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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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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企业境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做好我公司境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好中央企业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但海外疫情呈现扩散态势。要切实把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扎实做好境外疫情防控工作。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北京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全力支持做好北京疫情防控工作。 各境外单位要根据集团公司安排部署,结合驻地政府和防疫机构的要求,相应建立健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领导机制、工作流程,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严肃作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任务,有关情况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 二、认真开展跨境人员排查和疫情处置
全面排查2020年2月20日后从国内派出或到访过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全面掌握人员入境前14天内到访城市、入境时间与航班路线、当前所在地、身体状况等情况,做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底数清、情况明。各境外单位应建立周报制度,按时将排查情况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如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各境外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告集团公司办公室,涉及中方人员的还应报告我驻在国使(领)馆(香港为中联办,下同),在使(领)馆和当地防疫机构指导下开展病情诊断、人员救治等工作,对与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对其工作、居留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本人和周边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严控人员派出和出访 在国家正式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控人员派出,特别是赴已出现疫情或尚未出现疫情但医疗条件落后、医疗物资匮乏、传染病防控和应对能力低下的国家和地区,原则上能不外派就不外派,能暂缓外派就暂缓外派。短期回国休假的人员应顺延假期,尽可能暂缓返回境外项目。原则上暂停出访团组,因工作需要确有必要出访的,报集团公司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并与我驻外使(领)馆联系沟通有关情况。要积极做好对外解释说明,获取外方的理解。
对确有必要派出的人员严格把关,对其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监测,确保健康派出。出境前14日内有“四种情况”(即在湖北停留或有过湖北地区人群接触史、生病发热(主要表现为发热、乏力、干咳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接触史、在医院发热门诊有过就诊或陪同就诊等形式的停留)的人员不得派出。加强人员出境前关于疫情防控的教育培训,不搞线下集中培训,尽可能通过线上培训保证培训效果。出境人员应按出境口岸海关要求做好健康申报、配合做好防疫措施,到达目的地后严格落实当地规定的隔离观察等有关防疫要求。 疫情期间提倡员工暂缓安排因私出国旅游、探亲等,确有必要的应严格遵守有关国家和地区疫情期间出入境管理和防疫有关规定。 四、做好境外人员管理和培训 无差别做好中方员工和当地雇员的防疫工作,提醒员工减少不必要外出,远离人群密集场所,做好个人防护。结合疫情发展情况,可酌情制定弹性工时或轮班制度,妥善合理安排员工的公务旅行、休假、旅游、探亲等事项,尽可能推迟、减少赴疫情较为严重国家和地区。 在国家正式宣布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安排外派人员回国(或由香港返回内地,下同),确有必要回国的,在正常审批程序基础上,还应由境外单位党组织研究讨论决定,提前向集团公司办公室书面报备,并按入境口岸海关要求做好健康申报、配合做好防疫措施。回国人员应直接返回目的城市,尽可能减少行程中转,目的城市非北京的,原则上不得经北京中转。到达目的地后严格落实当地规定的隔离观察等有关防疫要求。
加强对员工的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参考海关总署卫生司编写的《海关出入境人员新型冠状病毒健康教育十问十答》(后附)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司指导、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编写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健康教育手册》(网址:/news.php?id=62198)。 五、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严格遵守驻地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密切跟踪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策略,全面做好办公楼宇、营业场所、设备机房、项目工地、员工餐厅、集体宿舍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卫生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无死角、全覆盖。切实加强重点场所人员和车辆出入管理,通过错峰出行、错峰就餐、电视电话会议等方式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积极通过中央企业境外医院或医疗点、我国援外医疗队、我国在境外设立的传染病监测哨点、远程医疗平台等方式加强员工疫情防控。保持与我驻在国使(领)馆的沟通汇报,严格执行使(领)馆的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设置应急隔离区域,明确信息确认和上报、可疑症状人员隔离、人员转移处置、医学观察措施落实、楼宇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对于疫情发展态势严重的国家和地区,预案中可以考虑适时撤离。 六、抓好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坚持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全力做好通信保障、服务保障、防控保障“三个保障”工作。在关键时期坚持提供高效高品质服务和支撑,展现专业能力,提升客户感知,打造企业品牌形象。加强形势研判,科学分析疫情对业务发展带来的影响,善于化危为机、危中找机,加速公司转型升级。提前谋划,储备资源,为因疫情可能催生的新业务需求和业务爆发式增长提前做好产品、服务和能力准备。 做好疫情防控依法合规支撑工作,有效防范疫情期间法律合规风险发生。对受疫情影响可能无法按时履约的项目,要积极与业主或相关政府部门早沟通、多沟通,争取其理解,并根据“不可抗力”条款商讨对合同进行适当变更。各境外单位和项目如受疫情影响遇到问题和困难,应在24小时内报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并由其根据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七、加强员工关心关爱
各境外单位可根据驻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要求,灵活弹性实施劳动工时制度,及时激励员工参与防控保障,适当调整员工考核评价方式,强化协调做好员工医疗服务,创新方式鼓励支撑在线学习,依法合规开展劳动合同管理,全面强化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为员工配备口罩等适当的个人防护物品。同时做好人文关怀,积极帮助在国内的境外员工家属解决实际困难,保持境外员工队伍的思想稳定。 八、积极提供道义支持与援助 各境外单位可在我驻在国使(领)馆的指导下,视情主动向疫情严重的驻地医疗机构、社区捐赠口罩、试剂检测盒、护目镜、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物资,并根据当地实际提供适当资金援助特别是给予最亟需的弱势群体援助,释放我同受捐国家守望相助、共克时艰,携手抗击疫情的善意,树立中资企业良好社会形象和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诠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 九、做好舆情应对准备 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将有关权威消息和卫生防护知识告知全体境外员工,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宣传报道公司疫情防控和保障工作的举措及作用,打造有责任、有能力、有温度的企业形象。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保持信息沟通高效畅通,及时回应舆情热点和社会关切点,避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负面舆情。对于攻击我境外项目的负面舆情,及时向集团公司和我驻在国使(领)馆汇报,做好应对工作。 附件:海关出入境人员新型冠状病毒健康教育十问十答 附件
海关出入境人员新型冠状病毒 健康教育十问十答 一、武汉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什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是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世界卫生组织将该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nCoV。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二、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是什么? 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经呼吸道飞沫传播是主要传播途径,亦可通过接触传播。 三、易感人群有哪些? 人群普遍易感。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者感染后病情较重,儿童及婴幼儿也有发病。 四、潜伏期多长时间? 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潜伏期一般为3~7天,最长不超过14天。 五、人感染冠状病毒后会有什么症状?
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重症病例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多在1周后恢复。 六、出入境时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怎么处理? 1.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时若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应当向海关主动申报,配合海关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 2.出入境人员若在交通工具运行途中发生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告知交通工具乘务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应向旅客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向出入境口岸海关报告。 七、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1.与患者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探视患者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患者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4.与患者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八、为什么要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14天? 目前对密切接触者采取较为严格的医学观察等预防性公共卫生措施十分必要,这是一种对公众健康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参考其他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潜伏期,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相关信息和当前防控实际,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九、旅行过程中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感染? 旅行中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到公共场所和人群聚集地方,避免与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人密切接触,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遮掩口鼻,食用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等,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新型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注意:氯已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如出现发热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 十、如何选择,如何佩戴口罩? 1.以自我防护、降低呼吸道感染风险为目的,佩戴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都可以。
2.如果去医院、人群聚集处或有病例发生的地区,接触有呼吸道感染症状患者,建议您佩戴口罩。 3.如果是去一般露天公共场所、不与呼吸道病人近距离接触,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足以,不必过度防护。但如果会接触疑似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则需要佩戴防生物的N95口罩,才能起到有效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