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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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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安全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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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安全三年行动方案
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通报批评,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安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厅党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和执法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权力的制约、剃衡从源头上减少、杜绝执法随意性,建立完善规范执法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深化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有效解决有案不受、受案不立、立案不办等突出问题;健全防止权力干预司法机制,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综合治理司法掮客;严格落实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制度尤其是四个一律使用管理要求,坚决杜绝在办案场所内发生自杀、自伤、自残和脱逃等安全事故;打造覆盖接处警、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办案区办案到案件终结的全流程执法记录机制,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式管理。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干预司法突出问题。
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重点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加大惩戒力度,从严打击司法掮客、违规说情、打探案情等非法活动。
(二)重点整治受案立案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枧关受案立案管理规定》,完善受案立案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专顼检查,加强日常巡查,严格落实受立案四项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受立案环节存在的问题,从执法源头上减少受案立案的群众投诉和上访案件。
(三)重点整治执法场所突出问题。
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基本标准》组织专项督察,进一步完善执法场所硬件建设。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执法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和四个一律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严防执法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重点整治执法记录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厅关予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实施意见》《川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全程同步记录管理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等制度规范,从严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对现场执法、场所执法的动态巡查,严防机械执法、粗暴执法等不文明执法行为。
(五)重点整治案件网上办理质量。
严格按照省市公安机关关于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单轨制运行规定以及《万源市公安局网上执法办案单轨制运行工作规范》《万源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强化所有案件网上全程录入,全程流转,法律文书全部网上生成。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我局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全局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局长沈晓为组长,公安局政委杨树林为副组长,其余党委成员为成员的执法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下设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党委委员赵仁兴为主任,督察大队长周骞、机关党委副书记向本立、法制大队长蒲金元为副主任,办公室设法制大队,负责日常执法监督经常性工作。
(二)及时传达,全警动员,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内部规定,提升执法办案人员执法办案法律水平和能力水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各执法办案部门务必于3月25日前,组织本部门每一个民警,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四川省公安枧关受案立案管理规定》《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实施意见》《川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全程同步记录管理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基本标准》《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以及我局出台的相应的执法规定等。每一个民警都要学懂弄通做实,并严格执行。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查摆。各部门务必要结合各级公安机关法制检查中发现以及检察院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反映出的执法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3月底前将自查纠出的问题书面上报法制大队。
(四)长抓不懈,彻底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各执法办案部门,务必于4月底以前对本部门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整改结束。并于5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法制大队,同时,各部门要将执法突出问题整改作为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主要领导负责制,坚持不懈,一抓到底,持续推进,永无尾期,具体拆好如下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案件单轨制,全面提升网上案件办理质量。将2 01 8年度至今已受理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逐案进行评查,看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量罚是否适当,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人为干预,并将所有证据材料,法律文书全部回扫到办案平台。
二是凡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须按照我局《关于贯彻落实重特大案(事)件决策研究的通知》的要求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严格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应用。各部门务必对20XX年办理的所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进行检查,看取保候审的适用和解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人为干预,是否有保而不侦,监而不侦现象,是否有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是否有违法没收保证金,是否有超期现象发生。
四是严格贯彻执行公安机关受案立案相关规定,对上门报案务必做到三个当场。
各部门立即对本部门20XX年11月以来所接警情进行梳理,看是否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受立案审查并依法处理,看是否存在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等问题,看接报案、受立案台账是否准确详尽,看是否出具《受案回执》并及时送达,看对上门报案是否做到三个当场。该受理的立即受理,该立案的立即立案。做到110指令和群众直接报警的基础台账,与网上办案信息、案卷卷宗以及回访当事人一致。,
五是继续完成未升级改造的基层派出所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已改造完成的河口、罗文、青花、黄钟、大竹河、交警、西城所以及局集中办案区管理部门务必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基本标准》对照整改完善,看基本设置、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到位。对正在升级改造的竹峪、白沙两所,务必指定一名负责人监督、推进相关改造工作。各执法办案场所管理部门,务必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制定办案区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办案区登记表填写,将办案区的使用纳入民警教育培训内容,市局法制大队要将办案区的使用、管理情况纳入案件审核和执法质量考评范围,法制大队在案件审核时,凡是不落实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凡进入办案区登记表填写不规范、完整的一律不予审批,因此造成办案部门人员超过法律期限的责任一律由办案民警自行承担。
六是强化执法记录仪配备以及执法行为全程记录工作。各部门要立即对本部门所配执法记录仪进行清理,对未达到100%的以及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登记造册,上报局指挥中心和警务保障室,局指挥中心和警务保障室负责报告领导按要求配备。从即日起,凡接处警、当场处罚、现场勘察、搜查扣押、辨认指认等现场执法活动要全面进行视音频记录,办案区视频监控要全覆盖、执法活动要全记录;对刑事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讯问、询问录音录像是要做到内容完整、时间准确、图像清晰、话音清楚,摄录内容与讯问笔录要一致。
七是强化执法活动中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各部门立即启动警务综合平台新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务必将20XX年10月以来的所有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涉案财物录入平台,进行自行清理,并严格按照涉案财物相关规定移交,保管、处置,建立相应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保管室。同时,在六月底前对已遗留财物问题进行一次集中处置。凡202X年以来办理的案件,无论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务必按照相关规定,在案件办结制作相应报告时,一并依法对所涉财物进行处置,法制大队在案件审核时,发现案件有涉案财物未处理完结而报告书中未提出处理意见的,一律不得审批。
(五)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各执法办案部门要要迸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时闻节点,细化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在今年内实现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基本根治,形成治理执法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局督察大队、机关党委、法制大队要形成大监督格局,互通有无,强化执法突出问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力度。对整治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治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消极懈怠的,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公安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 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和执法管理精细化水平,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近日,米易县公安局以四检查、四坚持为抓手,查问题、促整改、防风险,切实对全局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了一次大清理、大整改。
以四检查,排查执法突出问题。
一是以案件评查,查找执法突出问题。结合《攀枝花市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内容及评分标准》和《米易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评分标准》,对已办结的一般性程序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进行全面复核和评查;
二是以季度执法质量检查,查找执法突出问题。县局抽调法制、纪检和派出所优秀办案民警组成执法检查小队,对全局15个执法办案单位季度案件办理情况、受立案情况、执法场所四个一律工作落实情况、执法活动音视频记录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和规定进行全面检查。
三是以前移监督关口检查,查找执法突出问题。前移执法监督关口,依托省厅警综平台,由案管中心对全局警情实现全流程、全时空跟踪监管,并进行问题预警提醒,通过上网公示等方式向责任单位、主办民警发布指令,切实将警情录入、分流的问题发现在小、整改在早。
四是以专项行动检查,查找执法突出问题。以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扫黑除恶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检查,检查所有涉案物品是否按要求全部实现网上流转;程序手续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贪污、挪用、私分、调换、截留、坐支、擅自处置涉案财物情形,检查是否存在司法干预办案,办人情案等情况。
以四坚持,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坚持执法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县局积极推动全局全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学习氛围,全面提升全警执法能力。结合县局实情,制定下发了《米易县公安局学法用法实施方案》,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行政执法大学习大培训考试为契机,积极组织各种培训和案件旁听。
二是坚持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为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执法行为规范有序,县局先后出台了《法制员管理办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和《执法质量考核评分标准》等系列执法制度,基本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执法制度保障体系,为规范执法提供依据和标准。
三是坚持案件五级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执行案件五级审核制度。设置案件主办民警、兼职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法制审核民警、局领导五级审核流程,明确了每个节点的审核职责,形成了案件重重把关、执法层层监督、责任级级落实的执法监督格局。
四是坚持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执法监督发现的重大执法问题分类汇总,依据问题性质,对责任人员分别采取不同的追责形式对问题整改实行督办制,有效扭转了民警过得去执法思想。
公安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岳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群组发)[20xx]29号)和《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群办发[20xx]xx号)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针对行政执法中粗暴执法、以权谋私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决整治行政执法中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严肃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促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都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效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摒弃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有效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罗黑皮同志任组长,胡列宇任副组长,成员由局监察室、局法规科及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纪检监察室。
三、整治范围
局属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及全体行政执法人员。
四、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目标任务,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一)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理、举报投诉,以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有权有利的事争着办、无权无利的事推着办等慢作为的问题;
(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以罚代法、构成犯罪未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办事以后要好处以及吃、拿、卡、要、报等权力寻租问题;
(三)对服务对象或相对人故意设置障碍出难题,态度生、冷、硬、横等服务不热情的问题;
(四)刻意区别对待,有违执法公正,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五)不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等执法不公的问题;
(六)不履行监管职责,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失察或监管不力的问题。
五、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7月下旬起至9月中旬结束,按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和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下旬)。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要求,在精心准备的基础上,对照职责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对全局所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借助岳阳日报、电视台、岳阳建设网站、等宣传阵地,采取短信以及问卷调查、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营造整治氛围。并在局属行政执法部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广泛收集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的线索,真正形成人民群众关心参与、部门主动配合,齐心协力整治的局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中旬)。局属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认真对照本实施方案指出的整治内容开展自查,填写好《2014年行政执法部门投诉处理情况登记表》。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深入基层,主动作为,依法执法。同时,每个执法人员也要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或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局纪检监察室、局信访办、局属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向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提供2014年以来受理的与本次专项整治内容相关的投诉举报情况,并要认真疏理登记好2014年来投诉举报情况。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方案和自查报告于8月18日前报局监察室。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局纪检监察室、局法规科将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并采取回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将执法监察关口前移,突出群众参与,向行政执法主体、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关知情人调查了解行政执法情况,主动查找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对投诉多的部门和个人下发整改函。同时,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广泛收集各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分类处理的方式进行整改。对于一般性问题通过采取现场反馈、责令改正和组织处理等方式处理;对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进行立案调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完善阶段(9月中旬)
要及时疏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并将之转化为规范性制度,建立完善规范执法、强化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考证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价机制,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和日常工作监管,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真正把行政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提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建设部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法制化、廉洁化水平,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铺下身子,放下架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好、做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氛围。要通过多种有效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多与基层群众交流沟通工作情况,大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要深入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专项专项整治的成果和影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专项整治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并注意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提高法治水平。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着手,从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领域改起,求真务实,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通过群众监督形成倒逼机制,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突出问题的解决。使法治思维有新变化,法治能力有新提高,法治氛围有新提升,法治期待有新回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承诺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法治进步带来的变化和成果。通过扎扎实实地整改,进一步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四)注重案件查办。要坚持把查办案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对违法违规的的重大案件要从严从重处罚,处理结果公开曝光。要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通报批评,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