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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0 发布

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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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切实当好“先行官”,更好支撑经济平稳运行,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坚决支持做好重点地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坚决打好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实施好离汉、离鄂通道管控,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输出。全力支持北京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坚决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两大环节,守住入京通道第一道防线,加强京津冀地区联防联控。‎ ‎(二)持续加强春运后返程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疫情各项要求,做好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消毒通风、司乘人员防护、乘客测温及信息登记、客座率分区分级管控等防疫措施,严禁客运班车、包车在途经的高、中风险地区上下客,坚决阻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扩散。‎ ‎(三)严格落实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督导有关单位按照《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采取相关防控措施。督促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压实各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实行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切实将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人到岗。‎ 二、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加快恢复交通运输秩序 ‎(四)全力确保交通网络畅通。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切实抓好保通保畅,低风险地区要恢复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国省干线公路,中风险和高风险地区要动态优化细化有关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交通拥堵。全力保障内河航道畅通和港口正常运营,确保三峡枢纽船闸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运行平稳。‎ ‎(五)全力确保客流有序。根据不同地区疫情风险程度,分区分级有序恢复公路水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等运输服务。精心做好农民工返岗运输组织,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做好省际间对接,实现出发有组织、健康有监测、运输有保障、运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分区分级做好驾驶培训、汽车维修等便民服务保障,有序复工复产。‎ ‎(六)全力确保物流畅通。全面保障运输通道干线和“毛细血管”畅通,取消对货车正常通行的限制,严禁限制船舶靠港和港口装卸作业,力争实现货物运输“零阻碍”。继续落实应急物资公路运输“三不一优先”和水路运输“四优先”举措,全力保障农资等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邮政快递、城市配送正常运营。发挥综合运输组合效率,强化与铁路、民航的协作。加大转运力度,切实解决“出村”“进城”两端问题。‎ 三、保在建、促新开、强储备,努力增加交通有效投资 ‎(七)分类有序推进在建项目尽快复工。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结合本地气候条件,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复工,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尽快复工。涉及国家重大战略的重点项目、交通扶贫项目要明确责任主体,逐个落实复工计划和保障方案。加强复工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标准不降低、安全管理不放松。‎ ‎(八)加快推进新建项目开工。抓紧推进规划待建项目前期工作,具备条件的项目尽快开工、形成实物工程量。全面推动规划备选项目实施,比照正选项目有关要求执行。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编制2020—2021年建设计划,及时报部。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 ‎(九)加大项目储备和政策协调力度。提前启动一批符合国家战略、符合规划方向的项目,持续优化滚动项目库。加强项目审批服务,积极改进招标方式,优先采用电子招标,保障工程建设招投标有序开展。努力争取用地、用海、环保等方面的支持,协调加大地方财政资金、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投入力度。部将继续对推进有力地区实施相关激励。‎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决打赢交通脱贫攻坚战 ‎(十)高质量完成“两通”兜底任务。精准发力、持续用力,推动剩余8个省(自治区)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推动落实地方发展农村客运主体责任,建立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公交、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方式推动农村客运开通运营,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十一)努力完成扶贫规划各项目标。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加快推进普通国道、撤并建制村等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窄路加宽和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就近使用当地农民工,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全力做好定点扶贫、对口支援和联系六盘山片区脱贫攻坚收官工作。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要求,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十二)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路长制”。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和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推动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 五、多措并举、主动帮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十三)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政策。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件运输跨省并联许可、运输领域资质和证照管理优化等工作,进一步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巩固落实港口已有降费措施,进一步降低港口收费,鼓励港口企业视情减免库场使用费等费用。畅通国际运输通道,稳定国际道路运输和国际海运,强化中欧班列运行保障,支撑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十四)努力帮扶交通运输企业。对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支持。加大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支持保障力度,推动解决免收通行费后公路交通面临的债务、养护资金等困难。指导运输企业及时用好增值税免征、阶段性减免社保和公积金等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重点纾解小微运输企业经营困难,切实做好道路客运业户、货运司机、出租车司机、船员等重点群体帮扶工作。‎ ‎(十五)加强运输市场引导和监测。强化疫情期间运输市场和企业运行监测,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加强行业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形势、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积极发声,准确解读疫情期间保通保畅、复工复产、援企稳岗等政策,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增强运输市场主体信心,努力确保运输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六、统筹兼顾、久久为功,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十六)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扎实做好试点示范,加快编制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年),统筹研究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并做好与“十四五”规划的有效衔接。抓紧推进川藏铁路等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做好粤港澳、长三角、黄河流域等地区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编制工作。‎ ‎(十七)抓紧优化完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聚焦费用显示等重点环节,抓紧完善收费系统,协调有关部门加快优化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等工作,全面解决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转换磨合期出现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深化ETC拓展应用,优化提升客户服务水平,让企业和群众真切感受到便捷出行的实惠。‎ ‎(十八)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强化与国际有关方面合作,在合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扩大交通运输对外开放,全力筹备办好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持续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聚焦疫情防控暴露的短板,优化完善区域协同调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等机制,加快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七、加强领导、主动担当,为切实发挥先行官作用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十九)切实提高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大局,深刻认识交通运输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面的重大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既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疫情,又要保通保畅保运输、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复工复产,努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十)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斗争实践中考察、发现和培养干部。督促引导交通运输干部职工扛起责任、经受考验,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一线,系统理清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二十一)提高斗争本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避免前功尽弃。注重工作方法,既要把握大局、又要紧盯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施策,把握好各方面的平衡。善于化危为机,紧抓现代物流、城市配送等面临的发展契机,大力推动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快智慧交通建设步伐。‎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结合本实施意见,统筹做好本领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努力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