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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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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年工作总结和XX年工作计划
XX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江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主动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推进人事人才建设,为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XX年的工作回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年工作总结和XX年工作计划
XX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江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主动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推进人事人才建设,为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XX年的工作回顾
(一)多举并措促进就业。一是大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扩大就业。今年,共举办招聘会45场,进场企业1340家,提供岗位约2.1万个,吸引近1.9万名求职者进场应聘,有效地缓解我市企业发展和劳动者就业的供求紧张。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在雅瑶、共和、址山等镇结合本镇(街)产业特点举办了专场招聘会,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并取得良好效果。截至10月,共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2403人。三是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推动就业。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以非全日制散工、为自然人提供有偿服务、承包种养等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目前已促进我市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3615人中实现灵活就业3078人,截至10月,兑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金840.51万元,大大促进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及养老保障。针对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工作,招聘了9名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四是积极落实就业创业资金扶持就业。为保证今年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顺利实施,我局积极争取了上级就业及创业专项资金1368万元,总计发放就业及创业专项资金达1319.54万元,惠及各类扶持人员11174人次,其中高校毕业生980人次。五是全面落实就业实名制。加大网上用工平台推广力度,主动提供就业服务。目前,已推动我市4460家单位注册使用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其中有3506家进行了用工申报,3887家完成了员工合同备案。企业和个人通过实名系统申领政策补贴,实现就业创业资金审批的信息化管理,同时,企业可自主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自主发布招聘信息,目前已发布累计800多条,成为缓解我市企业招工难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通过以上措施,截至10月底,我市城镇新增就业5959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749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58人,扶创业带就业实现创业455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96.1%、91.4%、92.1%和92.9%;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3%,比计划控制率低0.67个百分点。XX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1813人,已就业1633人,就业率90.1%,100%完成目标任务。
预计XX年12月,我局以上就业指标均能顺利完成。
(二)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一是社会保险基本保障实现“四提高”。“一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XX年1月起待遇提升至每人每月135元,比上年提高35%。“二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标准,XX年,政府缴费补助在省规定的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每人每年50元,分别达到80元、110元,增幅超50%。“三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缴费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20元,比上年提高10%。“四提高“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增发养老金191.20元,目前我市企业平均养老金达到1858.84元/月,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人均增发养老金258.65元,并按照规定时间依时通过银行划入离退休人员账户。二是实施社会保险费率优惠政策。从XX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8%,个人费率由0.5%降至0.2%。从XX年10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个人不缴费。从XX年10月1日起至XX年6月30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XX社保年度的基础上统一下调0.05%。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XX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实施,我局牵头联合相关单位拟定养老改革工作计划并成立了市改革领导小组,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各项资金测算。四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预存资金分配全面落实到村。今年我局着力解决征地社保预存资金历史遗留问题,大力推进征地社保资金分配。对于征地社保资金产生的利息问题,积极联系银行对征地每个批次每个村委会划账情况逐一核算落实。在各方配合以及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市社保资金4141.8万以及利息391.93万全部划拨至村委会。五是首设家庭病床试点扎实推进大民政建设。为完善我市医疗保险体系,通过我局前期审查,我市人民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和沙坪卫生院成为我市首批家庭病床定点医疗机构,为群众提供更优质、实惠、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受到群众特别是老年和长期病患者的大力欢迎。目前已累计建床54人次。六是积极推进社保扩面征收工作。积极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合力利用多方工作优势,督促企业依法参保。强化劳动监察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场、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责令限期为员工参保。积极开展稳岗补贴政策,减轻企业成本,促进企业参保。对依法参保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本市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减轻企业成本。今年,全市“稳岗补贴”申报企业共46家,经审核,符合条件共6家,发放“稳岗补贴”总额达62.51万。
至XX年9月底,全市共约22.79万人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医疗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分别约9.21万人、9.84万人、12.93万人、9.45万人、24.15万人、14.26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8.88%,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98.1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9.69%;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93.3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94.68%。6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居保待遇人数5.41万人,享受待遇率达100%。
(三)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一是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目前,我市参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建设的企业有1508家,涉及职工人数46875人,企业参与创建的比例为69.16%。以镇街、工业园区、行业等范围内的各类企业为基本创建单位共有10个,其中符合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的示范点有6个。预计XX年12月,我市参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建设的企业有1527家,涉及职工人数47386人,企业参与创建的比例为70%。二是强化劳资纠纷风险排查预警。充分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举报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检查,不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联动各镇(街)建立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台账,建立巡查档案,并实行每月逐级定期报送制度,对矛盾隐患进行统一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专项跟进,做到有新增、有跟踪、有化解、有销账。目前,各镇(街)经排查发现存在劳资纠纷隐患并上报我局的案件共计45宗。三是严厉打击劳动保障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市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网上用工备案申报专项执法行动,督促全市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就业合同登记备案和用工情况申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移送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截至10月底,共处理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和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共185宗,涉及人数约2893人,涉及金额约4367.88万元,其中,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有42宗,涉及人数约2489人,涉及金额约3387.91万元,建筑行业群体性案件占12宗,涉及人数约506人,涉及金额约1298.78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8宗,涉及278人,涉案金额220.7万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24宗,已审理结案1282宗,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0.02%。工伤认定申请888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712份,出具劳动能力鉴定书259份。
(四)深入推进人才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平台建设促进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本地人才培养和储备后劲。新增1个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宏元(江门)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我市第三个省级博士后工作平台。二是促进企业与人才交流互动激发创新活力。积极开展两院院士和“千人计划”专家江门行活动、五邑大学校地项目合作对接活动,吸引专家走进xx,为企业创新提出新思路,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解决企业创新难题,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是推动职称改革壮大专技人才队伍。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目前,我市完成过渡登记3260人,年底前完成首次评审工作。四是落实激励措施提升人才吸引力。实行高层次人才津贴、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企业高技能人才养老保险补贴等一系列激励政策,不断提高我市人才吸引力。截至10月底,发放高层次人才安置费、购房补贴共计12.7万元,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71.63万元,受理审核企业高技能人才养老保险补贴达137万元,惠及各类人才1290人次。
(五)严密有序开展人事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标准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将市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与绩效工资按文件规定的部分纳入基本工资。二是做好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工作。XX年,我市已招录66名公务员,还有10人未完成公示录用手续;粤东西北事业单位招聘116人;XX年上半年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79人;通过赴高校现场招聘事业单位职员10人;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职员6人。三是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工作。制定了《xx市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实施方案》,明确导师的资格条件、导师选聘程序、导师职责以及保障措施,积极发挥导师传帮带作用。四是做好军转安置及解困维稳工作。今年我市有接收3名军转干部安置的任务。目前,我局已严格按照江门军转办的要求组织3名军转干部做好志愿填报、网上报名及参加笔试,妥善安置军转干部。同时,做好在职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职级补贴发放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地方差额补贴发放工作。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在重大节假日、“两会”等特别防护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六)践行“两学一做”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市委组织部部署,我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学习方案和计划深入学习,全体党员均建立学习台账,并以党小组、党支委、党支部为单位定期研讨集中学习,积极搭建学习平台,创建了“两学一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专栏;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四个一”活动、“七一”期间活动、考试测验等途径营造积极学习氛围。二是大力开展纪律督查行动。我局纪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两月对人社系统内的办公纪律、行为规范、持证上岗、办公环境等方面开展纪律作风督查。目前,我局已相继开展了五次突击督查,督查效果明显。三是落实人社服务进社区。今年6月至8月,我局相继开展了“生存认证进社区”、“东升社区乒乓球比赛”、“慰问祥盛社区基层民生服务对象”“电信广场举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主题宣传年”活动。服务项目紧紧结合人社业务,形式新颖接地气,取得了很好成效,得到群众一致认可,这也是我局在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人社服务的工作亮点。四是充分发挥义工服务平台助推服务提升。利用我局义工服务队平台,积极组织义工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目前,我局义工相继参加了“垃圾不落地”、“交通劝导”、“老干游园”、“结对社区慰问老人”、慰问鹤城敬老院、爱心父母结对帮扶儿童以及址山镇四九村委会、昆华村委会特困党员等25次义工活动,累计参加义工286人次,服务时限1975小时。
二、存在问题
(一)在就业方面:一是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势头缓慢。目前我市仅有“黄河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创业孵化基地,且已暂停孵化运作,按照江门市小微双创工作要求,XX-2018年,我市至少要新增一家政府参与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但目前我市创业孵化基地缺乏统一规划,缺乏相对统一规范的标准和管理方法,投资收益低,政府未有参与,社会资本缺乏投资的积极性。二是村(居)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尚未完整地建立起来。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需要建立起县(市)、镇(街)、村(居)三级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目前我市缺乏村(居)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机构编制及人员配备,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尚需完善。
(二)在社保方面:一是社保征缴工作压力较大。今年的扩面工作陷入前所未有的难题,主要困境是我市企业以低附加值、手工行业居多,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不少企业已陷入减产甚至倒闭。此外,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因为缺乏强制性的规定,部分企业并不主动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只靠劳动监察和地税、工商的企业数据,并不能完全掌握企业全面数据,而在地税申报中企业虚报用工人数现象十分普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的扩面进度。二是征地社保资金落实到人存在客观难题。我市旧征地农民达2.1万人,该部分人员已确认为被征地农民身份并录入居保系统,新征地确认划拨名单的不少同时具有旧征地农民身份。对于新旧征地人员信息的系统衔接,由于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功能尚未支持,导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预存资金未能落实到个人账户。
(三)在劳动保障监察方面:劳资纠纷形势日益严峻。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我市劳资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案由趋向多样化,拖欠工资、补缴社保等日常监察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用人单位停业结业、企业主欠薪等造成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也呈上升趋势,涉及金额巨大,处理难度大,对稳定人力资源市场、维护社会秩序提出了新挑战。
三、XX年工作思路
(一)就业工作方面:一是加大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使群众充分认识各项政策法规;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建立援助长效机制,重点突出就业困难人员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及时兑现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直接关系创业者自身利益的政策。二是加大网上服务平台宣传推广,推进就业实名制工作。依托“企业用工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实行实名制登记和服务,为各类未就业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主动提供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推荐帮扶对象就业、协助个人或招聘单位申领政策性补贴,通过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推动社会的充分就业。同时,加快推广就业创业补贴网上申请,协助个人或招聘单位通过就业实名系统申领政策性补贴,实现就业创业资金审批的信息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高效、规范和安全。三是完善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规划,推动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发展,促成政府与民营资本共同参与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局面,实现投资的多元化。四是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加大政府投入,一方面加强村(居)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另一方面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
XX年,预计城镇新增就业6200人以上;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住3%以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二)社保工作方面:一是大力提升养老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XX年起,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二是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大病医保工作,不断完善家庭病床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医疗待遇水平和参保覆盖率。城乡医疗保险政府缴费补助由XX年每人每年420元提高至XX年每人每年460元;城乡医保应参保人员参保率达98%以上。三是加强征地社保政策指导,确保将征地社保资金落实到村民。加强与省市沟通,请求市级向省级提出加快城乡居保信息系统更新建设,统一征地社保资金落实到个人账户经办流程,尽快实现征地社保资金分配到个人。四是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工作。强化改革工作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改革衔接工作。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资金结算模式、信息管理系统及待遇支付系统测试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明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五是强化社会保险征缴工作,落实企业“全员、足额”参保。深入厂企园区广泛开展宣传,提高企业员工参保意识,通过举办户外宣传日、组织业务骨干到企业为员工宣传社保知识及解难答疑,不断提高企业和员工对社会保险的认可度、参与度,落实企业“全员、足额”参保工作。
(三)维权维稳工作方面:一是加大建筑工程领域用工行为的整治力度。继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的有关规定,落实好我市工资保证金的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好工资支付实名制、工资支付台账管理等监控制度,规范施工企业依法用工行为。二是加大恶意欠薪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按照各级政府关于打击欠薪逃匿行为有关文件的要求,逐步完善多部门防范和打击企业欠薪行为联动机制。三是大力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做好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摸底工作,以有重点的抽查的方式检查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开展实地执法检查行动。四是结合我省“社会矛盾化解年”的有关部署,加大对企业用工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时调处劳动用工矛盾纠纷,遏制当前不稳定问题高发、矛盾纠纷上行的势头。
(四)人事人才工作方面:一是继续规范事业单位职员招聘考试、技能鉴定考试,确保其科学、严谨、有序。二是推动人才新政落地生根。贯彻落实人才新政,积极完善配套措施,出台我市实施意见,做好配套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提高我市人才吸引力。三是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落实高技能人才培育资助办法,激发技能人才提升技能水平的积极性与自觉性,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对新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政策指引与审批管理工作,壮大我市培训力量。四是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组织企业参与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促进人才评价机制不断完善。
(五)提升服务质量方面:一是继续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严肃认真地抓好学习教育各项工作,提高党性觉悟,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举措,增强责任意识、奉献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思想,积极打造人社部门优质、高效的服务形象。二是充分发挥党工青妇平台的带动作用。通过争创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创建、优秀窗口评比等平台,推动“阳光窗口·微笑服务”品牌效应,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气氛,大力提高人社局窗口单位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坚持提升服务质量。研究出台窗口及业务部门服务群众规范、工作指引及完善办事指南、手册等,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局网站、报纸等各类载体,以法规解读、案例分析、专题调研、情况反馈、经验总结等为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人社信息宣传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