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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发布

办公室工作总结-监察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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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由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58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就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此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  一、工作开展情况 ‎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我县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编办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多次讨论开展专项检查的方式方法,检查内容及要求等有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对全县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范围和时间,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步骤和方法,提出了工作要求,对全县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  (二)明确任务,自查自纠。根据安排,3月4日到3月11日,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所管辖的下属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重点围绕加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落实,大力整治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抓好了整改落实,形成了自查自纠情况小结,并留存备案。‎ ‎  (三)强化监督,深入推进。为加强全县专项检查活动的检查指导,切实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3月12日至4月20日,以及6月10日至6月11日,由县监察局、编办、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组成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县直、驻县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贯穿整个活动,确保活动持续深入推进并取得实效。‎ ‎  二、行政执法情况 ‎  我县现有行政执法职能单位58个,其中县直、驻县单位42个,乡、镇、场、管委会2020个。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几个阶段工作的开展,我县行政执法的整体情况良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 的原则,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核准权、审查权、检查权和处罚权。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执法主体整合到位。通过自查,各职能部门、同一单位的各科室及下属机构执法职能基本整合到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无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均持有效证件参与行政执法,暂未发现有单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现象。‎ ‎  (二)执法权限和责任明确。各执法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职能权限的执法权限清晰,责任明确,问责机制健全规范。‎ ‎  (三)行政执法层级精简到位。实现了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检查成果共享,暂未发现有多层重复执法现象。‎ ‎  (四)行政执法程序完善。建立了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和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  (五)自由裁量权基本规范。建立了公开、统一、规范的自由裁量权标准,自由裁量幅度合理、可操作性强。‎ ‎  (六)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能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