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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6 发布

个人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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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述职情况 ‎  (一)、服务保障G20情况:‎ ‎  以峰会为工作圆心,推进四大机制,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零事故。一是责任落实机制。签订特种设备生产(使用)重点保障单位目标责任书。结合区域风险等级实际,在杭钢亚盛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展模拟应急处置演练。组建峰会核心单位场边值守工作组,实行全天24小时轮班制,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二是技术支撑机制。邀请省、市专家联动,对重点保障单位重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同时以峰会保障人员入住酒店周边为管控重心进行集中排查,共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3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9条。三是网格联动机制。深化区、街道、社区三级网格化监管机制,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覆盖式巡查。检查专业市场36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55个。联合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规钢瓶55个,处置报废、超期液化气钢瓶2913个。四是科所合力机制。建立业务科室为主、属地市场监管所为辅、各街道(园区)协查的联动巡查机制,构建一张严密安全保障网,针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每日开展专项巡查。‎ ‎  (二)、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严格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做好分管和联系部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全年共开展谈心谈话38次。开展“树清廉家风”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于谦祠,发放“树清廉家风,建最美家庭”倡议书,进一步提高干部和家庭成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开展局正风肃纪自查互查,全年组织检查82次。建立局作风效能投诉预警制度,根据影响程度分类预警,季度分析、通报效能情况,全年受理效能投诉35件,办结率100%。‎ ‎  2、组织建设责任情况:深入开展和参与“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两学一做专题讨论,支部上党课3次,个人查摆问题8条。组织各支部党员开展固定日活动,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梳理志愿服务清单,开展党员志愿服务21次。打造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稽查大队党支部被市、区两级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进两新党建工作,联系走访大关夜市党支部,指导支部党建工作。调研丝联166、广告园区等产业集聚区企业,商榷“两站一组织”建设,打响市场监管党建服务品牌。‎ ‎  3、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树立拱墅市场监管良好形象。全年总局、省市局共录用简讯261篇,区两办录用简讯222篇,其中峰会保障信息38篇。编发专报简报18期,有3篇报道获得市、区领导批示肯定。建立和完善局宣传和舆情应急制度,积极应对媒体采访,妥善处置相关舆情热点。组织开展部门文明创建工作。以“美丽窗口”建设和星级市场监管所创建活动为契机,增设便民服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等设施,提升窗口文明服务环境。参与全区文明创建指挥部现场集中办公,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协调联动。‎ ‎  (三)、分管业务工作情况:‎ ‎  一是全力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全力推进区政府2016年度实事工程,实施“三类”小区老旧电梯大修(改造)128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49家,抽查特种设备637台,整改闭环安全隐患209条。二是积极助推产品质量提升。签订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巡查获证企业31家,整改闭环质量隐患30条。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抽查83批次产品,合格率98.8%,比去年同期上升1.2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三是创新电梯安全监管模式。率先引入第三方电梯维保阳光体检,委托第三方电梯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区1917台电梯开展健康体检,拱墅电梯“阳光体检”模式被省市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在清水公寓试点探索多方联动电梯“众保”模式,建立电梯安全社会共治新机制。四是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和标准化战略。培育浙江制造企业5家,指导企业名牌申报工作,7家企业获评市名牌,11家企业获评省名牌。鼓励我区企业和部门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发布国家标准3个,行业标准4个,市、区地方标准各1个。‎ ‎  二、述德情况 ‎  注重党的理论政策学习,坚定自身政治立场。坚持民主集中原则,顾全大局,使党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持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自觉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在工作和案件办理中做到依法依规、秉公用权。注重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始终坚持以诚待人,做到家庭和睦,邻里友好,关心孝顺长辈。自觉培养良好健康的生活情趣,遵循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的行为准则。‎ ‎  三、述廉情况 ‎  1、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遵守廉洁纪律的情况。配偶和子女没有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活动的情况;本人没有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的情况;本人没有取得、持有和使用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的情况。‎ ‎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等有关要求,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 ‎  所在局和分管科室没有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的情况;本人没有配备公务用车;本人在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方面都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本人近两年没有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 ‎  3、落实《关于全面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通知》(浙委办发〔2014〕81号)以及《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浙委办发〔2015〕7号)的情况。‎ ‎  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按照《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开展招投标。本人没有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能严格执行有关议事规则、回避制度。‎ ‎  4、落实《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的情况。‎ ‎  本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没有在金融机构的从业、任职情况。‎ ‎  5、廉洁从政方面本人认为需要报告或说明的其他事项。‎ ‎  无 ‎  四、述法情况 ‎  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先后参加浙江省行政执法和局法制培训班学习,通过了浙江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主动加强法律法规自学,自觉参加干部新干线网上法律法规学习。在分管案件调查办理中,多次组织法制科和分管业务科室会商,规范办案程序,完善调查资料,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组织分管科室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先后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3次,培训企业600余家,开展计量惠民进社区咨询服务活动,发放民生计量法规宣传资料3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