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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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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
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管理者面前的一项新课题。根据定陶县学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调研活动的通知》(定学组办[2009]5号)要求,笔者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努力使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为课题,以发放征求意见建议、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深入笔者近期深入到5家规模以上的企业,2个乡镇,2个县直部门,进行了认真调研,提出了一些个人看法和见解,现将调研情况简要阐述如下。
一、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
当前,我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达2300余家(不含个体),其中非煤矿山企业4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4家、易燃易爆品生产经营企业2家、建筑施工企业16家(不含资质外企业),交通运输企业99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1家。今年1-3月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和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有机结合,使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3起(道路交通3起),死亡5人(道路交通5人),受伤13人(道路交通13人),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62.5%,死亡人数下降37.5%,受伤人数上升44.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3.5%.各类事故指标态势波动较大。
二、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业人员短缺,监管力量不足。一是县安监局方面:由于安监局成立时间短,工作人员基本是从其他单位调剂过来的,没有专业分配人员,监管靠摸索、靠经验,监管技术力量薄弱;二是乡镇方面:乡镇安监站一般仅有1个安监站长且多为兼职,也就是一个乡镇的安全监管工作主要依靠安监站长一个人去做。安监站长既要做到上传下达,又要开展宣传教育和隐患督查整改。针对面广量大的安全监管工作,凸现专业人员短缺、监管力量不足的软肋。
(二)欠帐较多,安全基础脆弱。1、政府及部门监管方面:一是部分乡镇及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安全工作仍处于被动抓的状况,责任制落实层层衰减;二是县、乡两级安全费用投入严重不足,保障不够,欠帐太多。譬如:县政府每年正常拨付安监局办公经费(人头费)是1.6万元,而安监局每年的车辆燃油、维修多达5万元之多,再加上文印费、会务费、水电费、通信费等费用缺口达10余万元。另外,据笔者调查,我县大部分乡镇安监站根本没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基层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装备十分缺乏,安监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监管现场由于没有防护装备和专业知识,无法靠前指挥,极易成为次生事故的受害者;四是办公场所不完善、不固定。目前,仍有几个乡镇安监站没有专门的办公室,来了检查验收就临时换牌子、换桌子、换位置。县安监局也存在靠租房办公等问题;五是乡镇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存在着不是更换太勤就是兼职太多等问题;六是没有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接到上级文件和指示后,大多是采用轰轰烈烈的大检查式模式来进行监管,往往事倍功半,日常监管不足;七是监管部门之间工作扯皮推诿、互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八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滞后,很多预案“还放在本子里,没有走下来”.2、社会和企业方面:少数企业负责人对于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重效益,轻安全现象普遍。具体表现:一是部分企业安全机构设置不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做到专职专用;二是部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没有制度化,不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是企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不到位,工伤保险金、安全风险金、安全费用提取不足,甚至没有提取,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及器材不齐全;四是排查治理隐患本是企业责任,个别企业不仅不主动排查治理隐患,而且对政府部门执法检查出的隐患还采取消极被动应付的态度。执法严了有意见,执法轻了置之不理,隐患依然存在;五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不能落实;六是社会公众安全教育普及率和应对事故的处置自救能力低下。
(三)上急下不急,监管体制不顺。乡镇安监站实行双重管理模式,业务上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行政关系隶属乡镇政府序列,这种双重管理体制直接导致行政管理与业务指导相脱节。由于抓安全工作难出政绩,少数乡镇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上面盯得紧就抓一下,平时很少顾及,有些领导重视的是事后“救火”,极少数乡镇甚至为了谋求一时的经济增长,不惜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执法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愈演愈烈,我县的实体经济也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冲击,各企业利润空间大大缩小,与安全生产投入的矛盾日趋凸显,再加上个别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只追求利润忽视生命,对安全隐患整改的投入不够,增大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二是今年县、乡两级特别是乡镇一级的招商工作目标任务加重,财税压力大,把重招商、保增长定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企业安全的监管,忽视了对安全生产工作人、财、物的投入。
四、对以上问题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县委、县政府要想紧紧围绕“一一二一十”总体思路,顺利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笔者认为必须充分认识“发展是第一民生,安全也是第一民生。没有安全,任何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定不移地推进和谐发展,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走出一条符合定陶实际的安全发展之路。
(一)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县政府尽快增加安全监管人员的编制指标,吸收一些专业技术力量充实到县乡两级安监部门,配足监管力量,将监管的重点前移到村一级,下移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组建安全生产执法中队。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延伸至乡镇的安全监管垂直管理体制,做到安全监管全面化、科学化、有效化。
(二)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2008年10月11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制定下发了鲁发[2008]17号文件,其中强调指出:“各级政府要设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08年7月21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菏政发[2008]19号文件,明确指出:“
各县区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应急救援和信息支撑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和应由政府统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整治,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等”.另外,《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七款也给予:“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支出”规定。因此,笔者认为县、乡两级政府应将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在安全监管装备上也要给予财力倾斜。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对新、改、扩企业一律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得“落户”.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防范单位重点查、反复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跟踪整改,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收兵”.三是严格执法处罚。对拒不整改或在期限内不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做到查处一家,处罚一家,教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