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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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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和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合编
县应急管理局“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
现将县应急管理局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存在不足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思路汇报如下:
一、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一)抓机制建设,着力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机构改革以来,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三定要求,陆续承接相关部门划转的职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及办公场所等各方面县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已划归我局管理,并接收了部分民间救援组织,同时,我县“三部两委”已重新进行了调整,并重新修订了《XX 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 县地震应急预案》、《XX 县防汛应急预案》、《XX 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也已基本完成修订,完成了县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硬件基础建设,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抓物资储
备,着力建立灾害防范长效机制。一是加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成了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并积极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有计划地采购补充救灾物资,增加储备的数量和品种。“十三五”期间,我县通过上级下拨储备了基本的帐篷、棉被、凉席、大衣、防寒衣、折叠床等应急物资,并落实财政救灾物资及装备采购资金 200 余万元,完成了微型消防站、冲锋舟、橡皮艇、发电机、油锯、风力灭火机、麻袋、编织袋、应急灯等救援装备的采购;目前县级储备的救灾应急物资能基本保证启动县级救灾预案最低一级响应后救灾物资需求。
(三)抓防灾宣传,着力提升城乡综合减灾救灾能力。以创建全国、全省、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抓手,坚持从基层抓起、从基础工作做起,建立省级示范社区 3 个、市级示范社区 3 个,在巩固已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加大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大力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高城乡居民识灾、防灾、救灾意识及技能,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同时,结合本地灾害风险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乡镇、社区、学校组织开展了灾害预防和灾害逃生等演练活动,“十三五”期间,共印制《防灾减灾宣传册》等各类宣传册共10 余万册,免费发放到全县各中小学校和城乡社区;全县累计开展防灾减灾专题活动数十次,发放宣传资料10 余万份,接受咨询5 万余人次。使广大市民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应急疏散路径和避灾地点,通过多次演练活动,广大市民、学生对各种灾害应急防备、救助的基本技能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和掌握。
(四)抓制度建设,。
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成立了县、乡(镇、场、园区管委会)、村(社区)安全监管“三级机构”,制定完善了 20 多项安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工作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标准。完善安全生产顶层设计,逐级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确保安全监管责任横向落实到边、纵向落实到底、责任落实到人,较好地完成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五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生产经营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在市下达的控制范围内。
(五)抓执法检查, 安全监管秩序逐步正规。始终把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脚点放在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积极解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状况上,结合县情实际,抓执法、治隐患、查事故、严许可,进一步巩固和规范安全监管秩序。“十三五”期间,共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 20 余次,全县共出动检查人员 1500 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2000 余家次。部署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整治行动 20 余场次,督促 200 余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治安全隐患 4000 多个,隐患治理率达到了 98%以上。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有了进一步改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呈平稳下降趋势,县内亿元 GDP 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商贸企业 10 万从业人员安全事故死亡率均低于国家和省、市平均水平,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十三五”期间,我县多次被省、市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建设和各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滞后,应急管理机制未完全理顺,专业机构人员缺乏,装备设施、物资储备严重不足,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应急联运机制运转不畅,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依靠行政管制、人盯死守的传统监管方式和手段仍然矛盾突出。
二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十三五”期间,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虽逐年减少,但事故总量仍然过大,五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70 余起,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等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道路交通等环境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日趋明显,安全生产保障难度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与自我防护能力亟待加强,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水利堤坝、特种设备、道路交通、超高层建筑、燃气管道、城市地下管网等施工、运行与管理的新老安全生产问题聚集,安全风险加大,面临重大考验。
三、 “十四五”工作规划思路
(一)目标定位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防范各类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和提高应对急难险重任务能力攻坚战,全力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指挥、应急责任、应急预案、应急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监管执法能力,基本完成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得到落实,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工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减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秀美和谐智慧幸福的纯净 XX 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建设内容 一是推动健全应急指挥协调体系。扎实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着眼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等政府议事机构职能整合,建立统一高效的县级应急指挥部,优化运行机制,加强灾情信息管理,积极推进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推进安全风险防范各方面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完成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建设,构建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网络。
二是推动健全应急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突出抓好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立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整合优化安全生产、消防救援、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制定《XX 县应急管理考核办法》,实施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一票否决”,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效应和“风向标”作用。
三是推动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组织修订《XX 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完成本地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本行业部门预案的修订,完善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保障等重点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实现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覆盖。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操作演练、实战演练、桌面推演,强化演练评估,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建立预案体系持续改进机制。
四是推动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推动各类救援组织改革发展,成立政府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统一指挥协调。强化装备物资保障,完善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采购供应体系,推进县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直升机救援起降点,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省级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基地和航空救援装备库,加大监管执法和抢险救援装备配备力度,制定出台租赁征用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政策,提高专业化装备水平。
五是加快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逐步推行定期评估机制,着眼“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提升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完善自然灾害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和风险研判会商机制,不断提高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时效性、覆盖面和准确率,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六是加快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规范监管执法,梳理完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制定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推动执法权限赋权乡镇工作,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执法”,实行“双随机”抽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充分利用大数据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使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年—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为加快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实现“一高三化”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基础,以新发展理念统领高质量发展全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和要求,抢抓“一带一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创新引领、聚焦产业升级、推进区域协调、践行绿色发展、发展开放经济、坚持共享发展,奋力创建西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规划编制方法、内容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使“十四五”规划更加适应新时代背景,更加符合银川的发展实际;
在谋划布局上要坚持扩大视野谋划长远;
在规划内容上要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在规划目标指标设定上要坚持积极有为、科学合理;
在编制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上要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充分发挥好各部门、各县(市)区、园区规划系统的力量,借助外脑,发挥好规划专家委员会、科研机构、智库的作用,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研究透。
一要坚持上位要求与下位需求相衔接。要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发展阶段特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同时,要立足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提出的目标和举措能够顺应发展趋势、引领发展方向。
二要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推动全市整体发展,又要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合资源,集中攻关。
三要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真正明晰并严格执行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又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不断地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不断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向着既定目标迈进。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既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代表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二、主要任务和编制程序
银川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四个方面的任务,必须符合一定的编制程序,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即总体规划)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下级规划纲要、本级专项规划、园区规划的依据,其他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一)编制银川市和六个县(市)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共7个。银川市规划纲要由银川市发改委负责起草编制,各县(市)区的规划纲要由各县(市)区负责起草。规划纲要形成后先由同级领导小组审定,经市委、政府,县(市)区党委、政府研究讨论通过后,报本级人代会正式审议通过,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法律约束力。
(二)编制专项规划。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需要,共编制34个专项规划,主要由相关的职能部门依据规划纲要,结合前期安排的课题研究和我市产业发展现状,组织编制,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市委、政府研究审定。
(三)编制园区发展规划。根据《银川市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及各园区的发展定位、产业布局,组织起草制定,经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委、政府研究通过。
(四)建立重点项目库。重大项目是规划实施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研究推出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更加注重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增强产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促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项目库由各部门、各县(市)区提出,由市发改委统一汇编,经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委政府研究通过后正式进入项目库。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优先安排建设资金。
三、工作进度
参照国家、自治区总体安排,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从2019年启动开始,到2021年初完成,总体安排如下:
(一)银川市“十四五”规划纲要
银川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基本思路起草、纲要编制、审批印发四个阶段。
一是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6月—2020年2月)。围绕“十四五”时期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重大战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高质量重大课题研究,有力支撑“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
二是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20年2月—2020年6月)。市发改委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研究提出拟纳入国家、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大事项;
市发改委会同规划编制机构牵头起草形成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20年5月中旬向市政府汇报思路并多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后,于2020年上半年报市政府审定。
三是纲要编制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1月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的意见建议;
市发改委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提出纳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有关内容,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2020年下半年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于8月底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初稿;
积极做好汇报对接工作,争取将我市更多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
四是审批印发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3月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通过后印发)。市发改委根据市委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完善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区、各部门、市人大和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等各方面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上报自治区发改委与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于2020年底前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2021年初市政府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于批准后发布,并报自治区发改委备案。
(二)县(市)区规划
县(市)区“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进度,要尽量与银川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进度同步。县(市)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应与银川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市级各类规划以及相邻地区规划做好衔接。县(市)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报市发改委与银川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后,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并报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市级专项、园区规划
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尽量与银川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于2021年3月底前报市政府审定实施。报请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须先送市发改委与银川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衔接重点是规划主要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风险防控等,并将衔接意见采纳情况一并上报。
四、编制要求
(一)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情况。市“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改进规划编制工作方式方法,为编制“十四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加强重大问题的研究。要善于研判大势、谋全局,既要形成总体性、趋势性判断,又要找准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瓶颈短板。要加强市内外调研,深入了解基层一线诉求,把问题研究深、研究透,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应科学测算规划目标指标并做好平衡协调,充分考虑资金、土地、能源等要素支撑条件、资源环境约束和重大风险防控等因素。
(三)加强规划目标的研究和测算。要根据“十三五”发展情况和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分析,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十四五”发展的主要指标和约束性指标,以更好地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作用。指标的设置和测算要做到四个兼顾:一是兼顾全面和重点,在全面反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建设的同时,突出对促进科学发展、加强薄弱环节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目标和指标;
二是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既要对“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进行科学继承,又要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求有机衔接;
三是兼顾需要和可能,既要适度超前、鼓舞人心,争取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面的合理需求,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四是兼顾预期性和约束性,既要适当设置一些引导市场的预期性指标,又要突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要求,尽可能研究设置一些相关的约束性指标。
(四)加强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重大项目是规划实施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要研究提出一批“十四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主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并做好重大项目特别是需由财政安排建设资金的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
(五)规范规划编制程序。要以规范化、民主化的程序编制规划,把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制度化。要坚持开门编规划,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划,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六)创新规划编制方法。要打破传统思维惯性,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力量,在规划目标指标测算、政策效果评估、意见收集应用等方面,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要注重空间谋划,明确空间战略格局、空间结构优化方向以及重大生产力布局安排。要创新规划的表达方法,增加规划可视化元素,努力做到形式新颖、通俗易懂。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同步考虑规划实施责任分解,确保规划可落地、易评估。
(七)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要高度重视规划衔接工作,使各类规划协调一致,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政府规划服从上级政府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需要衔接的内容包括主要指标、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政策等。同时,要加强各重点专项规划与国家有关规划的衔接,争取所提出的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相应规划。
五、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园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编制银川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园区规划、重点项目库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各县(市)区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一)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机构
银川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体系由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以及专家咨询机构组成。
1.银川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其它副组长由各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包括政府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园区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2.银川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要职责是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包括规划统稿、文字把关、数据核实、审查县(市)区及市直单位专项规划,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规划编制任务的落实。发改委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选配专职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需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组成。
3.为了更好地编制银川市“十四五”规划,拟聘请各领域专家、学者,包括发改、财政、国土、建设、农业、卫生、文化、教育等相关部门专家和自治区、厅有关部门专家,组成专家咨询机构,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和咨询论证,适时组织召开高层次的专家座谈会或研讨会,为高起点编制我市发展规划提供智力支持,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帮助。
(二)坚持勤俭节约编规划。要建立健全规划编制经费管理制度,做到统筹安排、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根据“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任务,全市重大问题研究课题、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费用,由“十四五”规划办公室(规划牵头部门)提出具体经费预算,市财政部门应按专项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