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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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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民政局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茂脱贫领办〔2020〕10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开发会议精神相关工作的安排,对社会保障工作逐项细化,压实责任任务,现将近期社会保障工作推动情况汇报入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按照不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执行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确保两线合一。截止8月16日,累计保障9234人次,累计保障金154.57万元。进一步做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原则,健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长效机制。
(二)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标准,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行动态管理。截止8月16日,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932人次,26.388万元;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157人次,42.858万元。
(三)进一步完善城乡养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16-60周岁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按100元/年/人的标准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实行“应保尽保”原则。截止目前正在核实人员阶段。
(四)落实残疾扶助政策,确保残疾人扶贫对象活补贴发放到人。截止8月16日,累计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864人次,11.59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
(一)低保保障对象的界定存在困难。一是个人收入不好确定。除农业收入外,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打零工是随着季节、市场行情等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没有一个固定的计算方法。二是调查取证存在问题。尤其是对于家庭成员在外务工情况,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农民会隐瞒一些收入来源,这对最终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有一定影响。
(二)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难度较大。由于我县贫困对象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摸底准确性要求高,贫困户真实收入情况核定工作难度大,加之我县因灾、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现象突出,这些因素的存在,制约了返贫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畴,导致需要救助的返贫对象不能及时予以救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克服懈怠、松劲、厌战情绪。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班子,强化措施,抽调政策性强、业务通、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核查工作,认真落实“谁入户、谁复核,谁复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对存在返贫家庭要积极跟踪调查,协同县扶贫移民局落实工作,确保因返贫造成家庭政策及时落实成。
(二)注重核查实效。各乡镇在开展核查活动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核查工作,力戒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自然减员要及时核减,不具备享受资格的人员要坚决清理出去,形成长效机制,对各类对象开展复核、清理。
(三)严明核查纪律。核查人员要充分认识民政对象核查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重点民政对象核查工作实效。
(四)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要结合此次脱贫攻坚整改工作,对照民政在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一落实,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资金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