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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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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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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总结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民政局及时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现将重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成立组织
县民政局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领导小组,设置党员先锋岗,由9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组成,副局长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担任主任。分宣传组、物资保障组、捐赠接收组、督导组四个组,各司其职,将工作重点放在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配合县应急指挥部工作两个方面。
二、按照县应急指挥部要求,积极开展防控工作
县民政局与局属二级机构(儿童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殡仪馆、婚姻登记中心)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临
时封闭管理,为保障我县社会福利机构中的老人、儿童以及被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对我县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乞讨救助机构等实施临时封闭管理,每天早晚消毒、体温登记,并做好未返院人员的宣传、隔离工作,同时党员先锋岗每日进行实地督导。截至2020年2月22日,全县乡镇敬老院在院老人1972人(其中60人是社会人员),离院回家过年老人204人(其中6人是出院集中隔离),因病住院34人(病症与疫情无关),自然减员26人,其余留院老人无发热现象。社会化养老机构在院人员120人,未返回人员405人,均未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加大7886名分散供养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防疫知识宣传到位,照料人监护到位。
抽调15名党员干部参加城关镇五一社区、复兴社区疫情防控卡点管控及督查中疃、望疃、程家集、阚疃等四个乡镇疫情防控。
同时积极启动募捐救助应急响应,及时在县政务公开网发布支援疫情灾区的募捐信息,向社会公布捐赠渠道及接受物资人员联系方式。
三、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县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乡镇、村(居)委会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临时救助力度。
一是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帮助救助对象做好病毒防范工作。2月,县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户,救助金额3.95万元。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的,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是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明确到人,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料、生病有人看护”。乡镇、村(居)委会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实行日报制度,发现特困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将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
下,按规定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一旦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将协助做好相关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防治疫情扩散。
三是及时将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通过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开展先行救助,对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同时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兼顾非户籍地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困难人群。
四、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县民政局通过民政系统工作群、朋友圈、微博等媒介及时宣传县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向服务对象发放“疫情防控一封信”,做好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预防知识普及,特别是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在宣传正确疫情信息的同时,纠正不实宣传报到,做到人人都是疫情防控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