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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6 发布

2021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方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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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方案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全力做好疫苗接种 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工作重要指 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 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措施, 切实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全力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区卫生健康局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 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组(附件 1),统筹协调全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异 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医政股、公卫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中 医药股等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工作组下设区医疗救治专 家组(附件 2),由急诊、重症、呼吸、免疫、神经、儿科等学科专家 组成,为全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参与医疗救治、接种和救治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各接种单位要成立疫 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专班。 三、医疗资源配置 (一)加强医疗机构救治准备工作 一是确定全区接种点位。目前现有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位 1 0 个,根据全区接种需要,可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在区人民医院、 区中医医院及区妇幼保健院设置临时接种点。接种点(含留观区)要尽 可能安排在靠近医院抢救室的区域,并设置应急处置室,随时做好异 常反应现场应急处置。(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位详见附件 3) 二是指定定点救治医院。指定区人民医院作为新冠病毒疫苗异常 反应定点救治医院。区人民医院要与辖区内负责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的 单位(含临时接种点)做好对接,建立联系机制,加强业务指导,提 供专家支持,畅通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绿色通道,随时做好发生严重异 常反应接种者的转诊和救治。 (二)加强医疗力量配备 一是加强接种现场保障医护人员配备。各接种点都要安排本单位 有异常反应救治经验的急诊急救医护人员现场值守保障。对出现异常 反应的接种者及时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并加强与定点救治医院(区人 民医院)对接,及时规范转运至区人民医院。 二是做好接种和救治医护人员培训工作。区卫健局 12 月 20 日对 参与疫苗接种的医护、医技等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相关医务人员 熟练掌握疫苗接种操作技术规范,准确了解疫苗接种禁忌症和可能出 现的异常反应,对神经系统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和局部过 敏坏死反应等常见严重异常反应能够及时识别,快速处置。各单位要 制定完善本单位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前将本单位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报区卫健局 医政股,并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工作和演练。 三是加强救治设备和药品配置。各接种现场必须配足配齐救治设 备和药品等,医疗机构抢救室应配备呼吸机、供氧和负压吸引装置、 除颤仪、气管插管、心电监护仪等。 四、规范开展救治工作 (一)规范接种工作流程 相关医护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 年版)要求, 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知情告 知、信息登记、“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后留观等程序,告知受种 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 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妥善处置异常反应 参与异常反应救治的医护人员要熟悉疫苗异常反应或损害症状、 体征,掌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对于疫苗接种部位发生的红 肿(直径 2.6cm)、硬结(直径 2.6cm)等及时对症处置;对于接种者发生 的过敏性休克,伴休克的过敏反应(如荨麻疹、斑丘疹、喉头水肿等)、 血管性水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 rthus 反应)等严重异常反应,医护人员要及时识别,立即采取应急 处置措施,维持接种者生命体征稳定。不具备进一步救治条件的接种 单位要尽快将患者就近转至区人民医院进一步治疗。任何接种点出现 急性严重异常反应时,应立即暂停接种工作,待完成应急处置,急救 人员补充到位后,再继续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三)不断完善救治策略 各接种单位对一般异常反应要及时处置,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 对于严重异常反应要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全力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死 亡,区人民医院要优化完善救治方案,不断提高救治效果,保障新型 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序进行。 五、及时进行信息报送 区人民医院、各接种单位确定专人作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信息报 送联络员(附件 4),12 月 21 日前把联络员信息报局医政股,每日 9 时前,将辖区内前一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和医疗救治情况 收集汇总,填写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和医疗救治情况日报表 (附件 5),经单位主管领导审定盖章后,报区卫健局医政股。如遇聚 集性异常反应、相关人员出现需抢救的严重异常反应,要随时报告局 医政股,并对严重异常反应做个案报告。信息报送要落实“零报告” 制度,报送工作原则上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开始。 六、强化责任落实和工作督导 区卫健局将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督导, 对接种单位应对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迟缓, 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仅供参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