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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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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法修订进入立法工作计划
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具体安排依次分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预备项目”“研究项目”4个级别。其中与我们行业关系紧密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环境保护部起草)”被列入“研究项目”。
这是不是意味着,固废法的修订目前只是刚刚进入研究调研阶段?那么“2017年将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传言将不攻自破?
首先,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分出的这4个级别,是不是按照急缓程度依次递减来排列的呢?也就是说,是不是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的优先级会高于预备项目,而预备项目又会优先于研究项目的推进呢?
为此我们咨询了律师,律师严谨地告诉我们,可以这么朴素的理解,但是并不绝对。
国务院的立法工作计划是一种预想和规划,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具体的实施会按照计划进行。但是这并不表示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就一定会年内完成,有时候修订工作的复杂程度超过预期,可能会顺延到下一年度才能完成;那么同样的,即使是列入研究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环境保护部起草)”,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刺激,也可能会促使其迅速完成修订。
所以,我们要辩证地看待“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环境保护部起草)”被列入“研究项目”这件事。
一方面,固废法修订被列入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说明国家对固体废物管理的重视,未来一定会有所行动,至于什么时候行动,采取什么行动,只是时间的问题。
另一方面,被列入“研究项目”,说明只是刚刚进入研究阶段,况且,2015年4月24日刚刚修订了《固废法》(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的“自动许可进口”修改为“非限制进口”。删去第三款中的“进口列入自动许可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应当依法办理自动许可手续。”),年内连续修订的可能性也不大。
所以传言“2017年将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言之过早,除非发生特殊情况,迫使这一计划尽早提上日程,这点的关键还在于我们自己。
如此一来,这中间,我们可以积极争取的还有很多。可为与不可为之间,行业并不是完全被动的。
工信部对废塑料综合利用规范企业的评定,环保部对固体废物的环境监管思路,海关对进出口固体废物的监管措施,以及我们行业企业本身对国家经济、社会、环境所造成的影响都将成为决定行业未来走势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