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 KB
- 2021-04-15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民政局XX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县民政局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民政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力办实事”的宗旨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XX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我局年初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制订《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2.坚持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党章、准则、条例、“两学一做”、“三年一争当”等相关的学习宣传。坚持正风肃纪,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持抓好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确保各项涉农资金项目高效完成;坚持开展好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及“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警示教育,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营造风清正气的干事氛围。
(二)强化防范措施,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党政主要领导身先士卒,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和工作纪律,在全局形成领导带头,干部职工相互追赶的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
2.开展集体约谈,严防“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局党政主要领导于年初、年中、年末分别对全体干部职工和各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进行集体约谈,重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严格把关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优抚优待、救灾救济款物等民生资金的审批和发放,严禁截留、虚报、冒领、挪用各种民生资金,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截止目前,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
为贯彻落实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管理工作的通知》(x政办电〔XX〕x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大会战中的作用。今年来,我局召开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培训会、推进会,抓好保障对象衔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做好两项政策衔接,按照区、市、县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大会战的形式,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日前,全县农村低保有x人,其中既是扶贫又是低保人数为x人。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重合率为87.4%。
(四)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1)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我县及时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XX年每人每月x元,XX年5月提高到每人每月518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XX年每人每年2580元,XX年5月提高到x元。XX年1月起我县城市低保补助水平由XX年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30元;XX年8月起农村低保补助水平由XX年每人每月均补差140元提高到180元。
(2)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在全县开展对社会救助对象进行了排查。通过广泛宣传,个人申请、入户调查、乡村审核、张榜公示,共取消不符合条件和减员的城市低保94人,农村低保x人,在社会上受到了好评。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对全县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按救助类别分别进行了提标。今年全县共有城市低保人数x人,共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728.5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有x人,共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x万元,补助水平特别困难(A类)每人每月220元,比较困难(B类)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困难(c类)每人每月140元,月人均补差180元。
2.积极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工作。XX年我县共有登记在册的农村五保对象1024人,其中集中供养56人。为规范五保供养,我县制定了“五保”老人供养模式。一是提高供养标准。从XX年1月份开始,我县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入住敬老院五保人员)每人每月400元,分散供养的五保人员(在家居住五保人员)每人每月350元。二是规范管理。五保村入住院民由村委会负责管理,村委会代表选出一名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管理人员。三是解决医疗难问题。资助全县民政救助对象(含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人150元的个人保费由县民政局统一支付。集中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住院费用在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按比例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县民政局给予100%报销。
3.医疗救助工作。全县共有大病救助对象x人,其中优抚对象35人,农村五保63人,农村低保x人,城市低保85人,其他贫困对象x人。目前我县共计发放医疗救助金957.79万元。
4.城乡临时救助工作。对因家庭遭遇突发情况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今年共救助了87户307人,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5.61万元。
(五)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加强。
、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推进情况。XX年8月开始开展本县的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于8月8日下发《xx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xx县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给各乡(镇)和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XX年我县的减灾准备认证社区任务数是19个,目前19个村(社区)已经全面开展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制定了准备认证方案,并且收集材料。但由于政府划拨资金比较迟,造成购物资未及时到位,此项工作未能全部完成。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资金尽快到位,争取在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此项工作。
2、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开展情况。XX年,我县为x户农户办理农房保险业务,应缴纳保险费为x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负担x元,县配套资金为x元。我县已于XX年7月25日将x元转账给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分公司。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40户农房因遭受暴雨、洪涝灾害而倒损,目前40户已全部获得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理赔,共获得理赔金22.58万元。
3、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调查摸底情况。全县14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x人、紧急转移7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x公顷,成灾x公顷,绝收x公顷;倒塌房屋5户11间,严重损坏房屋29户42间,一般损坏26户30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x万元。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维护灾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县从9月初开始对全县所有灾民进行摸底调查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经统计,XX年—2018年度灾民冬春生活需救助人数为x人,其中需口粮救助人口x人,需口粮救助数量x公斤,需衣被救助人口x人,需衣被救助数量8630件/床。需救助资金430万元,其中本级政府计划安排资金33万元,需上级帮助解决资金x万元。
4、灾民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经询问各乡镇,今年全县没有农户因受灾需要灾后倒房重建救助需求。
(六)涉军优抚安置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截止目前,我县共为x人,发放x万元,同比增长x万元,其中为31名各级别的残疾军人发放补助金额x万元;为20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x万元;为16名老年烈士子女发放x万元;为179名参战退役人员发放x万元,同比去年每人每月增加了55元的补助标准;为412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发放x万元;为588名参战民兵发放x万元;为5名退役精简民警发放1.26万元;为12名“三属”人员发放定期抚恤x万元;为6名带病回乡人员发放x万元。清明节期间我县在万吉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园开展公祭活动,同时各个建设有革命烈士纪念碑的乡镇也积极组织拜祭活动,整个清明节期间共有党政机关、县直单位、中小学校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将近5000多人次进行,各种拜祭活动,来缅怀革命烈士。
(七)认真做好涉军ww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大排查力度,全面掌握动态,对涉军群体问题,我局坚持早排查、早发现、早稳控,深入排查掌握涉军群体的最新动态,建立上访人员的台帐。二是加大约访下访工作力度,班子领导经常下访到重点人员家中,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三是区别对待,妥善化解处置,坚持区别不同的情况落实不同的化解处置办法。四是以人为本,深入开展帮扶活动。为困难优抚对象落实低保补助,通过一系列帮扶活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关怀和爱护,今年来,我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帮助解决困难的工作力度,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的发生。全面落实ww措施,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掌握ww工作的主动权。狠抓敏感时期的ww工作,减少和避免进京到区上访,维护复退军人稳定大局。目前,尚未出现越级上访的案例。
(八)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等得到全面加强。一是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3人;二是足额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XX年上半年全县共有107名孤儿(其中艾滋病儿童4名),共发放孤儿养育经费82.94万元,让孤儿充分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带来的温暖。;三是做好农工党“杏林春雨”行动脑瘫患儿免费救助工作情况。我县得到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自治区民政厅和广西慈善总会大力援助,于XX年3月19日经脑瘫专家组到我县民政局对原来已调查摸底的46名“脑瘫患者”进行细致筛选,通过筛选后,有2名脑瘫患者符合进京免费救助治疗;四是扎实做好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服务工作;五是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XX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52对(其中补办267对),离婚登记252对,补发结婚登记证365对,补发离婚登记证5对,出具婚姻登记证明1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六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情况。救助人数21人,在县城和乡镇巡查83次,出动人员45人/次,出动车辆53次,劝导人员53人/次,发放食品9200元,处理死尸2起,向乞讨人员发放衣服45套,被子45床,鞋子82双,共支出资金x元。七是开展留守儿童、留守老人调查和关爱救助工作。八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情况。目前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143名,其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x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197人。累计发放资金x万元。
(九)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
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推动农村社区基层自治能力,提升农村服务水平。XX年以来,我县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田办发﹝XX﹞44号),明确了XX-2020年的建设目标任务。截止目前,我县已在利周瑶族乡福祥村、和平村、百达村等10个村挂牌成立农村社区。下一步,按照农村社区建设标准,逐步在10个农村试点建设中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工作方式,为全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十)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开展全国地名普查资料审核和补充完善工作。乡(镇)及各单位报送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登记表》存在错漏较多,自治区监理后提出整改意见。我们根据自治区的地名普查监理整改工作要求,及时组织乡镇和县直单位人员进行普查资料审核整改、补充完善,确保地名普查质量。二是督促外包公司技术人员做好地名普查内、外业调查核实及地名普查数据库完善工作。外包公司技术人员负责地名普查标绘地图、录音录像、制作地名数据库等方面工作。为按时完成普查任务,我们督促外包公司技术人员,在自治区检查验收前完成全县地名普查内、外业调查核实及地名普查数据库完善工作,确保普查材料按时上报送检。三是抓好全县地名普查质量,上报自治区检查质量合格。经过艰辛细致工作,XX年4月12日,我办将全县地名普查材料上报自治区审核,经自治区严格审核,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全面合格,XX年11月前我局已将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国家级验收。
(十一)加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民间组织年检工作。一是圆满完成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今年1月份民间组织管理股对全县符合赋码的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的78个社会组织全部赋码完毕。其中自治区民政厅赋码30个,我县赋码48个(包含已经注销的的25个社会组织)。顺利的完成我县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二是较好的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及市民政局的要求,我们对全县的社会组织开展XX年度年检工作。目前我县共有54个社会组织,符合年检的有51个,即社会团体5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个。实际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共有49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合格率达100%,完成了我县社会组织XX年度检查工作。三是抓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今年来我局加大对民间组织管理力度,对要求成立或是注销的社会组织严格把关。目前为止,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等登记的1个、社会团体2个;办理注销登记社会团体2个,办理手续全部照章办事。四是社会组织换证工作方面;全县符合换赋有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新证书的有53个。
(十二)结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
我局共有在编干部职工26人(其中2名司机由县公务用车中心调配)。根据原来工作安排,除了两名同志因孕因病暂不安排结对帮扶任务外,其余的干部都安排了结对帮扶任务。另外一名同志因3月初退休,我局对其帮扶任务做了调整并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XX年-2018年我局共有21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64户,其中7名干部安排在大保村开展联系帮扶对象20户,13名干部安排在委贵村开展联系帮扶42户,1名干部单独安排在小坳村开展联系帮扶2户。
我局干部每月分批次入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掌握了贫困户基本信息,发展意向及需求等,为下一步脱贫摘帽打下了基础。据目前统计,我局联系帮扶的64户贫困共有10户需要危房改造指标,5户有意向申请异地搬迁,其余需要扶贫信贷、发展产业扶持、技术扶持等。根据《xx县惠民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干部职工深入细致的向贫困户宣传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宣传雨露计划、扶贫产业奖补、教育培训补贴、民政补贴等扶贫政策和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的政策水平。并认真逐月填写XX年《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工作亮点
(一)落实城乡低保审批权下放乡(镇)试点工作。制定《xx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实施细则(试行)》和《xx县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图(试行)》,先后组织举办了10期培训班,邀请市民政局领导和社会救助科、核对中心业务骨干对全县14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副乡(镇)长、民政助理员和从事低保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民政助理员、低保经办人员的低保业务水平和低保系统的操作能力,确保审批权下放改革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关精神,将原来由民政部门承担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审批权限和行政执法权下放到乡(镇)政府,切实扩大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政策执行和服务群众能力,建设服务性政府,大大方便了困难群众,使低保政策惠民更加明显。
(二)打造医养结合特色城区。1、我县城区养老中心遵循家庭生活理念,安排相关人员照看老人生活起居,处处体现出融合、亲切、随和的家庭氛围。养老中心配有多种文化养生活动和娱乐活动,能满足活跃、高龄、失能、失智、空巢、患病老人的多重需求。2、定期安排医务人员对养老中心老人进行检查,为身体不适的老人免费上门提供医疗服务,解决老年人就医不便、就医难问题。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精神动力和思想武器。
(二)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项目监管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依法依规监管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审核工作。
(三)继续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抓好传达学习,抓好学习实践,抓好学习交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三年一争当”活动,突出主题,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廉政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四)继续抓好重点民政业务的开展。在抓好城乡低保、救灾、优抚、地名普查、基层组织、婚姻登记等日常工作基础上,把民政社会服务机构和项目建设摆在重要议程上,积极主动与建设、国土、发改等部门联系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完成新建的各类民政项目。
(五)继续推进民政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报建的三个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在抓好城乡低保救灾、优抚、地名普查、基层组织、婚姻登记等日常工作基础上,把民政社会服务机构和项目建设摆在重要议程上,积极主动与建设、国土、发改等部门联系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完成新建的各类民政项目。
(六)提升城乡社会救助水平。1.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范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社会救助服务平台。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精神。
2.进一步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定点医疗机构同步结算。
(七)深化双拥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建设。1.做好优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水平,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2.做好安置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做好全县退役士兵的接收报到工作,完成年度安置任务;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有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训,完成全县年度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任务。目前共有89名退役士兵到我局报名应聘百色百矿集团有限公司,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就业跟踪工作。
(八)提升减灾救灾应急工作能力。1.全力做好新灾防范及应对工作。以洪涝、干旱、山体滑坡等灾害为重点,集中力量做好灾前、灾后的防灾、抗灾、救灾工作。2.认真排查全县因灾需政府救济的对象,建立台帐,对救助对象实行精确细分,准确掌握救助需求。3.指导乡镇对灾情的统计与上报工作,以争取上级救灾扶持资金。4.抓好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广泛开展群众性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开展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九)健全福利政策保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孤儿保障制度。切实按照标准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进一步规范我县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申请、发放和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我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十)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资金审核、审批、分配、使用等监管程序和制约机制,开展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救灾救济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做到规范操作、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人员匮乏影响工作效率,目前我局班子配备、办公室、婚姻登记、地名办、核对中心、低保中心等股室都缺编缺人给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带来影响。各乡(镇)民政办也都普遍存在人手少、综合能力低、身兼多职的问题,制约了民政工作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城乡低保对象多、涉及面广,调查核实工作量大,同时,救灾任务繁重,低保、救灾专项工作经费不足。
(三)我县民政项目建设工作相对滞后,拟报建三个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选址用地问题尚待县政府协助解决。
(四)全县优抚对象多,因地域广,居住分散,对涉及ww上访的情况比较难以追踪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