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46 KB
- 2022-03-28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工作思路为进一步促进XX民政事业全面协调持续较好发展,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思路。一、发展现状(一)主要工作成效区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担负着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等职责。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亲切关怀、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局上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稳定社会的机制作用,为构建五区幸福XX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民生保障成效明显:城市低保对象由2003年底的1469人扩大到现在的2336人,人均月补差由2003年底的50元提高到现在的290元,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低保对象现已扩至8809人,保障标准提高到240元/人·月,人均月补差达到165元;我区于2010年9月份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同步结算,共救助困难群众13390人次,救助金额达894.83万元;全区有五保对象1017人,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814人,集中供养率达80%,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达3660元和3120元;现有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救助3252人,季度发放失地农民救助金177.12万元。2006年以来,对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进行了9次提标,共发放优抚资金2957万元;全区有优抚对象2803人,其中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1236人;我区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正常年景每年受灾群众约1.2万人。近5年来全区发放救灾救济款1475.5万元,救济灾民6.06万人次,帮助34户灾民倒房户新建住房170间,修复住房280间;福利事业长足发展:全区建有“三院”10所,2011年以来投入资金3326万元,对区内10所“三院”进行了新建、改(扩)建和升级改造,新增建筑面积1.93万平方米。福利机构抚养和城乡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和700元。近五年共发放孤儿保障金236.3万元,使孤儿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专项事务管理扎实有效: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经过3年时间,我区顺利完成了10条长约148.75公里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建立了地名数据库,录入各类地名信息1500多条。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注册登记社会团体4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48个。承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公益性创投项目1次,省级、市级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公益性创投项目各2次。加强区、乡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村(居)民自治工作成效显著:进一步制定并完善村(居)自治章程、村(居)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公开阵地和民主管理程序,进一步畅通了群众监督渠道。2012年6月我区首次被评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社区创建工作初显成效:增设了2个纯居民社区,按5万元/年的标准落实了城乡社区工作经费,城市纯居民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按人均1500元/月标准,乡镇社区书记和主任按人均1000元/月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同时,按照“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创建要求,打造了4个示范社区。目前,邓家社区已授牌,其他3个社区也通过了市创建办初审。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力指导了6个农村社区开展“精品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并被评为“全省精品农村社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有新形象。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作风纯朴、踏实肯干、深受群众喜爱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树立了新时期民政干部新形象。先后荣获“全国民政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民政信访工作三无(县、市、区)”、“全市文明单位”、“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区直部门单位重点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近50项。(二)主要困难和问题1.民政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面临难点较多。一是“三院”建设“僧多粥少”,下面积极性高,上面配套资金少。二是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没有上规模、上档次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三是社区建设缺乏资金投入,持续发展后劲不强。
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偏低。由于五保供养机构要负担五保老人的吃、穿、住、医、葬等多个方面,目前的农村五保标准难以满足老人的生活开支。3.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偏低。2012年,区编办批复我区8所光荣敬老院均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但院长和会计工资未能按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落实工资待遇;其他工作人员工资未达到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区敬老院管理人员的积极性。4.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理念有待改进。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主体地位还缺乏足够重要的认识,造成社会组织名义上的多,没有实际意义上的行业代表性和权威性,未能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行业服务、行业发展的职责。5.民政工作经费紧缺。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加强,民政工作任务激增,工作领域越来越宽,服务对象越来越广。然而,上级下拨的均为专项资金,无专项配套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对千头万绪的民政业务来说只能是勉为其难,杯水车薪。民政部门承受着严格落实政策、工作经费紧缺的双重压力,严重影响了民生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力度。
6.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力度不够。民办养老机构和社会养老服务没有专项经费,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举步维艰,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过渡有一定难度。7.基层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基层民政所规范化建设亟待加强。目前,我区大部分民政所(站)工作人员仅为1-2人,工作任务繁重,难以满足民政工作的开展,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二是村(居)委会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村(居)委会干部学历普遍不高,还习惯于业务单位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在社区建设和精品农村试点建设工作中无从下手,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依赖性,因此造成社区创建工作的滞后。三是婚姻登记工作延伸到乡(镇)办理涉及到经费、人员和场所等问题,大部分乡(镇)积极性不高,配合不够,婚姻登记机关体制改革存在困难。二、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区民政工作的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不断增强“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执行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完善服务功能,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构建五区幸福XX作出积极贡献。围绕上述目标,“十三五”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主要工作:(一)切实改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提高民生保障能力。
1.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全区减灾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100%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00%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85%的城乡社区建立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公众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多灾易灾的城乡社区普遍设立避难场所。建立救灾工作经费长效配套机制,着力加强救灾装备建设,健全区、乡镇(街道)两级救灾通讯网络,完善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灾情会商,建立健全灾情监测预警、快速报送和科学评估机制。推进灾害信息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和培训教育工作,2020年底全面完成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的考核鉴定工作。加快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重点工程规划建设,积极推进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区域库建设,新建一栋占地2亩,1500平方米的含救灾指挥及物资储备中心。
2.完善托底性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好城乡低保群体生活。深入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精神,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实施社会救助。一是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出台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探索在居住地申请低保的保障政策。实行低保资金城乡统筹管理使用,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筹发展。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网上即时结算服务。二是力促社会保障更加公平公正。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系统和核对系统网络运行,充分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实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信息共享,全面启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网络比对工作。加强低保工作规范管理。落实低保各项工作制度,继续在农村实施低保听证制度,使低保申请对象到会听证,促进保障公平;抓好低保对象长期公示要求的落实,在农村设立农村低保长期张榜公示栏,确保低保对象长年公示。严把动态管理关,抓好年审、半年审,常补对象每年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半年审核一次。已享受的城乡低保户每年全面洗牌听证一次,新增农村低保户至少达到半年听证一次,城市低保户每季度听证一次。加强一门受理机制建设。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困难程度、急缓程度,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准确界定救助标准,科学简化和规范申请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突显临时救助“救急难”的时效性。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社会救助政策、机制、制度、资金落实、能力建设情况,检查结果列入目标管理考评重要内容。
3.继续大力推进“三院”“三年建设”。一是按照要求继续推进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敬老院建设改造资金投入,积极争取部、省、市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强五保供养工作的宣传,主动争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等社会捐助,多层面、多渠道地筹集建设资金。二是全面落实敬老院院长、会计工资待遇。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落实院长、会计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同等工资及社保等待遇。三是创新敬老院工作方法,开展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试点和社会化养老服务。积极开展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试点和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人纳入五保供养,积极引导分散五保老人入院供养,提高集中供养率,降低空床闲置率;充分利用敬老院现有资源,积极拓展社会收养服务功能,增强造血功能。4.加强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市救助管理中心站为依托,提高区级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临时救助点,社区设立救助咨询点,建立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救助管理工作网络,打造1小时救助圈,形成四级联动、各有侧重、全程覆盖的救助管理格局。5.健全社会福利体系。积极稳妥地扩大社会福利制度覆盖范围,探索建立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确保城镇机构供养的“三无”人员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落实孤残儿童福利政策,努力探索建立各类困境儿童的福利政策。进一步深化社会福利机构改革,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促使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健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协调指导机制。培育慈善文化,合理设计慈善项目,不断创新项目实施方式,推动慈善活动的项目化、常态化、社会化,形成捐赠信息透明机制和慈善合作机制,提高慈善活动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6.健全优抚安置服务体系。认真做好双拥工作,要按照“巩固基础、强化管理、完善服务、积极探索”的工作思路,以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为契机,将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按照坚持标准重实效要求,不断充实内容,改进办法,完善机制,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保持我区“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完善优抚对象保障机制,继续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构建城乡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逐步推进城乡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一体化。全面建立重点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结算。继续巩固“爱心献功臣”行动成果,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建(修)住房补助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新路子;提高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标准和服务质量。深化安置制度改革,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安置政策,引导广大退役士兵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变就业观念,缓解政策安置工作压力。(二)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推进社区功能规范化创建。继续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创建人文社区、温馨家园为目标,在大力改善硬件设施的同时,积极推进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驻社区单位和各类社区组织共同参与的互联互动机制,形成多元主体治理的新型社区管理服务体系。2.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培育发展社会公益性慈善类、服务类、行业类的社会组织及社区社会组织,启动对“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围绕机构资质、社会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等方面情况,逐步开展对社会组织的评估考核,积极探索建立新型政社关系,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目录,力争将服务性事务、部分行业管理职能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授权或委托相应的社会组织承担。3.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健全社会工作人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抓住培养、评价、激励和使用四个环节,进一步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提高整体素质,优化人才结构,改善人才成长环境。从加大宣传、加强培训、注重效果、平衡分布等方面入手,在农村、城市、机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进行探索培养,积极引进一批优秀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带动志愿者队伍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配置均衡化。1.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青东公路沿线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颐养之家(幸福院)项目规范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所有城镇社区和60%的行政村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同时,采取公建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等形式,加强已建成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颐养之家、幸福院)规范化管理,促使其开展为老服务以及活动常态化。探索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提升福利院、敬老院向普通家庭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能力,努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委托管理等运营方式,发挥民间和社会资本的“鲶鱼”效应。确立以独居、空巢、高龄、特困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内容,努力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引导民办养老机构规范发展。学习借鉴福州市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的做法,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推进天伦之乐生态养老公寓对外运营开放。
2.加快形成行政区划新格局。加强行政区划改革创新的研究,制定行政区划调整设置规划,优化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发展,有序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其辐射功能,到2020年逐步将河道街道的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建设城市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地名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3.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将殡葬改革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一并部署、一并检查、一并落实,以行政村、人口较多的自然村、若干相邻的自然村为单位,在远离“三沿六区”的荒山瘠地,规划、兴建、改建或联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引导农民群众用先进的殡葬理念、文明的殡葬方式取代封建的丧葬陋俗,从而形成良好的乡风村俗。农村逝世者安葬全部进入农村公益性墓地;对原有的乱埋乱葬坟墓,采取植树造林、种草绿化等遮挡、覆盖措施,确保视线范围内看不到大片坟墓;对零星坟墓或无法遮挡的坟墓,迁入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到2020年,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建有城市公益性墓园,乡镇每个村委会都建有1个以上农村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堂。建立和完善对基本殡葬服务的补贴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居民遗体火化补助标准,促使遗体火化率不断攀升。加强部门配合,加大殡葬改革执法力度,弘扬丧葬新风,基本杜绝乱埋乱葬和在城区乱丢纸钱、燃放鞭炮等殡葬陋习。
4.完善婚姻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按照城乡区别对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方便人民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以培训、督查等方式促进乡镇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坚决查处违法婚姻,制止搭车收费,提高服务质量,体现人本理念,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结合创建标准化婚姻登记机关活动,推进结婚颁证、婚姻登记预约、语音咨询和婚姻家庭指导服务。(四)夯实民政工作基层基础,为XX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1.加强民政事业发展经费保障。力争区财政加大对民政经费的投入,探索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经费自然增长机制;通过支持福利彩票发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积极拓宽民政资金筹资渠道;探索建立民政工作经费预算长效机制,力争2020年前区财政按当年民政专项资金的总量的5‰比例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2.加强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领导,要将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纳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其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指标,充实基层民政部门的工作力量,保持基层民政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民政干部的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和开拓创新、依法行政、综合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稳步推进民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通过轮岗交流等多种途径促进民政干部成长进步。加强民政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民政专业技术人员和职业技能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民政行业管理和服务。三、工作要求做好“十三五”期间的民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部门的责任,扩大社会的参与。各有关部门应责无旁贷地从制度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一)努力把握机遇,主动融入全局。当前,民政工作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但机遇大于挑战。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为做好民政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供了有利时机,为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全局、切实履行职责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一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进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要根据面临的形势,加强对民政工作发展趋势的研究,找准民政工作与全局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情况,促进其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加强对民政工作的支持;还要加强民政系统的上下联动,大力帮助基层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基层也要以积极的作为求得应有地位、赢得必要支持。二是要推动民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要把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等主要保障措施作为保民生的重要方面,作为促发展的重要举措,继续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三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民生问题涉及人的生老病死,民政解决的是民生问题的基础环节。只有把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才能有所为、有其位。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兜底作用;要资助困难群众参与医疗保险,提供医疗救助,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创造基础条件,并为教育、就业、住房、司法等方面的专项救助提供基础数据;要通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壮大社会事业发展力量,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二)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只有坚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才能推动民政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一是要创新思维。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维解决民政工作的深层次矛盾,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寻找民政事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思路,真正做到以思想解放为先导,用思想的解放推进发展思路的转变,实现发展难题的破解,促进体制机制的创新。二是要大胆实验。要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就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敢于试验,积极应对现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多做对民政制度创新具有重要启迪作用同时又符合民政事业发展规律的尝试。三是要完善制度。首先要增强制度的系统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分类救助、临时困难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救助制度,加强各类社会救助制度之间及其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益。同时,还要努力增强制度的操作性。要着眼于推进民政管理和服务的程序化、标准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灾害救援、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损赠等方面的工作规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体制规范,健全城乡低保标准、补助水平的科学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优待抚恤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联动机制,规范养老、婚姻、殡葬、地名等民政公共服务标准。
(三)坚持求真务实,着力狠抓落实。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注重抓落实。一是要转变工作作风。要吃透上情、摸准下情,找准落实上级精神与当地实际、群众愿望的最佳结合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强抓落实的操作性。要坚持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努力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要坚持深入基层调研,听实话、摸实情、做实事,而且要敢于向党委、政府反映真实情况,使工作决策更加符合实际。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要尽力而为,但也不能超越现有的能力和条件,尤其在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定要量力而行,够用、实用就行,决不要把项目建成半拉子工程,使自己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三是要抓薄弱问题的解决。目前我区民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还不少,要知难而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找准本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分析原因,拿出对策,逐步加以解决,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