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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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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方案
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方案一
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6个国家“扶贫日”,也是第27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开发的重要方针、政策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国家“扶贫日”的知名度、影响力、号召力,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10·17,邀您一起来扶贫”。
二、参加对象
全县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企业、社会组织。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17日。
四、活动内容
(一)突出舆论宣传,营造扶贫济困活动氛围
国家“扶贫日”活动开展前,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各界对国家“扶贫日”的知晓度。一是各乡(镇、场)要在辖区内悬挂关于国家“扶贫日”活动主题的横幅和宣传标语,并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平台、公众号平台、制作宣传版面等多种形式,将活动时间和内容传达给全县每一位贫困户和帮扶干部,让本次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十大扶贫工程”牵头和责任单位要在全县主要地段、街道悬挂关于国家“扶贫日”活动主题的横幅和宣传标语,扩大社会影响,引导更多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国家“扶贫日”活动;三是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台要加大国家“扶贫日”活动宣传力度,要利用网站、电视公众号平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国家“扶贫日”活动相关信息,让全县人民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国家“扶贫日”活动宣传标语见附件)
(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贫公益捐助活动
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企业、社会组织在国家“扶贫日”活动当天,积极向贫困村、贫困户发起捐赠,向他们奉献爱心,伸出援助之手。一是各乡(镇、场)要发动本地企业家、成功人士及爱心人士为本地区贫困群众捐款,并根据贫困户在“中国社会扶贫网”
发布的需求类型进行捐赠,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二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引导本单位招商引资的企业,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动员他们奉献爱心,为贫困群众捐款、捐物,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活困难;三是县教体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妇联、县残联、团县委、县商管办、县邮政公司以及“十大扶贫工程”牵头和责任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能优势和特点,在资金、技术、设备和智力等方面进行帮扶,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类资源加入到国家“扶贫日”活动中。
(三)精心组织策划,开展扶贫济困专项行动
在国家“扶贫日”活动当天,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及爱心人士深入到蹲点村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以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活动的开展。一是以“中国社会扶贫网”为载体,向贫困户介绍“中国社会扶贫网”手机APP功能,并现场帮助和指导他们发布生活、生产所需,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对接贫困户需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二是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了解贫困群众近期的生活状态,帮助贫困户至少做好一件实事、解决一个困难,真心去感受和聆听贫困群众的心声;三是在活动中要进一步向贫困户宣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安居扶贫、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相关的政策,确保每一位贫困群众都能了解和享受到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四是依托我县建立的精准脱贫“邮乐购”平台,鼓励帮扶干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活动当天积极购买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特产品,帮助贫困户增收致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国家“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将责任落实到人。驻村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在活动中要形成合力,帮扶活动要见人、见事、见效,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次国家“扶贫日”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和私营业主参与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不断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形式扶贫格局,不断扩大国家“扶贫日”活动的参与对象,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注重效果,总结经验。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在活动开展中要注重办实事、献爱心,解决好贫困群众的所需所盼。国家“扶贫日”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以书面形式于10月20日前向县脱贫攻坚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贫困户需求对接情况,并及时总结取得的成效,宣传活动中一些典型的做法和经验。
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方案二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扶贫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扶贫日”活动要求和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奉献爱心扶贫助学”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有效开展“扶贫济困日”和“奉献爱心扶贫助学”系列活动,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专题教育活动
1、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主题教育活动。向全校师生发出“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倡议书,提高广大师生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利用星期一上午升旗仪式、校园广播站、校内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扶贫济困活动的动员工作,营造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
2、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围绕“扶贫济困”这一主题,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到贫困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探访贫困家庭,体验困难群众疾苦。探望关心贫困学生,广泛开展扶困助学的结对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感恩和奉献,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在实践活动后引导学生谈体会、写日记。
(二)开展扶贫济困“六个一次”活动
1、开展一次“奉献爱心扶贫助学”捐赠活动。尽最大努力,广泛动员、积极引导教职工捐赠扶贫济困款物。在进行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举办一次“奉献你我爱心”捐献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带头作用。通过积极倡议广大学生“少举办一次生日会”、“少买一件玩具”、“少吃一个雪糕”等方法节省零用钱,动员学生拿出自己的压岁钱或帮父母劳动时获得的奖励等,用实际行动捐出自己的一份爱心。
2、开展一次“千名教师大帮扶”活动。组织全区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采取“一帮多”、“一帮一”或“多帮一”等方式,对校内或校外困难学生和困难教师家庭开展帮扶活动,及时送去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
3、开展一次帮助帮扶办好事的活动。帮助我校困难职工和单亲职工。 4、开展一次智力扶贫活动。开展“送教下乡”、“送科普书下乡”等活动。 5、开展一次解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活动。 6、开展一次慈善助学活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要把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根据活动主题,及时抓好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具体明确活动的目标、内容、责任分工和实施措施,着力推进活动扎实展开。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结合本校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着力帮助困难学生和困难职工解难题、度难关。
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方案三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_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_〕83号)精神,在总结前两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主要任务
活动主题:扶贫济困,奉献爱心
主要任务:按照组织发动更加充分、活动形式更加多样、群众参与更加广泛、活动实效更加明显的要求,围绕全力打赢扶贫开发“双到”攻坚战的工作任务,鼓励各地各部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扩大社会参与范围,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帮扶我省城乡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营造贵在参与、奉献爱心的社会氛围。
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所募集款物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确保三年扶贫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省级募集的捐赠资金继续用于资助我省高寒山区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6万户、30万人整村搬迁安置,以及贫困老区村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和全省孤残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8个市募捐的善款除了用于对口“双到”村及帮扶城乡困难群体外,要继续支持省统筹重点项目。
二、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系列活动
(一)组织扶贫考察活动
1.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省企代表到韶关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国资委、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2.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民营企业家爱心人士到河源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工商联、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3.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代表以及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爱心人士到梅州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委统战部、省外经贸厅、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各级领导要带头,组织发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港澳台、海外华人华侨等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到贫困村开展扶贫考察,引导社会各界自愿参与定点定向资助、认建帮扶活动。
(二)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牵头组织)
2.开展“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活动(全省统一标识和募捐箱样式)
(1)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动员城市、农村社区居(村)民参与捐赠活动;
(2)各级团委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开展募捐活动,对参与者赠予荣誉标识,提升参与意识和荣誉。
3.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倡导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等平台爱心捐赠活动。
各地可创新募捐方式方法,制定和公布帮扶项目,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定点定向认捐、认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扩大募捐主体上先行先试,探索募捐主体、受赠主体以及帮扶项目实施主体分别独立运作等做法。
(三)开展访贫慰问活动
6月30日前后,各级领导要结合工作安排,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城乡贫困地区开展特殊党日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系列活动。(各地各单位牵头组织)
(四)开展行业扶贫活动
各系统各单位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以及帮助贫困山区“扶贫济困林”认捐认种等行业专项扶贫活动。(各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扶贫办配合)
(五)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组织和发动公益慈善团体广泛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工作,多方筹集善款(物),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等扶贫济困公益慈善活动。(各级相关部门牵头组织)
(六)开展乡贤回报家乡“春晖行动”
各地发动和组织国内外的乡贤与爱心人士回家乡捐资兴办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回报家乡活动。(各地自行组织)
(七)举办“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
6月30日,在中山纪念堂广场举办201_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省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并接见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代表。各地级以上市参照省的做法开展活动。(省民政厅主办,具体方案另报)
(八)开展表彰先进活动
组织开展201_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优秀团队(项目)认定活动,并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上颁发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省电视台、省电台等省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认定名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并可参照省的做法开展认定活动。(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牵头组织,省委宣传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_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动员会议的部署,发动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以及城乡社区群众广泛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制订方案,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机构,不断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及开展系列活动费用由各级财政负责,不得在捐赠款中列支。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以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为重点,提倡“一份捐赠一份心意”的理念,贵在参与、贵在坚持、贵在常态。要创新捐赠方式方法,围绕以帮扶城乡贫困人口、困难群众为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家、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公益慈善团体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不断完善专项扶贫济困活动、行业扶贫济困活动、社会扶贫济困活动的“三位一体”扶贫济困活动大格局,不断拓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参与范围,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
(三)注重监管,公开透明。各地各部门募集的款物要统一汇缴到省及各地慈善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或经由各级政府授权委托的公益慈善组织,按规定使用。募集的款物要尊重捐赠者意愿,不得用于应由政府承担投资的项目和其他支出费用。任何单位不得硬性下达捐款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不得扣发工资、津贴,不得对没有捐款和少捐款的干部职工进行处罚,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各地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及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单位(人)要在今年6月20日前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去年接收款物相关情况。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各地各部门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察。对活动中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四)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到扶贫开发“双到”村进行采访报道,通过制作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专栏报道等形式,积极报道各类扶贫济困先进典型事例,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优良传统和新时期广东精神。要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公信力,打响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品牌。
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_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项工作安排。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情况要及时报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省民政厅),并于7月20日前书面报活动总结,由活动办公室综合报省委、省政府。
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方案四
按照省、市、县有关开展好2020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突出壮大非公经济界参与社会扶贫声势,引导全体会员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扶贫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扶贫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扶贫机制,推动非公经济界资源和力量向贫困人口和脱贫攻坚主战场汇集,进一步形成精准扶贫、聚力奔康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经研究,决定在非公经济界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2020年扶贫日主题活动,现提出如下活动方案(简称“十个一”),请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开展好活动,展现非公经济界风采:
一、扎实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
(一)开展脱贫攻坚“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_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活动。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_篇,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理论和重要指示精神要点,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重点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挥商会(企业家)作用,贡献参政议政力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查问题,找短板,理清工作思路,提出针对性强、务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供县委政府决策参考(各商会组织、企业于9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县工商联办公室)。
(二)开展脱贫攻坚氛围营造活动
各商会、企业在办公区(厂区)悬挂非公有制经济助力脱贫攻坚宣传标语(内容自选自定)并以职工会、展板、宣传栏和组织职工参加县脱贫攻坚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脱贫攻坚工作,让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社会掀起脱贫攻坚高潮(时间:9-10月底)。
(三)开展特色扶贫活动
1、组织工商联系统县内外商会、企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光彩事业、以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电商扶贫技术扶贫等方式助力脱贫攻坚,推进慈善公益事业(相关数据于9月30日报工商联办公室汇总上报)。
2、邀请在外_籍非公经济界成功人士来旺进行“助力家乡发展”座谈,就“发挥商会(企业)作用,助推家乡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交流,促进经济合作,提升我县非公经济发展能力水平(时间另行安排)。
3、举办经济合作推介会。与县经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商务局联合举办经济交流推介会,大力推介_经济发展形势,加强经济交流协作,引导返乡创业,助推_脱贫攻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时间另行安排)。
(四)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利用_广播电视台和“同心_”
及省、市、县工商联网站宣传脱贫攻坚获奖代表、最美扶贫人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先进、人人向上的良好氛围(各组织和企业于9月30日前将相关事迹报县工商联)。
(五)开展扶贫捐赠活动
按照“自主自愿”原则,以商会、企业、个人名义或组织员工捐款捐物方式(会员、职工捐款由商会、企业集中收取后统一捐赠)全面参与扶贫日捐赠活动(时间:9-10月底)。
1、资金捐款。以现金或汇款转账方式进行捐赠(捐赠专户户名:_县红十字会,账号:_,联系人:熊_,联系电话:_)。
2、物资捐赠。捐赠物资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整个捐赠过程由捐赠者自行负责,受捐赠所在地的乡镇提供相关协调服务,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乡镇或村根据市场行情估算价值并提供捐赠证明,证明提交县红十字会、县工商联汇总。
3、捐赠统计。各商会、企业应统计本单位或个人自愿捐赠数据并于10月10日前报县工商联(凡2020年以来捐款捐物数据,均可纳入统计范畴)。
(六)开展走访企业活动
由联领导班子牵头,分成三个组深入全县民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生产全和当前遇到问题,帮助化解困难;宣传党的政策,引导发展不忘社会责任,情系家乡发展,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时间9月3-30日)。
(七)开展东西部结合扶贫活动
1、赴_县就两地非公经济界结合扶贫工作进行对接,与_县工商联(商会)缔结友好,搭建两地非公经济交流合作平台。
2、组织一批民营企业家赴_县考察学习非公经济产业发展,促进两地民间企业交流合作(时间另行安排)。
(八)参与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
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勇挑重担、无私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参评_县第三届“最美扶贫人”评选活动,集中展示非公经济界参与脱贫攻坚成果(各企业于9月30日前向县工商业联合会申报,县工商联综合评定后向上级申报,由县委、政府统一表彰)。
(九)参与就业扶贫专项招聘会
组织工商联系统县内外企业在_广场联合举办_扶贫专项招聘会(有招聘需求和意向的企业于8月20日前申报)。
(十)参与脱贫攻坚摄影和书画展
组织非公经济界摄影书画爱好者创作一批反映非公经济界助力脱攻坚成果、帮扶成效的优秀作品参与县委政府集中展示活动(9月30日前报县委宣传部)。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组织、商会和会员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切实保障活动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细化工作方案。各基层组织、商会、企业要研究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活动内容,明确时间节点,逐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3、做好协调配合。各基层组织、商会、企业务必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本方案,抽调骨干力量,组织优势资源,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扶贫日主题活动并按要求汇总相关数据和上报。
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方案五
2020年10月17日为第6个全国“扶贫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扶贫办要求,就开展好_市“扶贫日”宣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该市第二个“扶贫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扶贫济困,践行友爱”。10月17日-11月17日,为_市扶贫宣传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扶贫宣传活动。
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要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二、活动安排
(一)举行“扶贫日”宣传暨“爱心包裹”捐赠启动仪式。10月17日举行“扶贫日”活动启动仪式。上午9时,设彩虹门,市领导宣布_市第二个“扶贫日”宣传活动暨“爱心包裹”捐赠启动仪式正式启动。市邮政局组织“爱心包裹”现场捐赠。市委、市政府门前两侧悬挂宣传横幅。
(二)组织开展专题宣传。一是突出媒体宣传。“扶贫日”
当天,《朝阳日报》发表市委领导署名文章;朝阳电视台发表市领导电视讲话。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书。宣传月期间,在《辽宁日报》、《朝阳日报》开辟专栏,朝阳电视台专题节目,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做法和扶贫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二是举办扶贫开发成果摄影展。宣传月期间,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文联联合举办扶贫开发成果摄影展,展出该市扶贫系统及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摄影作品和工作成果。
(三)领导干部“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主题实践活动。“扶贫日”前后,副市级以上领导、定点扶贫单位领导干部要深入开展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活动,深入开展走访调研,现场办公。市直定点单位深入帮扶村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深入帮扶村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及各项意见,真切感受群众心声。开展爱心捐赠、技术指导、送医送药、助学助教、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在所驻村开展“扶贫日”活动。
三、强化协调
为保障活动开展,市扶贫办成立“扶贫日”活动领导组织,协调指导该市“扶贫日”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制定“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扶贫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贫困村,向农民群众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场答疑。市直定点扶贫单位在“扶贫日”期间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