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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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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谈心谈话制度五篇与 2020 年度县党
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情况报告
党员谈心谈话制度五篇
【篇一】
一、集中性谈心谈话
(一)参加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组织频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一般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
进行。
(三)主要任务:深入谈心交心,沟通工作生活情况,互相听取
意见,指出问题和不足,指明努力方向,达成思想共识,促进共同提
高。同时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
(四)方法步骤:党支部提前发出通知,拟定谈心谈话提纲,要
求每名党员作好准备。谈心谈话时,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
和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要出以公心开展同志式的谈话,采取“一
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谈话后,党支部和党员针对问题列出清
单并抓好整改。
二、经常性谈心谈话
(一)组织形式:根据需要,灵活安排,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
座谈等方式进行。
(二)主要任务: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
党员相互之间,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解决问题。
(三)有关要求:党支部书记要做到“四必谈”,即党员思想出
现波动时必谈,党员犯错误或受处分时必谈,党员遇到困难或挫折时
必谈,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和党员
谈心谈话,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经常性谈心谈话对方法步骤无
硬性要求,可不拘泥于形式。
【篇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沟通,体
现人文关怀,严格教育管理,凝聚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的强大
合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省委组织
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市委关于
进一步严格管理和监督干部的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负责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一般每年至少谈心谈话一次。谈心谈话
一般在以下范围进行:
(一)党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人大、政府、政
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正职谈心谈话;人大、政府、政协、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正职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其他
成员与其分管的工作部门和内设机构正职谈心谈话;上一级党委书
记、组织部长与下级领导班子正职谈心谈话。
(二)党政部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
成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
责人谈心谈话。
(三)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正职与副职谈心谈话;副职
与其分管的干部谈心谈话;人数较少的,正职要与所有干部谈心谈话。
(四)各级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分
工情况,与所联系地方、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
第三条
谈心谈话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平等相待、相互信任、相互尊重;
(二)坚持坦诚相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坚持有的放矢、力戒空泛、注重实效。
第四条
建立双向互动谈心谈话机制。主要方式有:
(一)领导约谈。由主谈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约谈对象。
(二)组织约谈。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干部
考察、年度考核、年中考核、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巡查等工作,对
有关干部进行约谈。
(三)申请约谈。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有情况需要向
主谈领导汇报或进行沟通的,可以主动申请约谈,由主谈领导视具体
情况作出约谈安排。
谈心谈话一般以个别直接交谈为主,必要时也可采取集体座谈、
上门访谈、电话叙谈等形式进行。
第五条
谈心谈话主要分为以下六种类别:
(一)日常交流谈心谈话。日常交流谈心谈话主要是主谈领导在
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定期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学
习、生活等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
(二)情况反馈谈心谈话。情况反馈谈心谈话主要在召开领导班
子民主生活会前和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后进行。
民主生活会前的情况反馈谈心谈话,重点是向干部反馈收集的有
关意见建议,对其工作、思想和作风作出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
帮助其明确努力方向;对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干部要重点谈。
年度考核后的情况反馈谈心谈话,重点是向干部反馈其年度考核
民主测评和德的反向测评情况以及考核结果,对群众公认度高、工作
业绩突出的,予以表扬鼓励;对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或德的反向测评结
果不好的,应严肃指出问题,帮助分析原因,督促进行整改;对领导
班子民主测评总体评价不够理想的,应向主要负责人提出要求,明确
努力方向。
(三)专题工作谈心谈话。结合领导班子换届、领导干部考察等
重要工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开展专题谈心谈话活动。专题
工作谈心谈话活动应明确主题,制定专门方案。
换届工作专题谈心谈话,重点是向各级党委书记、新进领导班子
成员和退出领导班子的干部等对象宣传讲解有关政策和纪律要求,引
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带头落实组织意
图,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选举风清气正。
干部考察情况反馈谈话,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
门在对领导干部进行换届考察、届中考察、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后,考
察组要采取适当方式向被考察单位和个人反馈考察情况,提出希望和
要求。
重大工作部署专题谈话,主要是通过加强与各级干部的沟通交流,
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奋进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四)职务任免谈心谈话。领导干部提拔、交流、免职、退休时,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安排专人找干部谈心谈话。
干部提拔、交流时的谈心谈话,重点是帮助干部了解新任职务特点和
岗位要求,提出希望和建议;干部免职、退休时的谈心谈话,重点是
对干部作出客观评价,肯定干部成绩,听取他们的想法和有关意见建
议。
(五)心理疏导谈心谈话。注意关心干部心理健康,对生活困难、
家庭遭受重大变故或因工作压力大导致情绪不稳定的干部,党委(党
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找其
谈心谈话,重点是深入了解干部的工作、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状况,
耐心听取干部的心声和利益诉求,及时给予心理健康疏导,从思想、
工作、生活等方面关心、帮助干部。
(六)提醒帮助谈心谈话。坚持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对在思想、
作风、廉洁自律方面有不良反映的,在领导班子中搞不好团结的,重
要工作推动落实不力的,分管和负责的工作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受
到问责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存在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
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人要及时找其谈心谈话,重点是提醒干部认识存在的问题,听取干部
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帮助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正措施,防
微杜渐,防患未然。必要时,谈话对象应在谈话后向组织提交书面情
况报告和整改措施。
须进行诫勉谈话的,按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
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规定办理。
第六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作为疏导干部情绪、传递组织关爱的重要举措,作为宣传讲解政策、
凝聚思想共识的重要抓手,作为咬耳朵扯袖子、抓早抓小抓苗头的重
要时机,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一)谈心谈话的时间和地点可由主谈领导和谈话对象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
(二)主谈领导在谈话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坚持因人而异、因
势利导,根据干部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谈
话过程中,既要带头坚持原则,带头讲真话,杜绝一团和气、不敢批
评的现象,又要讲究谈话的艺术和策略,营造和谐、轻松的谈话氛围。
(三)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对反馈和指
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努力改进。
(四)主谈领导和谈话对象对谈心谈话的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
向非相关人员透露,涉及**反映问题的,注意方式方法,切实保护检
举人的权益。
第七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谈心谈话台账,及时汇总谈心谈话
情况,分析干部队伍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
监督的措施。
(一)谈话过程中了解到的干部现实表现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
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研究,及时给予回复。要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
出发,积极吸收、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
出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帮助解决。
(四)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
找出原因,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
(五)对谈话中反映的班子和干部个人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要采
取适当方式予以指出,责成有关班子或干部认真整改。
(六)对谈话中反映的涉及违规违纪违法的线索信息,要及时移
交相关部门。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谈心谈
话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党委(党组)书记要身体力行,带头开展谈
心谈话。各地各单位干部谈心谈话情况每年应在党委(党组)民主生
活会上通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专门制定年度谈心谈话计划,
并负责组织实施。
【篇三】
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
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
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党组织领导班
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
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
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内的一项经常性制度,各成员之间要定期、
不定期的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相互交流思想,增加党内团结。遇有召
开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必须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相互征求意见,
找准问题症结,促进工作发展。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六必谈”,
即党员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
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党员干
部退休时必谈。通过谈心交心,加强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疏
导不良情绪,增进党内团结。
【篇四】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组织关系,增进党组织的
团结和谐,经局党委研究,制订本制度。
一、局机关直属党支部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
干部与所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
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
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
任、定方向、增动力。
五、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
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六、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
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
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
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
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
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
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
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篇五】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
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
激发工作热情,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和实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对促进上下级之间
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
都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发现和培养树立典型,及时了解干部的政策
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德能素质,为干部的使用
提供依据,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
部队伍,为推进人防事业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第二条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应是多方面的,包括交流双方对重
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相互之
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第三条 谈话要根据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及时进行。一般在下列
情况下,应进行谈话或教育帮助:
(一)工作岗位交流、职务任免或退休时;
(二)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或受到批评、惩处时;
(三)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时;
(四)家庭生活发生特殊情况时;
(五)发现或被举报有违纪、违法等问题时;
(六)领导班子有不团结苗头或干部之间出现较大矛盾时;
(七)临时工作人员被辞退时;
(八)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找领导谈心时。
第四条 谈心谈话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一般情况下,采取
个别谈心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集体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办领导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负责谈心谈话;机关处室
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负责;处室工作人员由处室负责人负责;特殊情况
下的干部谈心,由办党组确定。
第六条 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定期谈心谈话,一般每
年不少于 2 次;与处室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 1 次;并根
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第七条 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每半年应进行 1 次谈心
谈话,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人数每年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第八条 处室负责人与所在处室工作人员应每季度进行一次谈
话。
第九条 建立谈心谈话档案。每次谈心谈话的时间、内容都要做
好记录。机关党委将加强对谈心谈话活动的督促检查,并及时掌握情
况,定期进行通报,机关各处要对谈心谈话情况定期进行总结,确保
谈心谈话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各中心、站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2020 年度县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2020 年度县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县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
会精神,落实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自觉增强管党治党的担当意
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
快发展。
一、坚守政治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县委、县政府始终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
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层层压实党风廉
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坚持统筹谋划促责任强化。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工作总体布局,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
核,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 8 次、县
政府常务会 12 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全面深化改
革领导小组会议 2 次研究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党
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 2020 年全面从严治党、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反腐败协调工作,健全完善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形
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精准定位促责任明确。紧紧扭住主体责任不放松,着
力构建全链条、全覆盖的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创新举措、强化支撑,
打出责任清单、工作约谈、述责述廉、社会评价、巡视巡察等工作的
组合拳,层层压实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突出夯实基层责
任基础,制定了《2020 年中共**县委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
任清单》,明确了县委班子 6 项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
员 4 项责任,以“清单式”分别细化。加强责任监管平台实时监控,
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延伸到各镇、各部门领导班子
及成员,督促推动各镇将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延伸到村(社区)党组
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分层分类差异化制作责任清单 242 份,“点对点”发出《落实主体
责任提醒卡》34 份。分层分类指导述责述廉工作,扎实开展各级各
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各镇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
员向纪委述责述廉,各部门班子其他成员、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
负责人向派驻机构述责述廉工作。今年,4 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
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总体满意率达 95.86%。针对全县 7 个
镇推进责任落实的不同情况,向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分别发出了《致
镇党委书记、镇长的一封信》,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落实。
(三)坚持示范带动促履职尽责。党政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四个
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率
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县委、县政
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敢抓敢管,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
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 13 名班子成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
重大问题、文件批示 34 件次,工作部署 54 次,重点环节协调 8 次,
重要案件督办 7 件,听取纪委重点工作汇报 6 次;县委书记上全面
从严治党专题党课 1 次。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结合
分管领域(单位)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对
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抓亲管、务求实效。县委、政府班子
成员组织研究和参加分管范围反腐倡廉 35 场次。
(四)坚持严格追责促责任落实。继续深化“协同六步法”制度
机制,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督察、
县域经济发展振兴等工作落实上,全年共发出工作提醒单 4 份、履职
建议书 7 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对党的建设和
党的事业有责不担、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的,改进问责方式方法,强
化问责严肃性,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今年来,对贯彻落实
巡视反馈整改、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主体责任情况不力的提醒谈
话 48 人,问责领导干部 3 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4 人,确保了中央、
省委、州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坚持正本清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县委、县政府坚持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
制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全面延伸、加强廉政文
化建设,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
(一)强化教育引导。始终坚持以宣传为基础、教育为手段,切
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深化廉洁从政教育,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纳入全县党的宣传思想和党员干部教育工作总体部署,作为中心组学
习、民主生活会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对全县 4000 余名党员
干部分级分类开展县、镇、村三级干部政治纪律大宣讲。突出抓好警
示教育,组织观看《越界》《溃堤之蚁穴》等廉政警示教育片 4896
人次,组织干部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接受现身说法教育,党员干
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提升。组织县、镇、村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规
知识在线测试”,举办“树廉洁清风•建无忧**”党风廉政知识竞赛
活动,在全县掀起了“学习党纪法规、严守廉洁纪律”的热潮,达到
以赛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依托廉洁**电视栏目推出问政节目 6 期,
“廉洁**”微信公众号推送党风廉政相关消息 120 余篇,制作各类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物品 7 万余份。
(二)强化监督制约。始终坚持以“一把手”行权为监督重点,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做到主要领导干
部“三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重要情况报告、
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探索在公立医院、公
立学校和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建立监督委员会。全县 12 家公立医
院、18 所公立学校、1 个国有企业共成立 31 个监督委员会机构。各
派驻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对年度科级以上干部述职述
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7
个纪检组共列席单位党组会(班子会)76 次,与各个层面座谈 654
人次,发现问题 52 个,提出意见建议 66 条;约谈部门班子成员 9
人次、约谈其他干部 11 人次。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条例》,建立完善规范人事权运行长效机制体系,推进考察干部纪
委参与制、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干部人事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
平。截至目前,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复函 3034 人次、实施干部任前廉
政谈话 161 人次。
(三)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汶
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党性教
育和廉洁教育,以映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依托,以阿坝州廉政教育
基地为基础,着力打造映秀廉洁文化基地,并通过课堂教学和参观体
验相结合,多层次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规划三条参
观路线及五个集中展示点位,包括震中纪念馆、漩口中学遗址、家国
情怀宣誓广场、七一映秀中学、大爱磐石广场;结合各教学点不同元
素和参观学习各类人群,设计了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普通群众三
类讲解词;组建一支 21 人有专业现场教学经验的培训队伍,充分发
挥基地的教育培训功能;拍摄从古禹文化到抗震救灾的主题宣传视
频;开发“廉洁**”系列文创产品,丰富的廉洁文化传播渠道,提升
了基地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截至目前,映秀廉洁文化基地共开
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性教育、能力提升和党支部书记等各类培
训及接待长征干部学院培训班学员共计 711 批次,7.9 万余人。
三、强力正风肃纪,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持续深化巩固为关键推进
正风肃纪,以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为遵循推进纪律审查方式转变,
以实现群众利益为目标,不断推进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一)坚决巩固作风顽疾整治成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
定”和省州县有关规定精神,组织开展 2020 年正风肃纪专项督查,
重点严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对**年正风肃纪督查发现的 4 个镇、
13 个部门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头看”。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手
机短信、“廉洁**”微信等平台,向全县 4000 余名干部职工发送廉
政信息 40 万余条,在县域内 LED 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廉洁提示语 1
2 条,开展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督查 6 次,查处形式主义、官僚
主义问题 9 件 10 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 3 件 3 人。全面规范
县管(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县委组织部统一收集管理 5
26 人出国(境)证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截至目前,**县“三
公”经费支出共计 1138 万元,预计全年支出将达到 2500 万元,同
比下降 2.65%。对 16 个机关食堂、5 家提供便餐的餐馆企业开展“厉
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监督检查,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
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驰而不
息纠正“舌尖上的浪费”。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操办婚
丧喜庆事宜监管制度,正科级以及上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4
人,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相关纪律 6 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案件 12 件 13 人。
(二)切实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实
举措,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和保障
群众利益。今年以来,县级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约访、下访 4 批 12
人次,化解息诉 4 件,化解率 100%。继续深化“阳光问廉•院坝问
政”,面对面接受群众对党风廉政、正风反腐、部门作为、民生民利
等问题的咨询、质询、投诉和举报,今年全县共开展“阳光问廉•院
坝问政”77 场,参加群众达 8967 人次、参加党员 1643 人次,收集
问题 237 个,现场解决 218 个。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查处并通报曝光扶贫领域案件 10 件 18 人。持续深化涉黑涉恶工作,
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 件 2 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2 人。
(三)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坚持惩贪治腐无禁区、全覆
盖、零容忍,依托反腐败协调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公安、检察、审计
等机关的专业优势和纪检部门的协调优势,整合办案力量,形成强大
工作合力,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
关受理群众**举报 67 件,同比下降 14.1%,处置问题线索 103 件,
谈话函询 18 件次,初核 93 件次;立案 48 件 58 人;留置 5 人;给予党
纪政纪处分 51 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 5 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
6 人。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突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今年以来,
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 135 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 80 人次,占
比 39.85%,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逐渐成为常态,第二、三、四种形
态占比为 11.43%、33.33%和 5.9%。
四、树立问题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扎实开展“三察三治”专项行动。围绕察部署落地、项目
推进、为民服务 3 大内容,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三察三治”监督
检查行动。一是围绕“察部署落地,治政令梗阻”。实行“量化管理”
责任机制,统筹抓好中央、省、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决策进行责任分解量化,落实到
每名分管县级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完善责任链;从年度总目标到季
度部署,从每月安排到每周开展实施,画出日常监督的“施工图”,
对督查督办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党
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部署监督检查 68 人次,发出交办单 24 期,督办
单 8 期,组织处理 60 人。二是围绕“察项目推进,治职责缺位”。
对全县“8.20”灾后重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事业发展、交
通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规划项目进行专项督查 46 人次,对开工率为
0 的 4 个镇、8 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三是围绕“察为民
服务,治初心迷失”。对全县各镇、县级各部门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
任情况、指标完成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脱贫攻坚
问题整改情况、档案资料完善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检查出共性
问题 7 个,个性问题 60 余项;实行末位“红”“黄”牌警告,亮出
“黄牌”6 个,对被“亮牌”的 22 名镇、村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中约
谈。
(二)扎实推进“4+1”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
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工程招投标、建筑企
业资质审批、医疗卫生行业、人防工程监管、就业培训 5 个重点行业
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系统治理。针对医疗领域系统治理,开展监督检查
26 次,发现问题 114 个,提出整改建议 76 个。针对招投标和建筑
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向行业管理服务对象发出征求函 120 余份,收
集 10 大方面的意见建议 24 条,对全县 22 个在建项目工地进行督查,
对督查发现的 10 个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经理不在岗的情况进行了全县
范围通报,对涉及无证施工、挂靠挂证、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上的 1
0 人进行了约谈;对 1 家建筑公司、1 名项目总监、2 名注册建造师
采取了记入不良记录处理;对县住建局 2 名班子成员进行组织处理、
1 名直接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责令相关公司支付业主单位违约
罚款 5 万元。针对人防行业系统治理,发出追缴通知书 7 份,应追
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 5 个,追缴金额共计 29.632743 万元,减免
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 2 个。针对“阳光培训”系统治理,开展自查清
理,发现培训资金类问题 4 个,培训机制类问题 4 个和培训项目类
问题 1 个,提出整改意见 13 条,追回培训资金 3.06 万元。
(三)做到巡改并重,政治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一是扎实推
动县本级巡察。对标政治巡察“三个聚焦”“六围绕一加强”要求,
对届内应巡未巡的 16 个单位开展了巡察。督促县本级前六轮巡察反
馈的 924 个问题完成整改销号 804 个,督办发现并转办的 62 条问
题线索办结 58 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1 人,形成了有效震慑。有
力推动 70 个“全覆盖”目标任务总量的完成,有效压实前六轮 57
个被巡察党组织的落实整改责任。规范健全了“六项协作”、《中共
**县委关于被巡察党组织准备工作规范》等 30 项制度机制,有力督
促被巡察党组织班于成员履好“一岗双责”。二是扎实做好中央及省
委巡视整改任务。把抓巡视整改与推动县本级巡察、疫情防控、脱贫
攻坚、高质量发展、生态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相结合,组织召开落
实巡视整改专题工作会 10 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1 次,提醒谈话会 1
次。对 26 个牵头单位就推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认真组织报送“一方案四报告”并按要求及时公开。截止目前,落实
省委第十巡视组“1+3”总报告中的 49 个问题已推进销号 39 个,
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双发点球”中的 7 个问题已对照整改 5 个,
落实中央第四巡视组对照整改“1+9”总台帐中的 105 小项已销号 1
04 项,9 个专项中的 176 小项已销号 171 项。
一年来,县委县政府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中央、省委省
政府要求和全县人民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如有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
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一些重点领
域和关键行业仍存在腐败隐患,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
生;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政风行风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
县委县政府将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
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下一步,**县党政领导班子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
全会精神和州委确定的“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
确把握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战略考量,坚定推进全面
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和制度防线,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切实履行好抓
班子带队伍责任,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
良好政治生态,为奋力加快“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努力在治蜀兴
川事业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