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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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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3篇
【篇一】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创新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抓得紧、部署严。全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起步早行动快,制定出台系列文件迅速安排部署,有效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推进,采取颗粒化分工夯实任务,召开工作推进会持续发力,有序有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二是应变快、有创新。面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快速应变、精准施策,实行市级领导“双包一解”,一企一策精准扶持,推动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创文固卫”同部署同推进,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联审联办等审批服务方式,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创新中开新局。
三是落得实、见成效。制定责任分工颗粒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截止6月底,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2741户,新增贷款投放22.74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二、存在问题
(一)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划转不到位,审批权限下放不平衡。按照《xx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全市交由市审批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32个部门、共313项,目前划转了18个部门221项,除去全省要求已经取消的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审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船员服务薄签发等13项事项外,还有79项未划转。此外,一些审批权限下放不平衡,如建筑施工许可等审批权限,耀州区、宜君县和新区已经下放到位,而王益区、印台区的审批权还保留在市级部门。
(二)基层对下放的审批权“接不住、管不好”。一些审批权下放后,基层没有相关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承接审批权限的能力和水平不足,出现“接不住”的现象。如部分区县承接的林业苗木检疫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经营许可等专业性强的事项,由于没有相关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还需要到市上或省上进行检测。区县审批部门工作力量弱,如王益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只有9人,平均每人要负责近100项审批业务,工作量很大。加之基层审批工作人员缺少专业和系统培训,业务能力不强,造成对下放的一些审批事项“管不好”。
(三)网上可办率低。我市行政审批依托的政务服务网目前尚未实现所有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部门有自己的业务系统,出现一些纳入政务服务网的可办事项不能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如市场监管局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审批,交通局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事项已经纳入全省一网通办总事项,但实际办理中需要使用市场监管局、交通局专网,且专网没有与政务服务网接通,办理信息无法在政务服务网上呈现。还有一部分人在办理企业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事项时仍习惯于传统审批模式。目前我市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为86.47%,在全省13个地市区排名倒数第三位。
(四)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少、服务水平不高。我市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4200平方米,目前进驻部门和单位27家,设置办事窗口64个,还有财税、公安、公积金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单位没有进入。与西安市莲湖区市民中心2.6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家进驻单位、141个服务窗口、520多名工作人员相比,我市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小、服务窗口少,各部门单位没有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常态化业务培训。同时,我市建立的“自然人和法人生命树”服务模式,只针对高频办理事项开展了15项“打包”服务,“打包”服务品类不多、数量少。
(五)没有建立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与咸阳市的“互联网+大走访”平台相比,我市虽然建立了智慧城市信息平台、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管理平台、重点项目建设综合管理平台等信息平台,但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没有专门的大数据管理机构,也没有建立综合性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信息共享不够,信息不畅通。同时,我市也开展了领导干部“双包一解”和“双百双千”等联系包抓企业的活动,但没有通过互联网+”这个信息化手段来推动和实现。
(六)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难。一是中小微企业可抵押品少,贷款抵押担保时抵押能力受限。二是我市信用贷款开展不充分,信用类贷款额度小。三是金融机构创新能力不强,国有商业银行针对中小微企业特点设计的融资产品相对匮乏,地方法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结合我市经济特点和企业发展现状自主研发的产品相对缺乏。四是部分中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有限,难以达到银行放贷条件。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动审批事项划转,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落实《xx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和“一次划转、分步实施”的要求,就未划转的事项与省市相关部门加强对接,加快推进剩余79项许可事项的划转工作。二是按照“应放尽放”要求,尽快向王益区、印台区下放建筑许可证等审批权限,推动各区县下放平衡。三是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并联审批,探索“一件事一次办”审批。
(二)加强区县审批机构能力建设,确保“接得住、管得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审批部门的经费支持,为基层配备相关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基层检验检测能力,推进实现“就近办”,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二是严格落实“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工作要求,配优配强基层审批队伍。三是加强对基层审批工作人员常态化、系统性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推进信息共享,提高网上可办率。一是优化升级我市政务服务平台,打通数据共享通道,推进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管理平台、智慧城市平台等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应用,打造行政审批服务全市“一张网”。二是大力推进“一网通办”、“
不见面审批”模式,积极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请、限时审批、网上发证、申请人全程网上办理等等,进一步提高网上可办率。
(四)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扩大市便民中心办公面积,推动更多职能部门单位入驻,增设服务窗口,增加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推动工作人员更加熟悉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推广西安莲湖区“自然人和法人生命树”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的“一件事套餐”服务,将与一件事相关联的业务进行“打包”,增加“打包”数量,提高“打包”质量,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跑一次路”。
(五)建立我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学习借鉴咸阳市“互联网+大走访”平台经验,树立互联网思维,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一是以我市智慧城市信息平台为基础,有效整合智慧城市平台、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管理平台、重点项目建设综合管理平台等信息平台,研发建立我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二是继续深化“双包一解”和“双百双千”活动,设立企业联络员,开展深入企业的大走访,将企业联络员在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和企业诉求,及时在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上进行反映,利用平台对反映问题进行全程督查督办,形成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模式,打造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品牌。
(六)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一是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xx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二是创新贷款抵押方式,推动放开不动产二次抵押登记,积极推行仓单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三是推广落实“诚信纳税贷”“小微快贷”“经营快贷”“个人商务贷款”“周转限额贷款”“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贷款”“产业链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四是加强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用信息运用,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增加信用贷款额度。五是提升企业获得信贷能力,加强政银企对接,定期对企业开展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应用等业务培训,指导支持中小微企业引进高素质人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融资获得率。
【篇二】
一、xx县营商环境现状
近年来,xx县严格按照上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营商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一是行政审批环境得到了改善。先后编制公布了全县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分期分批取消县级行政审批事项129项,所有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或调整;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日益完善,绝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大厅集中办理、一站式服务,建立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建立了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平台,全县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了网上平台;公共资源交易进行公开集中招标办理,实现了阳光操作。
二是投资审批环境得到了改善。根据省、市投资审批项目精简情况,对县级对应投资审批事项该取消的一律进行了取消,对省、市下放的事项做好了衔接落实工作;完成了企业投资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确认工作,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明确了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实行了清单管理;优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彻底取消了银行贷款承诺、融资意向书、资金信用证明、电网接入意见、铁路专用线接轨意见等18项前置手续,对环境污染及风险较小、生态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行承诺备案制,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评估等重点前置审批事项,其他审批事项与核准并联办理;建设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了项目审批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全程监察,投资审批更加高效便捷,部门监管更加严格有力。
三是企业注册环境得到了改善。实施工商注册便利化,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一照一址”改为“一照多址”,“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工商、质监、税务、统计和社会保险实行了“五证合一”、“一证一码”。据统计,xx年实行“三证合一”以来共注册企业1341家,市场主体大大增加。
四是行政收费环境得到了改善。编制公布了县级部门(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了清单管理。xx年以来,取消或暂停征收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2项,对小微企业免征了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进行了取消,编制公布了收费目录清单;开展了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整顿工作,严禁强制企业交纳各种培训费、评比费、表彰费、赞助费,为企业松了绑、减了负。
二、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在新形势下仍旧按原有的传统思维模式开展工作,过于看重部门利益,重管理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管,部分审批权没有真正进入服务大厅,大厅窗口“只挂号不看病”,搞体外循环,严重影响行政效能;二是执法检查有待进一步规范,检查随意性太大,存在“任性检查”现象,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不同程序的影响;三是服务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服务作风“庸懒散”,存在“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四是市场监管职能发挥不够好,不同程度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问题,企业自律意识不强,诚信度较差。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经济发展环境,硬环境是基础,软环境是核心。现在各地招商引资拼优惠政策的空间已经不大,更要在改善软环境,特别是服务环境方面下大功夫。要通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视程度。县委县政府要印发专门文件,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要求和各部门职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牵头协调机构,可在县大督察委员会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企业在立项、审批、注册、收费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分析汇总后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努力整改到位。同进要利用各种会议,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思想观念,在全县各级达成“企兴、县强、民富”
的广泛共识,形成“以维护营商环境为荣、以损害营商环境为耻”的浓厚氛围。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上级简政放权的部署要求,分期分批精减行政许可等事项,凡是上级明文取消的权力事项一律取消,不允许明放暗不放、搞变相审批。同时规范审批行为,实行标准化审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组织,凡是能进大厅办理的一律进驻服务大厅,并保证授权到位、办理到位。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搞好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加快与省、市对接,逐步实现网上全程办理。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实行清单管理,继续做好“清权”、“削权”、“优权”“制权”等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杜绝“有权任性”现象。
三是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建设“诚信xx”。积极开展创建诚信企业评选等一系列活动,着力培育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加大失信处罚力度。以最高法《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的实施为契机,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加快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加快发展需要的社会信用体系。各部门对出台的政策、作出的承诺,必须严格落实,对因承诺不兑现导致招商项目外流外转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四是切实改善干部队伍作风。扎实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县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思想上行动上合格的党员干部,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建立起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机制和惩处机制,始终利剑高悬,让党员干部学会并适应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继续开展好“企业工作日”和“金融工作日”,努力解决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真心实意为企业解难事、办实事。
五是加强监督监察,建立问责机制。在优化经济发展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企业、群众、投资主体等关于服务质量、行政效率、执法检查、假冒伪劣、乱排乱放等影响我县营商环境方面的举报,调查属实的责令相关部门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对部门一把手严格进行问责,问题严重的移交纪委、司法等部门按规定处理。通过严格的监督监察和行政问责,倒逼各级各部门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打造服务高效、诚实守信、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实
【篇三】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中院部署要求,结合xx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判质效方面
截止6月15日,我院共新收案5522件,结案4393件,结案率为65.9%,结收比77.7%,简易程序适用率89.1%,平均办案用时60.4天,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8.3%,一审服判息诉率87.5%,上诉改判率10.3%,发回率2.9%。
(一)案件结构变化情况
1.民事案件。截止6月9日,全院共新收民事案件2589件,同比(2901件)下降10.75%。其中交通事故案件下降33.5%,民间借贷下降14.4%,离婚案件下降4.4%,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上升9.2%,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下降9%,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持平。以上六类案件在今年的新收民事案件中占71.3%,较去年73.7%基本持平。交通事故类案件收案数量下降明显,一方面是我院对这类案件实行诉前鉴定,疫情期间诉前鉴定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另一方面由于居家隔离,交通事故大量减少,并且在省高院出台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意见前,部分当事人处于观望状态,当时未立案诉讼。案件整体下降的原因,与今年疫情有一定的关联。
2.刑事案件。今年以来新收刑事案件496件,审结424件,判处罪犯459人,案件较去年同比增长182%。其中危险驾驶类案件增长明显,目前共受理此类案件399件,同比增长439%,主要是因为去年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400多件危险驾驶案件陆续起诉至我院,导致案件数量增长。
3.执行案件。今年以来,执行案件新收2221件,较去年同期新收案件2312件,下降3.9%,下降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新收68件,恢复执行115件,共计183件,去年同期该类案件仅收案36件,同比增长408%,主要原因是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的200多件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部分案件恢复执行,增幅较大。
(二)速裁机制建设情况
去年12月底,根据省院部署要求,我院调整优化了速裁团队力量,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1+1+1+1”的配置,成立了4个诉前调解速裁团队,负责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简案速裁等工作。速裁团队调整以来,受理各类案件676件,审结583件,15天内审结的案件数为260件,速裁团队办案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9.20%。为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我们进一步扩大诉前鉴定的范围,对道交事故、健康权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集中统一进行
“鉴定前置”,共处理“鉴定前置”案件210件,已出具鉴定、评估结论192件,结论作出后促成诉前调解69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判压力。
为充分发挥速裁团队人员优势,调动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们专门制定了速裁团队质效考核制度,对速裁团队实施差别化绩效考核。对速裁团队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个人与整体两级审判质效考核评估机制,在整体团队考核机制中,细化个人工作绩效,定期通报速裁团队的质效结果,并将其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各类人员作用,调动整体工作积极性,将团队效能彰显到最大。
(三)简易程序适用率情况
一是深化繁简分流,根据省法院《民商事简案和繁案立案识别参考标准》,依托“分调裁”平台,我院采取自动识别为主、人工识别为辅的模式,精确区分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的范围。今年以来,全院共分流民商事案件2604件,其中简单案件2570件,占总数的98.69%;复杂案件34件,占1.31%。
二是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刑事审判简易和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42.6%,简易程序平均办案天数为15天,速裁案件平均用时5天,简易和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达86.6%,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较好地实现了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目标任务。
二、诉源治理方面
(一)深化一体化解纷机制建设
我院参照“道交一体化”做法,将“两个一站式建设”与“分调裁审”机制建设相结合,通过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积极融入诉源治理格局,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纠纷,减少进入法院诉讼环节的案件数量。充分利用诉调对接工作中心,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通过协调司法局、妇联、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对金融、保险、劳动争议、建设工程等多发易发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加强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解纷方式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院《关于民事诉前程序的若干规定》,实施诉前调解或委托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或调解书。今年以来,共诉前化解纠纷227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审判压力。
(二)针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专项梳理
1.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情况。截止6月10日,我院劳动争议案件共立案148件,与去年同期持平,与xx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案件为62件,与破产企业有关的共计26件,总计占立案总数的59%。当事人诉求方面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两倍工资、欠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加班费及涉及工伤待遇方面的有关问题。因疫情原因,企业营商环境受到影响,当事人之间亦形成诉讼连锁反应,因欠发工资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数额较高,特别是工作年限较长的老职工,加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劳动者保护知识方面的欠缺及不作为问题的存在,这一部分支出已成为困扰企业的难题。
2.治理措施。一是加强诉调对接与专业化调解的实质化运作,为减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应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先由专职调解人员组成团队,引导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二是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经济的重要职能,通过召开营商环境等工作会议,预防化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培养企业职工的向心力和团结力。三是充分发挥法院裁决的终局性。在审判实践中,很多职工的起诉是因为一人起诉胜诉后,其他相继跟风,对企业来说应接不暇。充分发挥法院判决的终局性,能够有效地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分流进入诉讼的数量,通过判决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
三、破产审判方面
(一)收案情况
xx年至今,我院共新收破产案件10件,结案5件,收结案件数量走在xx市各基层法院前列。所受理的xx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xx市同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xx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均经营时间长、企业规模大,职工数量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破产审理工作难度大。新收破产案件中,执转破案件5件,助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维护了经济秩序稳定。截止到目前,我院还有2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6件。下步工作中,我院将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力度,争取在今年年底清理完毕。
(二)关于破产案件审理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府院联动机制和职工维稳工作机制。依靠市委、市府领导,成立法院、市政府、管理人联动工作组,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通力配合,方案完备,措施得当,做好破产过程中职工安置、土地厂房设备处置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始终有序、可控、平稳推进,杜绝职工、债权人上访事件,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推进破产案件简化审,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我院自xx年起已经全部实现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但由于有些破产财产存在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建工程没有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变现有时比较困难,充分利用网络司法拍卖手段,积极推进财产变价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鉴于疫情影响和债权人人数较多等因素,我院受理的xx盛源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xx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均通过网络方式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来自各地的债权人通过网络平台阅读会议材料并进行网络表决,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升效率。
三是严格把控管理人选择。在管理人方面,在其指定上把好关,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工作中充分调动管理人的积极性,促使其利用法律手段,努力查找和追收债务人财产,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对于发现妨碍破产清算行为的犯罪线索,及时移送侦查机关,确保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四、服务企业方面
一是妥善办理涉企诉讼案件。对于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危害投资环境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诉讼案件,畅通立案渠道,缩短审理周期。依法公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处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及疫情防控所引发的各类合同纠纷,引导合同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不成需要裁判,对涉及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等情形的,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意见、政策精神,审慎分析、正确认定。
二是建立与企业良性沟通机制。建立健全法官联系企业制度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调研走访机制。广泛征求企业、特别是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组织法官到有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企业。今年4月,我院组织法官对辖区10余家涉民生重点企业进行了调研,充分听取了代表委员、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较好地了解了企业当前在复工复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是完善对企业债权的司法保护。持续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行精准化执行措施。健全查办拒执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协助查控车辆的常态化联动机制,高效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全力解决查人查物难和财产变现难等问题,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涉企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维护企业胜诉权益。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利用《xx日报·法院特刊》、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