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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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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年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人民银行“十三五”规划总结及“十四五”规划工作思路合编
2021-2025年某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340字文
为切实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背景和主要考量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关键时期,是开启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制定实施好“十四五”规划,要按照建设“一流生态、品质、幸福、文化首府”来谋篇布局,把握好下面三个要点。
一是牢牢把握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十四五”时期,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进一步显现,居民消费升级加快,“互联网+”“智能化+”促进数字经济蓬勃兴起,创新进入活跃期,制度优势、科技创新能力和人力资本优势为我国抓住新一轮工业革命的重大机遇开辟更广阔前景。
二是牢牢把握“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因此,“十四五”规划的目标设定、战略布局、重点任务、思路举措必须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
三是牢牢把握加强和改进党对经济社会发展领导的新要求。新发展阶段,对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出了新考验,要加快完善和创新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运用新的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编制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我市“十四五”规划体系是以《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为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市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以市、旗县区、开发区各级各类发展规划共同组成的规划体系。各类规划编制程序包括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衔接协调、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环节。编制工作至2021年初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呼和浩特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是我市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市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市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是由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批批准,居于规划体系最上位,是编制市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及旗县区、开发区发展规划的总遵循。
具体编制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前期研究阶段(编制工作启动至2020年初)。主要是开展前期调研,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
二是纲要编制阶段(2020年初至市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出台前)。起草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研究测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提出拟纳入国家、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筹建我市“十四五”规划项目库。
三是纲要草案编制阶段(市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通过后到2021年初)。按照市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起草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并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市人大和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旗县区、市各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做好与国家、自治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我市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经专家论证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2021年初,市政府将“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于批准后公开发布。
(二)市国土空间规划
市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基础作用,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为我市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我市各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提出的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资源能源、生态保护等开发保护活动具有空间性指导和约束作用。按照自治区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
(三)市专项规划
市专项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支撑性作用,围绕细化和落实总体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领域编制一批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是指导特定领域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上报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与自治区主管部门进行衔接,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由规划编制部门牵头编制,于2020年9月前完成规划初稿,报送市发改委进行规划衔接;并于2021年初形成送审稿,连同专家论证报告、市分管领导签批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实施。
部门自行编制审批的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旗县区、开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旗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全市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本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要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同步监测评估。要加强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区特色,因地制宜指导发展。旗县区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开发区报市政府审议批准,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十四五”时期,是呼和浩特市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部门、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密切合作,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描绘呼和浩特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蓝图。
(二)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要善于研判大势、谋全局,既要形成总体性、趋势性判断,又要找准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问题。加强市内外调研,深入基层行业听意见找问题,把发展的途径及瓶颈短板研究深、研究透,积极开展前期专题研究,统筹平衡劳动力、资金、土地、能源、财政等重要资源要素支撑、资源环境约束和重大风险防控等因素,科学编制规划。同时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应科学确定目标、测算指标并做好平衡协调,确保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三)规范规划编制程序。要以规范化、民主化程序编制规划,把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制度化。要坚持开门编规划,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划,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四)创新规划编制方法。要打破传统思维惯性,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力量,在规划目标指标测算、政策效果评估、意见征集应用等方面,广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要注重空间谋划,明确空间战略布局、空间结构优化方向及重大生产力布局。要创新规划表达方法,增加规划可视化元素,努力做到形式新颖、通俗易懂。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注重各类规划衔接协调,形成规划合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呼和浩特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旗县区、各部门要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根据规划属性强化统筹协调,并认真做好相关涉密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体承担市总体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部门为各编制规划责任主体。开发区管委会及各旗县区政府是本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按照全市要求,抓紧开展编制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三)落实规划经费。编制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市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在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各旗县区、开发区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各类规划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人民银行“十三五”规划总结和“十四五”规划工作思路3380字范文稿
“十三五”期间工作情况及“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 ——中国人民银行 XX 县支行“十三五”期间,XX 县人民银行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行的正解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金融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总体工作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 9 家,较2015 年末新增 3 家;全县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 60.53 亿元,比 2015 年末增加 17.48 亿元,年均增速 7.08%;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 57.32 亿元,比 2015 年末增加 34.4 亿元,年均增速 20.48%,存贷款余额均实现较快增长。
1、 落实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发挥基层央行职能作用。“十三五”期间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发挥基层货币政策快速传导作用,形成金融业和地方经济的横向沟通机制。通过货币政策的日常传导,把握地方经济金融运行状态,瞄准 XX 县经济中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增强了金融的供给适应性,及时引导各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投向,确保辖内经济金融良性发展。
2 、贯彻扶贫工作精神,金融扶贫精准发力。“十三五”期间人民银行根据中央及上级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XX 实际及时传达贯彻上级行的扶贫信贷政策,要求各行积极支持农村扶贫工作,开展贫困户调查及相关工作。“十三五”期间累计向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再贷款 6.75 亿元,并积极认真做好扶贫再贷款后续监测及核查工作。在扶贫再贷款的推动下,XX 县农村商业银行推出了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下岗再就业贷款、烟农贷款、光伏贷等多种金融扶贫信贷产品,精准对接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贫困农户生产生活。主要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经济组织从事春备耕生产、农产品加工、种养殖业等,用于贫困户建房、购房等消费资金需要。
3 、贯彻绿色金融理念,绿色融资初显成效。“十三五”期间人民银行本着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的宗旨,督促辖内法人金融机构积极与 XX 县以及各乡镇企业及农户发生业务往来,大力服务 XX 县农户及可持续发展中小微企业。“十三五”期间人民银行累计向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支持小微企业再贷款 1.9 亿元。截止至 2020 年 6 月底,辖内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 21.29 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 37.14%,其中,生态旅游贷款 9.46 亿元,低碳工业贷款 6.58 亿元,有机农业贷款 3.44 亿元,乡村振兴贷款 1.66 亿元。XX
县绿色产业融资总量在全县社会融资总量占比接近 40%,绿色信贷余额占全县各项贷款余额的 34%,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涉及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的贷款余额为零,对于“两高一剩”行业坚决实行退出机制,有效的支持了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4 、稳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人民银行为了改善 XX 县乡村金融服务环境,支持 XX 县乡村振兴发展,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关于推进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制定了《XX 县乡村信用户创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导、人民银行牵头、各方参与、服务社会的整体思路,推进 XX 县乡村信用户创建工作,切实发挥信用信息服务乡村经济主体融资功能。通过 XX 县乡村信用户创建、评选活动,切实提升 XX 县乡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优化乡村金融生态环境。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企业等经济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促进乡村地区信息、信用、信贷联动。用 3 年左右时间完成对 XX 县乡村特色、主导产业经济主体的信用创评工作,在全县营造“守信为荣、失信为耻、信优获利、信劣失财”的良好社会风气,为乡村振兴发展注入金融动力。
“十三五”期间,在人民银行的引导下 XX
县金融业取得了很大发展,但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业的要求,与较高的目标定位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金融业总体规模还不够大,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距离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金融组织体系尚不够健全;法人机构规模有待提升,金融发展重大支撑项目较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事业的渠道、方式等创新不足;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能力仍需加强;金融人才特别是高端金融人才数量不足,创业创新环境还需优化;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防控金融风险上升、强化金融监管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 “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
总体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县金融业将呈现出总量稳健扩张、存量加快调整的特点,根据“十三五”全市金融发展现状,认真分析当前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初步制定以下“十四五”规划目标,争取到“十四五”末,预计在十四五期间,我县将再新增银行业金融机构 2 家、全县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增至 100 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 95 亿元,年均增速同比均超越十三五期间,存贷款余额均实现较快增长,辖内金融机构平稳运行,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金融业态进一步丰富,金融执法队伍基本建立,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对地方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高。
1 、贯彻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增强政策灵活性和
针对性。按照国家金融形势发展规律,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做大做强信贷规模一是围绕县域重点项目抓投放,切实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项目为导向,全面服务县域储备项目,着力发挥中长期贷款对投资的拉动作用。二是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围绕普惠金融抓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坚持回归本源、回归县域,发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主力军作用,要降低对抵押物的过渡依赖,逐步提高信用贷款的比重。。三是持续推广使用小微客户融资平台,全面落实贷款市场报价(LPR)传导机制,推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行。
2 、着力“金融创新”工程,激发全县金融活力。一是激发“链条效应”,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紧紧依托 XXXX 禀赋优势,继续加大对全县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信贷支持,打造旅游产业链、毛竹产业链、面包产业链、白茶产业链等产业集群。二是加强政银企合作、创新企业信贷产品。认真落实银企对接协议,引领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既“锦上添花”,更“雪中送炭”。三是引导全县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优势、结合 XX 发展的实情,切实做好细分市场、错位发展工作,深入挖掘金融市场潜力。四是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建设。大力推进“旅游+农业”战略,加快创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积极探索适合我县旅游发展的信贷模式,全力支持打造旅游品牌。继续做大景点经营权质押贷款、门票收费权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
3 、推进“依法行政”工程,切实加强金融管理。一是深入推进生态价值产品实现建设,继续开展好金融知识普法宣传工作。二是强化宏观审慎监管新要求,突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的前瞻性,切实维护好县域金融稳定。三是督促金融机构及时做好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上报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与县委县政府、经贸委、金融办和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沟通,多层次多角度的把握金融风险动向,做到早预防、妥解决。
4 、实施“金融普惠”工程,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在“金融宣传”上做文章。改进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效果,认真贯彻落实利民惠民便民支民政策。二是继续在“金融服务”上下功夫。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创新人民币反假工作机制。三是继续在“一行一品”上出成效。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充分激发全县金融活力,助推XX 科学发展。四是继续强化县域优势项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馈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5 、打造“信用 XX ”工程,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以企业、农村、社区和区域四大信用工程创建为重点,持续开展信用乡(镇)评比、授信工作,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二是协助各家银行快速有效清收处置不良资产,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三是构建“银司合作”机制,实现金融维权资源整合利用、纠纷联合调处、消费权益得以维护的目标。四是以培植孵化信用载体,积极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推动XX 县农业产业化。
6 、打造“稳定 XX
”工程,全力防范金融风险。一是全力防范银行风险。压紧压实银行保险机构风险防控和案件治理的主体责任,继续加大案件防控力度,加强对重点机构、重点风险和重点业务的现场督查。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和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认真总结攻坚战经验,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及时补上监管漏洞。二是着力提升行业监管水平。认真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配备必要的金融监管力量,加大金融监管专业知识培训力度,提升金融监管业务水平,全面做好金融监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