设立一个特别委员会。可以参考律师协会的方法和方法,为人民陪审员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实现管理,监督和保障整合的功能状态,协助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人民陪审员。监督法院任命陪审员,并保证陪审员的补贴。监督陪审团行使参与审判的权利。专业机构还可以定期举办专业培训活动,以规范陪审员的教育。在减轻法庭培训负担的同时,还提高了陪审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并实现了整个陪审团的管理模式。规范化的轨道。‎ ‎5.调动人民陪审员的热情。法院应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办公条件。虽然法院为陪审员提供了办公室,桌子和椅子,但它基本上符合法官的办公条件,但在许多方面还不够。为了使陪审员能够履行陪审义务,法院还应该有效地实施合议庭受多数 制的原则,以及人民陪审员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的原则,并充分尊重陪审团的言论。在合议庭。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查,审查等。这使陪审员有权负责,陪审团的责任感和热情得到改善。‎ ‎6.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工作执行的机制。首先是加强立法。通过完善立法,明确人民陪审员参与实施的权利,从参与实施的人民陪审员的角度分别选择人民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权利;澄清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范围,如面谈中的规定如果是可能导致群体性纠纷的案件,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以及涉及专业和技术问题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应该是受邀参与执行,以解决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随意性。二是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实施的安全机制,根据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点和调解能力,充分发挥其能力和优势,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度。当执行异议的裁决符合公开听证的条件时,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参与,确保人民陪审员的独立性。‎ 总之,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律制度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如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需要各级法院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如今,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对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的要求更高。这要求我们不断探索和扩大人民陪审员的职能,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作用,为促进司法民主和促进司法公正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