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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发布

2021“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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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三篇)‎ ‎(篇一)‎ ‎ 根据《**县**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专项督查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现结合全镇实际,将全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自全县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以来,为认真做好全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从而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二)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一是认真对政府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 二是明确政府办事程序。对镇领导、站所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所承担的行政职权和各部门具体办事程序全部公示上墙,让群众一看便知来政府办事应该到哪个部门、应该找什么人、应该怎么办。三是明确部门岗位职责。按照“一事一主体、一主体一责任人”的原则,做到人人有岗、人人有事、人人有责。‎ ‎(三)整合业务,优化职能。为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我镇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将原来政府内设机构和“七站八所”按照职能划分进行了整合,设立了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财政所、民政所、安办、综治维稳办公室、计生办、国土所、村建中心。二是在镇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将大部分政府服务功能整合到一起,明确要求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便民、公开、高效、依法行政的原则,承担各自的业务受理、办结和回复,以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三是在各村公示栏上均张贴了为民服务值班表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健全制度,确保实效。建立了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村 “一事一议”、“五议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完善各类惠民政策责任追究、监督、评估等制度,修改了报告请示、坐值班等机制,扎牢制度运行的笼子,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放管服”工作开展至今,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度不高,很少提出“放管服”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二)缺乏专职人员机构。“放管服”工作,涉及站所部门多、任务重、技术含量高,加之我镇缺乏相关专业人员,导致“放管服”工作统筹推进力量不足,致使工作质量不高、效率不高。‎ ‎(三)宣传力度不够。在优化服务方面,农村很多群众不清楚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和作用,大部分群众文化程度不高,自主取阅办事指南的意识不强,造成部分群众办事“无门”现象。‎ ‎(四)工作衔接不到位,工作效率不强。农村工作多而杂,人员编制少、岗位调换频繁,同一类工作由前后不同人员完成,后续人员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不甚了解,致使工作费时费力。‎ 三、下步打算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放管服”工作的满意度,着力解决“多头跑”等问题,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最多跑一次”。明确审批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镇村干部和群众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放管服”工作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利用会议、广播、横幅、微信等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改革力度,确保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在我镇落地生效。‎ ‎(三)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效能,全面充实“放管服”工作力量。一是提高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二是加强“放管服”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放管服”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使其达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的要求;三是加强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放管服”改革工作认真有效开展。‎ ‎(篇二)‎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改革引领、法治思维、问题导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的原则,积极行动,主动作为,顺利完成各项任务认真抓好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切实做好迎检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1. 严格落实“应进必进”。经过我局认真排查、核实,存在取水许可等审批事项两边受理,“体外循环”,造成办事群众“两头跑”的现象。针对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根据现有审批事项实际情况,充分对服务窗口授权,保证将所有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经过动态调整,目前我局职能范围内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共24项(其中行政许可15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已全部按要求进驻政务中心大厅集中办理,充分对服务窗口授权。‎ ‎2.‎ ‎ 深入清理证明事项。我局按照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市三级关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深入自查。深入清理证明事项,对各权责清单办理环节、中介服务情况进行梳理。经查,没有需要清理的各类无谓证明。‎ ‎3. 排查是否违规收费。抽调人员组成自查工作小组,进行全面自查。目前我局水利建设基金已由税务代收,经排查无违规收费情况。‎ ‎4. 排查审批流程。根据上级相关下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及时调整行政许可类事项,并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修改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及时通知窗口服务人员,及时更新信息,印制操作规范、流程图和办事指南。‎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自查工作组织领导,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务求实效。相关业务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做好自查工作。‎ ‎2.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放管服”改革全面自查的重要意义,通过全面自查,客观评价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成效,既查找问题、切实整改,又总结经验、深化改革。‎ ‎3.持续深化改革。在落实已有“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对推进改革和落实整改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提出下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管理、监督体系,保证机制长效运行。‎ ‎(篇三)‎ 今年以来,区林业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提高了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放管服”改革及加快行政审批等方面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改革责任落实。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生态林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区林业局党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二是做好审批事项承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简政放权文件精神,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各级培训,熟悉上级下放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运行程序及硬件要求,提高办事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是完善行政审批流程。认真落实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制定行政审批流程图,明确审批承办科室、办理要求、办理时限,提升了行政审批的规范化水平。同时全面梳理汇总我局涉及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征占用林地、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等15余项权力事项,其中林木种子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2证合一,运输、邮寄、携带国家和省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或省境审批等2项行政许可已取消。‎ 四是按时划转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罗庄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时将我局承担的15项行政许可事项移交至区政务服务中心。目前,按照要求,我局已划转1名人员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报到,15项按规定应该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移交,并移交区林业局行政审批专用章1枚。‎ 二、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的规范,虽然省市已公布了纵向清单,但对一些具体事项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审查细则尚未规范,亟需上级进行统一。‎ 二是个别行政许可事项,例如征占用林地审批、驯养繁殖省重点野生动物许可等,临时没有实现电脑系统操作化,完全依靠人工审批,缺乏相对健全的审批监管机制。‎ 三是虽然我局所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基本全部移交至区政务中心,但是我局仍然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实际工作中容易引发行政许可与行政监管的脱节。‎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全力配合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涉及我局的1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划转移交工作。‎ ‎2、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做好林业“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解读工作,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熟悉办事程序和规定。‎ ‎3、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把有关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办理流程、办理信息等内容作为重点及时公开,使办事公开真正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真正方便涉林企业及广大林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