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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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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 2019 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以来,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改善环境质量
为核心,以实施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为抓手,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全面落实大
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环境监管,推进生态
创建,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环境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上半年,长兴县环保局做到四个扎实,全面推进生态环保建设,生态环境质量进
一步改善。1-6 月,我县空气优良率 72.9%,较去年同期下降 8.8 个百分点,PM2.5 平
均浓度 47 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 2.1%(全省均值 36g/m3,同比下降 5.3%),
在全省 58 个县(市、区)中暂排第 57 名;市控及市控以上监测断面 I~III 类水质断面
保持在 100%,功能区达标率为 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一)格局扎实,稳步推进重点亮点工作
1.有力推进美丽长兴建设。一是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开展了省级生态
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自查审核,预计近期可以通过命名;开展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县创建自查审核,38 项指标已基本达标。二是提前谋划美丽湖州建设工作。根据湖州
市《2018 年度长兴县美丽湖州建设工作任务书考核评分标准》,下发征求各有关部门
和乡镇意见,并提前谋划今年的美丽建设工作。三是推进两山实践创新系列示范创建
和绿色系列细胞创建。上报两山实践创新系列示范创建培育项目 15 个、美丽浙江特色
体验地 9 个,配合相关部门选好 3 个省级绿色家庭和 2 个省级绿色学校。四是制定
2018 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立健全环境保
护公益诉讼制度等 6 项县改革任务,分解落实 9 项市改革任务。
2.全面推进污染减排。一是明确减排目标。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减排规划和总量
控制要求,明确 2018 年度减排目标:四项指标中化学需氧量(COD)削减 3%以上,氨氮
净削减 3%以上、二氧化硫 4%以上、氮氧化物 4%以上。二是推进工程减排。继续做好
污水厂生活污水负荷提升工作,新建污水管网 11.92 公里;启动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项
目工程。三是推进管理减排。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项目 86 个,到位资金 14167
万元,完成了对水泥、印染、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的全覆盖;完成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屠宰及肉类加工等 6 个今年需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共排查出企业 17
家。
3.重点推进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今年以来,按照上级部署起草了本县中央环保督
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举一反三整改清单,并报县委县政府行文下发,同时,积极参
与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及信访件整改工作。会同各责任单位及属地环保所积极推进我县
49 件信访件问题整改落实。目前,正在有序组织对各信访件台帐资料补充完善,推进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回头看各项准备工作。
4.快速推进污染源普查。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到位。成立县普查办,同时成立乡镇
(街道、园区)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和联络员 10 人,已选聘普查
员 65 名,普查指导员 35 名,完成清查阶段培训、考核培训,核发清查员证。二是清
查工作圆满完成。截至目前,我县普查第一阶段清查录入国家系统的工作全部完成,
其中录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434 家、生活源锅炉 9 家、入河排污口 16 个、工业企业
和产业活动单位 5509 家。
5.配合推进饮用水源地督察。一是全力做好充足准备。印发《长兴县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长兴县合溪水库、包漾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专项整治方案》,计划在 2018 年 12 月底前将我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到
位。二是及时落实督查整改措施。根据督察组对合溪水库水源地和包漾河水源地现场
督查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截至目前,合溪水库水源地存在问
题已初步落实方案,整改工作同步启动;包漾河有关问题已立行立改,成效显著。
6.强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整改。一是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协调审计。
第一时间成立协调工作小组,并牵头配合和对接有关审计工作。审计征求意见稿形成
后,针对提及我县的 12 个问题进行对接和情况说明,删除了 7 处提及长兴的内容,并
修改了有关问题的表述。二是快速反应,强力落实整改措施。审计结束后,我县立即
着手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涉及到我县的 5 条 6 个问题中,有 4 个已整改到
位,其余 2 个正在整改中。
7.广泛推进环保宣传。一是充分发挥党校培训阵地作用,5 月中旬在党校开展
《践行两山理念建设生态文明专题研讨班》,组织乡镇和部门分管领导参加培训。二
是多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垃圾分类公益行
动、千人签名倡导、环境法治宣传、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等四个系列活动开展,发放
各类宣传资料共计 1000 余份。
(二)措施扎实,稳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
1.紧抓治水攻坚,有效落实提升水质治理措施。一是统筹污水治理。统筹推进治
水十大行动 55 个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7.9 亿元,推进 4 个工业园区、4 个餐饮集
聚区、8 个居民小区和 4 个乡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完成省级示范点一点一策方
案编制工作。二是强抓水质提升。以交接断面水质提升为重点,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
治理,有序推进《长兴港水质提升整治工作方案》各项工程。上半年,全县 3 个国控
断面水质均达到功能区要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三是推
进行业整治。完成 26 家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完成 4 家金属表面处理企业整治工
作,建成王浜头 3000 吨/日中水回用站,完成 61 家企业整治淘汰,淘汰落后设备
1449 台套,腾出标煤 7.5 万吨。四是建成河长制展示馆。建成集探索起源、历史演
变、特色做法和亮点特色为一体的长兴县河长制展示馆,全面展示我县河长制的发展
历程和取得的成效,展示馆于 6 月 7 日正式开馆。
2.紧抓治气攻坚,有效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一是牵头开展治气工作。实施
1861 治气攻坚行动,摸排出 1700 个涉气点源清单。每周开展不少于 1 次的监督检
查,重点对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恶臭异味等进专项检查,共下发督办单 13 起。
二是全面推进涉气散乱污综合治理。牵头开展废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全县 47
家废塑料加工企业中,完成关停企业 36 家,实施原地整治 11 家企业。同时,配合开
展废丝造粒、琉璃瓦、大理石行业整治。三是持续深化工业 VOCs 治理。完成 4 家
VOCs 治理示范企业的治理设施安装。深化 VOCs 治理与减排,进一步深化对 40 家 VOCs
整治企业的治理,建设 1 家化纤企业在线监测,8 月底前完成设施安装运行。
3.紧抓治土攻坚,有效落实土壤综合治理措施。一是综合举措抓治土。上半年,
下发《2018 年长兴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状况详查样品
采集工作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企业名单核实、增补工作;初步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
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填报 2 个地块;加强与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信息共
享,各乡镇环保所配合初步摸清我县关停退役企业原址地块基础信息。二是推进重金
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成立长兴县重金属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确保
项目实施及整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长兴县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7 年
度)》,投入 4632 万元用于企业废水深度治理项目;投入 1800 万元开展企业废气治理
设施在线监控及园区大气重金属在线监测工程,启动招投标工作;投入 330 万开展和平
铅蓄电池园区污水厂排放河道生态保护工程,投入 315 万开展小浦铅蓄电池园区污水
厂排放河道生态保护工程;投入 2100 万元开展危废全过程监管项目,在试点完成的基
础上向铅蓄电池企业全面铺开工作。
4.紧抓固废管理,有效落实固废危废整治措施。一是抓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
作。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规范到位、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完善到位、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制度执行到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到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落实到
位。上半年,我县危废产生单位在湖州市固体废物动态管理系统注册 235 家,管理计
划上报并通过审核 136 家。二是完成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
厅部署要求,按时完成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情况的基础
数据统计,同时完成处置能力排查工作。
(三)监管扎实,稳步推进环境风险防控
1.加强监测监控,强化监管能力。一是加强日常监测。出具各类环境监测报告
400 余份,完成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43 家次,其中比对监测 35 家次。按时完成地
表水、农村环境等环境质量考核监测,按要求开展好农村生活污水抽测等配合工作。
二是推进自动站建设。完成 4 个清新空气站的站房建设,做好 2 座省控空气站和 16 座
乡镇小型气站的运维工作;水站建设方面,基本完成东村桥水站建设,完成包漾河和下
莘桥水站点位勘察,正常开展合溪新港、长兴港、杨家浦港三个国控水站的上收改造
工作。三是加强在线监测。上半年,共办理各级自动监控监测数据超标督办单共 188
件,办理严重超标督办件共 9 件,按时反馈率 100%。17 家印染、化工企业总氮等在线
设备安装已完成,督促 8 家水泥、垃圾焚烧企业完成新增在线设备的验收准备工作,
其中 7 家水泥企业已完成,完成 2 家门禁系统改造试点工作。同时,推进重点企业自
行监测及环境信息公开,组织已申领的 42 家持证企业开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 50
家原省控以上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1-6 月省厅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企业
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率达 99.82%。
2.强化监察执法,提升应急能力。一是加强现场检查。上半年,共组织出动执法
人员 8337 人次,检查企业 3808 家次。其中,开展蓝天保卫 1 号专项执法行动、春夏
季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护卫蓝天碧水净土专项执法行动等专项行
动 5 次,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 2122 人次,检查企业 932 家次,立案处罚企业 12 家。
实施随机抽查,组织 13 个随机抽查检查组 26 名执法人员,随机检查企业 204 家,责
令整改企业 18 家。采取 5+2、白加黑错时执法模式,夜间和节假日共出动检查 29
次,出动执法人员 436 人次,检查企业 263 家次。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上半年,共立
案 89 件,罚款 417.1515 万元,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5 件,刑事拘留 16 人,移交公
安行政拘留 4 件,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信访维稳。上半年共
受理各类环境信访 704 件,处理率达到 100%。四是及时完成排污费征收及移交,全面
完成 2017 年及以前的排污费清缴工作。按要求向地税部门移交全部 177 家排污企业的
数据信息,指导企业完成 2018 年一季度环境税的核准申报。五是加强环境应急及环境
安全管理,完成企业应急预案备案 43 家,其中备案计划企业 21 家,完成计划数的
70%。有序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检查共出动人员 1790 人次、检查企业 791 家次,排
查问题 80 个,发放现场监察记录表 155 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2 份。
3.严格项目准入,坚守环境红线。一是加强项目管理。上半年,共审批项目环评
158 个(其中报告书 9 个,报告表 148 个),行使环保一票否决权,否决项目 2 个,完
成验收项目 22 个(报告书 9 个,报告表 13 个)。二是推进预审联审工作。上半年,共
审议 26 个项目及审批验收相关议题,预审 76 个拟签约项目,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项目
66 个,一门受理中小项目联审 170 余个。三是严格项目准入。委托浙江大学编制了
《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文本》,目前已通过省厅专家评审会。根据省厅《关于提
交保护地矢量图的紧急通知》,会同县农业、林业、国土等部门进行对接分析,对长
兴南太湖翘嘴红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浙江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长兴太湖图影湿地的保护边界进行了分析和明确。四是规划环评修编。全力规划环评
修编工作,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湖州省际转移示范平台长兴分区、长兴画溪
新能源小镇已由县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
划环评已于 3 月报给国家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长兴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规环评已
通过专家评审。
(四)作风扎实,稳步推进队伍能力建设
1.明确责任,确保乡镇环保所发挥职能。一是明确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与乡镇
(街道、园区)的关系,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乡镇环保所的监管职责,并
将其纳入乡镇综合执法平台统一管理调配。二是发挥环保职能,各环保所根据属地实
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配合乡镇(街道、园区)开展专项执法和整治工作,全力配合推
进中央环保督查、专项环境执法行动等重点工作顺利完成。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强化
乡镇环保所人员和装备配备,资源重点向一线倾斜,及时调整人员配置,确保基层环
保所 46 名人员业务能力过硬,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并逐步探索使用暗管探测仪、无人
机等仪器设备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破解监管难点,提高执法效率。
2.优化服务,确保最多跑一次及各项环评改革不断推进。一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
革,动态调整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目前共有 14 个主项,17 个子项,事项全部实现
零上门,全部进驻中心,实施受办分离。二是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在
4 个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率先实施承诺报备制改革,截至 6 月底已有 2 个项
目,完成报告表简化至登记表备案。三是推进标准地机制建设,设置环保标准地条
件,目前已出具 25 块标准地的土地手续。四是完善一窗服务机制,县行政服务中心窗
口环保事项可由企业投资项目综合窗口受理,延伸至乡镇市民服务中心事项可有乡镇
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
3.严格作风,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深入。一是突出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体系建设。修改制定《2018 年长兴县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和《2018 年长兴县环境保护局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重点任务组织领导和责任分
工》,分层次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根据岗位分工,梳理
查找风险点 448 个,制定了 456 个防控措施。二是规范工作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落到实处。在年度考核办法中增加纪律规矩内容,并设置较大分值,细化扣分款项,
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科室单位考核、个人考核紧密结合,具体落实到科室、个人。同时
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季报制度,
建立重要会议、三重一大事项派驻纪检组列席制度,健全三重一大等事项报备制度,
实行挂牌上岗,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坐班制度。三是加强督查力度,严格追责问效。
建立局纪检小组每月督查和邀请派驻纪检组每季度督查的模式,定期对各科室、各单
位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上半年局纪检小组督查 6 次,联合纪检组开展
督查 2 次。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治气工作形式严峻。目前我县空气质量还超过去年同期水平,要实现市局下
达的 40 微克的目标压力非常大,此外,虽然臭氧整体浓度下降,但是夏季臭氧超标的
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二)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进度不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是今年治水的重点工作,需
通过实施管网改造、阳台水改造等工程项目才能达到创建任务,受项目审批影响,乡
镇部分急需实施项目短期内无法落实,影响创建工作。
(三)治土工作量大人手紧缺。虽成立了治土办,但人手不够力不从心,在工作开
展过程中影响面上进度,此外,目前,我县土壤环境调查地块基数大、调查周期长,
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含量高、投入资金多,工作量相对较大。
(四)危废固废处置能力不足。固废涉及种类多,涉及行业范围广,部分企业主体
责任意识不强,在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过程中存在瞒报、漏报、错报行为,同时,企业
危废及污泥处置能力不稳定,存在潜在环境安全隐患。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统筹落实,全力攻坚水、气、土三大战役。加强部门联动,加快推进各项工
程建设,聚力重点工作和项目,确保按时间节点顺利实施,完成年度预定目标。全力
完成大气污染防治 1+3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县级核心区治气方案,确保城区省控空气
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空气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对建筑工地扬尘、交通运输扬尘、废气
异味等三方面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快污水零直排区、美丽生态河道建
设、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开展每月进度通
报。加紧完成新塘断面自动监测站上下 1 公里水生态修复建设,确保自动监测站考核
数据稳定达标。围绕排污口整治、小微水体防反弹等督查重点,开展专项督查。基本
完成我县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正式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实现对重点行
业企业的基础信息调查、地块环境风险筛查,基本确定采样调查清单和布点方案,启
动关闭蓄电池场地原址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项目的招投标,开展关闭蓄电池场地原
址调查、评估工作。
(二)重点落实,加快打造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区。加快推进重金属监察执法、危
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地下水监测井以及县域大气重金属在线监测等工程项目,促进铅
蓄电池产业优化协调发展,努力建成十三五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与风险防控示范区。
合理分配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落实实施项目清单,完成铅蓄电池企业废水在
线监测和废气在线监控工程,完成铅蓄电池企业危废全过程监管工程项目。加快推进
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项目建设,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三)加快落实,确保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完成。在保质保量完成前期清查
建库的基础上,加强与乡镇部门的联动合作,全面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
核、数据汇总、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等工作。摸清全县各类污染源基本信
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
处理情况。同时,充分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普查工作,利用广播、电
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普查工作。
(四)加强组织,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以美丽湖州建设目标责任制
考核为抓手,细化任务分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
建工作。制定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推进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绿色系列、美丽
浙江十大特色体验地等创建活动,提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
准改革等 9 项改革任务,提炼工作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