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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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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
和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救治相关工作的
部署和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确保群众
充分享受医保政策待遇,按照我中心工作职责,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
扣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两个确保”
工作要求,确保我市救治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
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医疗保险系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工作,我
中心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包括沟通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
组决定事项,收集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
作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领
导组执行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尽职尽责,保持 24 小时通
讯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要立即上报并及时快速协调处理。
三、工作任务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防止疫情进一
步扩散和蔓延,充分发挥医保在联防联控的作用,共筑抗击疫情新堡
垒,中心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防治工作。
(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享受特殊报销政策,让患者
放心就医
1、对于新型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
救助,实施综合保障。
2、对于异地就医新型肺炎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
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3、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
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市新型肺炎定点医院要及时将
药品和诊疗项目分组录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压力,让其放心救治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预算。中心预付**
市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100 万元,用于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治疗。
2、暂停对长期护理人员上门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电话、微
信、视频等远程方式做好长护人员医疗指导工作。
3、暂停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审批登记工作,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
住院病人由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暂时实行网上审批,原审批管理办
法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暂停门诊大额疾病转院审批。疫情期间门诊大额疾病患者需转院
的取消转出单位及转入单位盖章环节,需转院的提供相关资料直接在
医保业务窗口办理。
5、暂停门诊大额疾病外检查审批。疫情期间如需要外出检查的门诊
大额疾病患者可直接持定点机构外检申请表外出检查,检查结束后持
发票在医保中心报销。
(三)做好基础防控,让工作人员安心上班,让市民安心预防
1、取消春节休假,全员到岗履职,为应对疫情的突发性,防范性,
医保中心全体人员于 1 月 26 日全员上班,主动作为,履职履责。
2、加强基础防控工作,工作人员严格佩戴口罩上班,每日监测体温,
对来办事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免费口罩配发,并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办
公场所的消毒工作。
3、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实行 24 小时购药机制,保障市民做好疫
情预防,不可趁机哄抬防护口罩及与疫情相关药品的价格,扰乱医药
价格,如有违反,将实行责任追究。
4、加大医保智能监控力度。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按照协议规范购药及
医疗服务行为,两定机构监察室要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管系统,严格
落实严控、严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之
名、报销便利之机实施欺诈骗保行为。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 xxx 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
位,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
作要求,坚决扛起责任,科学应对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强化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疫情救治保障相关
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横向沟通和纵向联系,确
保救治保障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各定点医药机
构、领导组人员要高度重视、统筹部署,确保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要切实做好精准统计、及时上报工作,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日上午 9 点
前报送疫情情况电子版,由中心两定机构监察室负责汇总定点机构数
据,汇总后按时间节点每日上报临市医保中心及市医保局。
(三)加强政策解释,强化舆论引导。要利用多种渠道加强此次疫情医
疗保障临时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强化舆情监测和风险防范,
紧扣当前疫情救治保障工作中群众关心关注的医疗保障热点问题,及
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应对,合理引导社会舆论,积极营造良好
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