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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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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某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440字稿
为切实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现拟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编制“十四五”规划,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XXX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两个定位、五个推进”新的更高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发展规划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统一规划体系,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为全面开启大美某某建设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围绕建立全市“十四五”规划体系,协调组织和统筹推进县(市、区)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编制工作。
(一)编制市发展规划纲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立足本市和着眼全局相统筹、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从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入手,明确“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重大平台。市发展规划纲要是全市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二)编制县(市、区)级规划纲要。县(市、区)政府按照全市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本地“十四五”规划纲要。县(市、区)规划纲要依据市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既要加强与市发展规划纲要和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又要结合各县(市、区)实际,突出当地特色。(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发改委协调指导)
(三)编制专项规划。为细化和落实市发展规划纲要对相关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编制一批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会同市发改委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市发改委综合协调)
(四)编制区域规划。以市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为对象,以贯彻实施重大区域战略、协调解决跨行政区重大问题为重点,编制若干区域规划。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会同市发改委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市发改委牵头,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五)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全市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细化落实市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有关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并以此为载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管控手段。市自然资源局研究编制,按程序呈报有审批权限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参照国家和省的总体安排,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规划起草、修改完善、论证报批四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6月-2020年3月)
1.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6月底完成)
2.开展课题研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集中攻关。全局性、综合性课题采取定向委托方式,交由有关研究机构承担;应用性、对策性课题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择有关研究机构开展课题研究。市有关部门可结合基本思路研究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另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2019年7月启动,9月提交中期成果,12月上旬前结题)
3.提出重大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研究提出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报送市发改委汇总。(2019年7月15日前将重点内容的初步考虑报市发改委;10月15日前将重点内容最终稿报送市发改委)
4.起草规划基本思路。市政府各部门从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出发,研究提出行业(领域)“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19年11月15日前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经汇总并与省衔接后,研究提出我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为市委起草“十四五”规划建议提供参考。(2020年3月底前完成)
(二)规划起草阶段(2020年4月-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
1.开展规划调研。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责,可采用与课题承担单位联合调研的方式,就“十四五”规划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后报送市发改委汇总。(2020年5月底前完成)
2.开展建言献策和大数据分析。通过网络问卷调查或在新闻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等方式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利用大数据资源及手段,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的重大问题开展监测分析和专题研究,为科学研判形势、制定重大政策提供支持。(2020年5月至10月)
3.研究论证重大工程项目。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研究提出一批新时代重大标志性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2020年5月至10月)
4、起草规划建议。研究提出市委对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建议,报市委审定。(2020年5月-市委全会召开前)
5、起草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初稿。在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初稿。(2020年11月底)
6.召开市“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专家对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讨论“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提纲、主要内容等。(2020年8月底前完成)
(三)修改完善阶段(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后-2021年1月)
1.充实纲要草案。根据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对纲要框架进行完善充实,形成规划纲要草案。(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征求社会各阶层、各界别人士意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和群众团体意见建议。(2021年1月中旬前完成)
3.修改完善。遵照市委规划建议,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并与国家、省规划纲要草案衔接后,由规划起草小组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2021年1月底前完成)
(四)论证报批阶段(2021年1月-2021年全市“两会”召开前)
1.召开市“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论证。(2021年1月底前完成)
2.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审议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市“两会”召开前)
3.按照市委、市政府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市人大审议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市“两会”召开前)
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7月底前全部出台,并报市发改委备案。各县(市、区)规划纲要编制要基本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2021年上半年报同级人大审议后发布,并报市发改委备案。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某某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和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成立规划纲要起草小组,以市发改委为主,适当抽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具体承担规划纲要编制任务。成立“十三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市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论证等智力支持。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具体承担市发展规划纲要和部分市级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是市级专项规划、其他市级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细化落实市发展规划纲要对重点领域和空间治理发展战略、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等要求,切实强化专项规划的支撑作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紧密协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政府是本地“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启动编制工作,加强与市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三)落实人员经费。各地、各部门要相应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组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规划编制队伍。各级“十四五”规划(含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