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仲裁办述职报告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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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发布

2019仲裁办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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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述职报告是指各级各类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为业务部门陈述以主要业绩业务为主,少有职能和管理部门陈述。以下是XX整理的2019仲裁办述职报告,仅供参考!‎ ‎  篇一 ‎  201X年,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确立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仲裁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面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 ‎  一、围绕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发展定位,全面履行仲裁职能 ‎  (一)明确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发展定位 ‎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XX同志于2013年8月21日作出的“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召开了一系列会议,采取走访、调研、座谈、赴外地考察学习、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指导论证等形式,积极推进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并于今年3月,向市委提报了《打造青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工作方案(草案)》,提出了“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建成东北亚地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的重要公共服务平台”的目标定位,明确了“打造一个主体、建设两支队伍、培育三大品牌、提升四个功能、搭建五个平台”——“一二三四五”战略的总体思路。201X年4月15日,李XX书记就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认为“调研深入全面,建议可行”,要求“将方案(草案)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后,依程序提交研究决定实施”,同时指出,“这也是一项很重要的改革成果”。‎ ‎  李XX书记在不到一年时间内两次对青岛仲裁工作作出批示,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仲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即,“完善仲裁体制机制、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 被列为201X年市委改革工作要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纲要。201X年9月26日,我办列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并作了《关于青岛仲裁体制改革初步方案的汇报》,得到出席会议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目前青岛仲裁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 ‎  (二)争议解决工作扎实推进 ‎  1.仲裁案件办理工作 ‎  201X年,全年解答咨询12000人次,受理案件无差错,当日立案率100%,市内和崂山、城阳区仲裁文书直接送达率100%,协助当事人进行财产和证据保全53件。受理各类纠纷案件2721起,涉案标的额32.3亿元,争议标的额18.5亿元。进入仲裁程序案件结案率为111%,调解和解率为69%,一个月内结案率为59%,平均结案天数为40天,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  2.制定修订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制度规定 ‎  为确保仲裁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使案件审理更加公正、透明、规范、高效,制定和修订完善了一系列管理规定:修订了《仲裁庭组庭工作规定》、《青岛仲裁委员会委托鉴定办法》,重新拟定了《鉴定机构名册》,实现组庭工作、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修订了《关于仲裁案件审理期限及有关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凸显仲裁高效快捷的独特优势;修订了《仲裁案件当事人意见反馈制度》,使案件审理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具体;修订了《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仲裁案件专家论证办法》、《主任会议审议案件办法》、《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有关规定》、《裁决书核阅工作规定》,制定了《裁决书制作规范》,严把仲裁裁决质量关,提高仲裁裁决的制作水平,提升仲裁的社会公信力。‎ ‎  3.推进“两化”工作试点,创新仲裁调解工作 ‎  一是以仲裁调解专业化、案件调解全程化、调解案件信息化和纠纷调解规范化为目标完善仲裁调解机制。参考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制定调解规则,限度满足当事人对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需求。在各商会、行业协会间建立专业化调解员队伍,发挥所属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作用,大力开展业内调解工作。‎ ‎  二是多措并举,实现受理案件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积极扩大仲裁程序外调解纠纷的范围,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消费权益、产品质量、医疗事故、家庭财产分割等纠纷,赢得公众对仲裁社会价值的广泛认同。设立青岛知识产权仲裁院,与青岛市商务局、市银行业协会合作,建立了以金融、知识产权、外经外贸等领域为重点服务对象的发展框架。扩展仲裁确认服务范围,尝试开展建设工程合同、房屋拆迁协议、公司股权变动等仲裁确认。‎ ‎  三是深入推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并完善与法院、交警部门、司法局、保监局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五位一体,上下联动,整体联动”的联动调解机制,在区市成立6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中心,通过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案件办理暂行方案》规范各项程序,就近就地为当事人解决纷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并初见成效。我会“两化”试点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在全国仲裁工作会议上得到推广。‎ ‎  (三)仲裁员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  1.完善仲裁员结构比例 ‎  全面提高仲裁员聘用标准,第五届仲裁委员会在世界范围内选聘346名知名法律和经贸专家学者担任仲裁员,青岛地区以外仲裁员比例达到57%,外籍及港台仲裁员比例达到20%。‎ ‎  2.修订仲裁员管理办法 ‎  通过修订仲裁员管理办法,细化了仲裁员权利与义务,增加了仲裁员培训与考核、仲裁员使用的相关规定,完善仲裁员指定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仲裁员管理水平,保障仲裁员依法、公正、亲和、高效地审理案件。‎ ‎  3.加大仲裁员培训工作力度 ‎  联合青岛市律师协会、新加坡管理大学等机构组织了内容包括WTO仲裁机制、《仲裁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仲裁理论与实务、国际商事仲裁等不同专题的培训,提升了仲裁员培训工作层次。经过培训的仲裁员把握仲裁理念、驾驭仲裁程序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  4.组织开展仲裁员沙龙活动 ‎  与省海事局、保险协会等相关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多次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仲裁员沙龙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和行业代表参与,通过业务沟通和信息交流,增进了仲裁员与行业的相互了解、增强了互信,提高了仲裁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  (四)仲裁宣传推行工作深入开展 ‎  1.加强与社会不同机构的创新合作,以合作促宣传 ‎  与市商务局签署建立贸易纠纷解决合作机制备忘录,就加强解决涉外贸易纠纷合作确定了七项专项工作机制。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民事审判与仲裁工作座谈会,双方就如何共同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法院如何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支持等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与青岛市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律师界仲裁员选聘、律师执业纪律监督、专题业务培训等方面深化合作。‎ ‎  2.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提升宣传推行层次 ‎  与青岛中德生态园管理委员会联合承办中欧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圆桌会议,为知识产权仲裁院的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与青岛律师协会共同主办“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律实践”讲座,拓展机构发展的国际视野,增加仲裁实务操作经验。‎ ‎  与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联合举办青岛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就股票发行注册制对企业直接融资的影响、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企业税务筹划及税务法律风险防范等进行了探讨。与橡胶谷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主办,青岛仲裁委员会化工橡胶行业调解仲裁中心、青岛橡胶谷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共同承办主题为“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仲裁创新发展”的首届国际仲裁论坛,为知识产权领域仲裁工作的加速推进起到了良好的推介作用。‎ ‎  3.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 ‎  积极参加《行风在线》和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等访谈活动,认真回复网民提问,并及时进行回访。在《青岛日报》、《青岛律师》、《青岛财经日报》、《帆船之都》、《仲裁信息》等传媒发表主题宣传文章和专刊,扩大仲裁的社会影响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  (五)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  1.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  加强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按照《青岛仲裁办201X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规定,举办多次“干部讲堂”,开展以《仲裁规则》为核心的仲裁业务培训和英语口语培训,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大家提供了交流工作、总结经验、锻炼提高的机会和平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  2.充实完善多层级的机构组织体系建设。‎ ‎  一是仲裁院的建设工作稳步进行。成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仲裁院--青岛知识产权仲裁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为我市打造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仲裁服务。积极开展高新区国际仲裁院筹建工作。与高新区有关部门就仲裁院建设、构建园区五位一体的法律保障体系等问题达成共识,并逐一落实。与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合作,探索建立为新型现代化经济园区营造国际化法治环境的仲裁服务机制。‎ ‎  二是仲裁中心建设和管理逐步完善。修改完善了《仲裁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仲裁中心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对仲裁中心的管理制度。开展仲裁中心和办事处的调研工作。成立了道路运输行业调解仲裁中心、江苏商会调解仲裁中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墨仲裁调解中心、企联调解仲裁中心,延伸服务链条,拓展业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依法维护行业及会员企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六)仲裁研究工作创新开展 ‎  一是整理、研究涉及到建设工程、房地产、贸易等多个商事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的仲裁裁决书,编写成《优秀裁决书汇编》,用于指导今后的仲裁审理实践、供仲裁员及仲裁工作人员培训以及其他学习培训工作使用。‎ ‎  二是配合《仲裁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活动的开展,举办了商事仲裁征文活动,通过征文提高了社会公众对商事仲裁的关注度,吸引更多专业人士和在校大学生参与仲裁法律制度的学习和研究,为仲裁事业发展积蓄力量。编辑完成《纪念仲裁法颁布20周年获奖征文集》,以展示此次征文活动成果。‎ ‎  二、全面发挥仲裁服务基层、保障促进功能 ‎  (一)延伸服务触角 ‎  通过在道路运输行业、江苏商会、青岛市企业联合会设立的多个仲裁调解中心,在区市成立的6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中心,就近就地为当事人解决纷争,优化发展空间布局,延伸服务链条,依法维护行业及会员企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二)创新服务方式 ‎  通过走访、共同举办论坛和培训、法律宣讲,使仲裁走进企业,深入基层。走访青岛区域内各大型国有银行、商业银行,知名律师事务所、大型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宣传仲裁法律知识,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与商会、协会、律所、联合举办青岛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和法律专题培训,推介仲裁,引导企业运用仲裁制度加强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深入青钢集团、青岛港务局、市银行业协会,有针对性地就反倾销、民诉法修改和金融仲裁知识等方面进行了法律宣讲,受到了企业和行业的好评。‎ ‎  (三)深入基层联系点开展帮扶工作 ‎  以“第一书记”所在即墨金口镇垒里村为载体,开展帮扶活动。班子成员多次走访村镇,了解基层群众需求,共同探讨民生工程建设、脱贫致富的途径;逐户看望慰问17户困难老党员、贫困户、军烈属,给予金钱或实物捐助,以实际行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捐资20万元建设的垒里村幼儿园落成并投入使用,为垒里村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了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孩子们感受到党的关爱和社会的温暖。‎ ‎  三、青岛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办各项工作都有所创新,有所发展,有所提升,呈现了新的面貌,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与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标准相比,青岛仲裁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品牌特色不够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仲裁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仲裁社会认知度不高,宣传工作尚显不足等。‎ ‎  201X年,仲裁工作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升仲裁服务保障功能。积极参与西海岸新区和其他经济新区建设、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健全完善与省市两级海洋产业部门的合作机制,重点发展海事海商仲裁业务。以财富管理中心城市建设为契机,实现金融领域仲裁服务的突破。‎ ‎  以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为依托,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案件审理各项工作制度,保持仲裁裁决的公正和高效,提升青岛仲裁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仲裁服务的软硬件,营造一流仲裁服务环境。建立完善行政调处与仲裁的衔接机制,积极推荐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断推进仲裁“两化”工作深入开展。健全完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提高仲裁的社会公信力。‎ ‎  篇二 ‎  20xx年,德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以宣传扩源为重点,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全力拓展仲裁业务领域;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案件受理数量实现“翻番”,案件标的额实现了“翻两番”,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  一、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面深入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个人自主命题讲座”活动,每位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主选择题目、自主设计风格和形式轮流演讲,现场点评。全年共开展讲座15次,提高团队意识和仲裁工作能力。‎ ‎  二是开展知岗位、知职责、知标准“三知”‎ 活动。在梳理仲裁办工作流程基础上,将工作分工、工作目标、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和分管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人,签订责任状并上墙公示,做到人人职责目标时限明确,根治了“慵懒散”现象。‎ ‎  三是实施了“白班上墙,工作督办”制度。对重点工作、案件实行“月中督办、月底通报,销号管理”,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四是狠抓建章立制、确保整改落实。按照整改落实方案要求,新修订完善办公办案制度28项,修订制度过程中既注重结合实际、详尽恰当,又注重提高操作性,办公办案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 ‎  二、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仲裁法律意识 ‎  一是积极参与资本交易大会、12.4宪法日重大活动,现场指导、现场咨询、散发宣传材料宣传仲裁,收到明显成效。二是主动做好与各种宣传媒体的合作。先后在《德州日报》长期刊登“有经济纠纷找德州仲裁”提示语及招聘仲裁员广告、在中心广场大屏幕、行政综合楼及政务中心平面媒体播放仲裁公益广告、设立了仲裁简报、及时更新仲裁网站,印制宣传发放宣传材料8000多份。‎ ‎  通过及时反映仲裁工作动态,介绍仲裁特点,公开典型案例,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普及仲裁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仲裁法律意识和仲裁的社会影响力。三是坚持不懈开展“法律健康体检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改变工作作风,改“坐门等案”为上门服务。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点对点宣传,强力突破。主动免费帮助企事业单位审查完善合同,提供清理债权债务方面的法律服务、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  9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调研小组,深入有关单位企业走访调研。走访企事业单位170余家,收到了仲裁宣传与法律服务双重效果。四是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拓展仲裁服务领域。加强与银行业、保险行业、律师业、金融办、房地产管理中心等相关行业和单位沟通联系,积极与政务中心、中小企业局、共青团等单位合作,开设仲裁法讲座,将仲裁法律制度列入对企业家的培训内容,提高仲裁影响力。以交通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为切入点,争取各方面支持,开拓仲裁业务新领域。‎ ‎  三、紧紧把握公平正义主题,不断提高提高办案质量 ‎  一是修订完善各项办案制度,从案件受理、收费减免、秘书办案、办案时限、评估鉴定、法律文书审查、案卷移交归档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办案程序中的有关事项,确保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仲裁及公信力。二是借鉴其他仲裁委员会的经验,创新仲裁办案方式方法,积极开展了“仲裁确认”工作。通过为民商事合同提供仲裁确认,确保合同得到及时有效履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  办案中,灵活运用调解手段,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和谅解,促使矛盾尖锐的经济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快速结案率达到90%、调解结案率达到50%。三是加强案件审查监督,保证案件质量。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专家论证,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加强审理时限监督,积极清理积案、陈案,保证按时结案,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对办案仲裁员的监督考核,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