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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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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年某市和某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材料稿两套合编文
2021-2025年某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340字文稿
为切实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背景和主要考量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关键时期,是开启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制定实施好“十四五”规划,要按照建设“一流生态、品质、幸福、文化首府”来谋篇布局,把握好下面三个要点。
一是牢牢把握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十四五”时期,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进一步显现,居民消费升级加快,“互联网+”“智能化+”促进数字经济蓬勃兴起,创新进入活跃期,制度优势、科技创新能力和人力资本优势为我国抓住新一轮工业革命的重大机遇开辟更广阔前景。
二是牢牢把握“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因此,“十四五”规划的目标设定、战略布局、重点任务、思路举措必须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
三是牢牢把握加强和改进党对经济社会发展领导的新要求。新发展阶段,对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出了新考验,要加快完善和创新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运用新的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编制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我市“十四五”规划体系是以《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为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市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以市、旗县区、开发区各级各类发展规划共同组成的规划体系。各类规划编制程序包括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衔接协调、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环节。编制工作至2021年初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呼和浩特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是我市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市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市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是由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批批准,居于规划体系最上位,是编制市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及旗县区、开发区发展规划的总遵循。
具体编制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前期研究阶段(编制工作启动至2020年初)。主要是开展前期调研,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
二是纲要编制阶段(2020年初至市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出台前)。起草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研究测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提出拟纳入国家、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筹建我市“十四五”规划项目库。
三是纲要草案编制阶段(市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通过后到2021年初)。按照市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起草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并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市人大和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旗县区、市各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做好与国家、自治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我市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经专家论证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2021年初,市政府将“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于批准后公开发布。
(二)市国土空间规划
市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基础作用,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为我市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我市各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提出的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资源能源、生态保护等开发保护活动具有空间性指导和约束作用。按照自治区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
(三)市专项规划
市专项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支撑性作用,围绕细化和落实总体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领域编制一批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是指导特定领域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上报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与自治区主管部门进行衔接,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由规划编制部门牵头编制,于2020年9月前完成规划初稿,报送市发改委进行规划衔接;并于2021年初形成送审稿,连同专家论证报告、市分管领导签批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实施。
部门自行编制审批的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旗县区、开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旗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全市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本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要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同步监测评估。要加强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区特色,因地制宜指导发展。旗县区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开发区报市政府审议批准,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十四五”时期,是呼和浩特市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部门、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密切合作,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描绘呼和浩特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蓝图。
(二)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要善于研判大势、谋全局,既要形成总体性、趋势性判断,又要找准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问题。加强市内外调研,深入基层行业听意见找问题,把发展的途径及瓶颈短板研究深、研究透,积极开展前期专题研究,统筹平衡劳动力、资金、土地、能源、财政等重要资源要素支撑、资源环境约束和重大风险防控等因素,科学编制规划。同时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应科学确定目标、测算指标并做好平衡协调,确保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三)规范规划编制程序。要以规范化、民主化程序编制规划,把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制度化。要坚持开门编规划,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划,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四)创新规划编制方法。要打破传统思维惯性,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力量,在规划目标指标测算、政策效果评估、意见征集应用等方面,广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要注重空间谋划,明确空间战略布局、空间结构优化方向及重大生产力布局。要创新规划表达方法,增加规划可视化元素,努力做到形式新颖、通俗易懂。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注重各类规划衔接协调,形成规划合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呼和浩特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旗县区、各部门要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根据规划属性强化统筹协调,并认真做好相关涉密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体承担市总体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部门为各编制规划责任主体。开发区管委会及各旗县区政府是本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按照全市要求,抓紧开展编制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三)落实规划经费。编制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市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在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各旗县区、开发区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各类规划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2021-2025年某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640字文稿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编制实施好"十四五"规划意义十分重大。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理清发展思路,着重解决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体系,为共绘新时代XXX美好画卷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二)编制原则
1.坚持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推动全县整体发展,又要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合资源,集中攻关。
2.坚持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统一。既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又要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3.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既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搞规划,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以重大课题研究为基础,加强协调组织,统筹推进县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全县"十四五"规划体系。
(一)编制县发展规划(规划纲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入手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县发展规划是全县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县发改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配合)
(二)编制专项规划。围绕细化和落实县发展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尤其是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编制一批县级"十四五"专项规划。县发改委会同县有关单位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县发改委综合协调)
(三)编制区域规划。以县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为对象,以贯彻实施重大区域战略、协调解决跨行政区重大问题为重点,编制若干区域规划。县发改委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县发改委牵头,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配合)
(四)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全县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细化落实县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障要求,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并以此为载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管控手段。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发改委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配合)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
1.动员部署。召开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2.组织开展"十四五"重大课题研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县发展环境、思路目标、产业优化升级、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管理、改革开放创新等筛选一批重大课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重大研究课题由县发改委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及"十四五"规划编制拟定并报经县政府审定后确定,由县发改委委托高等院校、研究咨询机构或者指定县直有关单位完成。课题研究成果报县发改委汇总。(2020年2月底前完成)
3.起草"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县直各部门从本行业工作实际出发,研究提出本行业"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19年12月底前报县发改委。县发改委汇总并与市衔接后,研究提出我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20年3月底前完成)
(二)形成纲要框架阶段(2020年4月至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
1.开展"十四五"规划调研。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责,采用本部门自行调研或者与课题承担单位联合调研的方式,就"十四五"规划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后报县发改委汇总。(2020年4月中旬前完成)
2.开展建言献策和大数据分析。通过问卷调查或在新闻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等方式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垂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利用大数据资源及手段,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问题开展监测分析和专题研究,为科学研判形势、制定重大政策提供支持。(2020年4月至9月)
3.研究论证"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研究论证一批新时代重大标志性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2020年4月至8月)
4.召开县"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专家对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讨论"十四五"规划纲要提纲。(2020年7月底前完成)
5.起草县"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在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2020年9月前完成)
6.起草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县委办公室、县发改委负责,县直有关单位配合,起草《X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交县委审议。(2020年10月前完成)
(三)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后至2020年12月)
1.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根据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对纲要框架进行完善充实,形成规划纲要草案。(2020年11月中旬前完成)
2.征求社会各阶层、各界别人士意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和群众团体意见建议。(2020年12月上旬前完成)
3.修改完善"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并与省、市规划纲要草案衔接后,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
(四)论证报批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全县"两会召开前)
1.召开县"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论证。(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
2.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县"两会"召开前)
3.按照县委、县政府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经报市发改委衔接,提请县人大审议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县"两会"召开前)
全县"十四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6月底前全部出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十四五"规划是全县性系统工程,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面广。为保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发改的县领导为组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起草小组具体负责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统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县直有关部门是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细化落实县发展规划对重点领域和空间治理发展战略、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等要求,切实强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支撑作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
(三)组建工作班子。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以县发改委为主力,并从县直有关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具体承担规划纲要编制任务。县直有关单位也要成立规划工作班子,负责本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确定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于2019年11月底前上报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落实规划经费。按照综合考虑、统等安排的原则,县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所需经费,由县本级财政专项安排并列入年度预算,用于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决策公开的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起止时间2021-2025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这个时间正值中华民族发展之路的重要性拐点,中国正处于从旧常态跃迁到新常态,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攻坚期,编制好我县"十四五"规划,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四个核心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XXX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