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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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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文稿两套合编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了X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总体要求,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现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X大精神,在X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为关键,按照“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目标,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贯穿于普法工作的始终,引导全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X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大意义,为顺利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按照X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总体要求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和各类法治宣传教育节点,立足司法行政部门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载体,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优势,为顺利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制度上提供保障。
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纳入《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落实了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X年全区普法工作要点》。并且将此项工作列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内容,在“七五”普法中期督导中对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深入开展经常性学习宣传。
结合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将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普法计划。要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对象,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群众性、经常性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栏、宣传墙、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宣传覆盖全区社会公共场所,努力让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家喻户晓。
(三)发挥法律服务资源优势。
利用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开展法律进村居、企业、学校、集贸市场活动,通过设置展板、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设立警示牌等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定期将组织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四)借助普法宣传载体开展宣传。
依托“X法治、X日报、X电视台、“98.7”交通音乐广播电台和普法微信群等为载体的法治宣传平台,刊登学习贯彻条例的宣传标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四、工作要求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是全民普法的重要任务,各地要落实了普法责任,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导向。
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大力抓好落实了。
(二)突出重点内容,创新方式方法。
要从实际出发,全面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形式,特别要用好新媒体,加强新媒体宣传,通过微博、微信、图文、动漫、微视频、音频等各种形式构建立体宣传格局,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在开展活动中要注意收集图片、视频等信息资料,总结经验做法,要将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X区司法局宣传科(联系电话:X)。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了。
各有关部门要高标来抓,围绕工作任务,加强责任落实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把每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了。
(二)加强密切配合。
本工作是一项建设性、基础性和群众性很强的工作。认真落实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督查考核。
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紧锣密鼓开展工作,确保任务完成。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督查事项,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的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潜移默化地达到人人皆知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有力推进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 创城 ),进一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创城、宣传创城,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区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 的要求,紧紧围绕 创城 工作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为重点,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扩大宣传覆盖面,坚持正面宣传,丰富宣传载体,务求宣传实效,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潜移默化地达到人人皆知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区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 创城 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三)引导公众客观评价食品安全监管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增强公众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宣传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举措和成效。
(五)宣传在监管工作中解决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思路、推进有力举措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
1.开展宣传活动。在区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网站统一设置 全民参与,共治共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宣传口号和栏目,适时报道、刊载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公益广告等相关内容。各成员单位、乡镇、园区要在单位醒目位置制作能够长期设置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展件或标语,各乡镇保证每个村绘制创建宣传口号至少5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食安办、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
2.加强对上对外宣传。总结提炼我区 创城 工作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积极向XX、省市级媒体联系推送,做好对外全面宣传报道,形成内外沟通、上下联动的良好宣传氛围,扩大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二)公益广告宣传。
1.报纸类。今日永年每周刊登宣传标语各不少于2次(条)。(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今日永年报社)
2.新媒体类。在网信永年、微播永年、本地头条等区新媒体宣传栏设置宣传标语或图片至少一条。(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3.广播电视类。永年电视台以滚动字幕播出创建宣传口号,其中综合频道每天播出2次(黄金时段不少于1次);其它各频道每天播出4次以上(黄金时段不少于2次);永年新闻节目前后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永年电视台)
4.交通运输类。在全区范围内的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点的显著位置刊载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或标语;在公交车、出租车等显示屏上持续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短片;在公交车体上制作宣传标语,传播食品安全理念。(责任单位:区交运局)
5.建筑围挡类。建筑围挡(包括新开工工地)均要刊载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或标语,刊载量不少于整个围挡面积的20%。(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6.校园类。全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校园都要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和广播,经常性刊播食品安全知识及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发放食品安全倡议书。组织开展1-2期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板报比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7.其它社会媒介类。各单位依据自身职责,在广场、绿地、商业街、居民小区、影剧院、宾馆酒店、购物商场、护栏、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路等电子显示屏、LED屏、楼宇电视、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媒介,要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要在辖区主要公路沿线醒目位置、主城区制作不少于10条的食品安全固定宣传标语,其中大型标语不少于2条(幅)。(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运局)
(三)社会宣传。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 12331主题宣传日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 食品安全大讲堂 及食品安全 六进 (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工地、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向社会公众和特定群体宣讲、科普食品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工商食药局,各乡镇、园区)
2.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宣传。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食品安全宣传牌、宣传标语,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摆放宣传品等;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标语和科普知识短片等;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场、超市要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台。(责任单位:区工商食药局)
3.举办比赛活动。结合食品安全知识、法规宣传和诚信建设等内容,开展食品安全摄影比赛活动,可由知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冠名,增强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营造社会共治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食安办)
4.设立食品安全开放日。定期开展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诚信食品企业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学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超市、饭店、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场所,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状况,增加食品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区工商食药局、区农牧局)
5.网络短信宣传。各单位要借助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宣传创城食品安全理念,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提供政策法规知识咨询,受理投诉举报等,为消费者和监管相对人提供实用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
电信、移动和联通要将全区手机用户纳入市级公司宣传范围,充分运用手机报、短信和彩铃平台,采用温馨提示的方式,适时向手机用户发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理念、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信息,每月不少于1次,使手机短信成为 创城 工作宣传的快捷通道。(责任单位: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区电信公司)
6.开展民意调查。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开展 问计于民 及群众创城满意度调查,征求群众对食品安全和创城工作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区食安办)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 创城
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提升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率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员办事、有经费保证。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使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创城 宣传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涉及多个部门多种行业多个场所,各单位要积极为 创城 宣传提供支持、创造条件,协调好相关宣传资源。要加强与媒体和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紧密配合,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居民的教育和引导工作,调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创新方法,抓好落实了。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根据宣传需要,编写若干食品安全宣传理念、口号、用语,设计制作一批食品安全宣传展板,编印一批内容丰富、形象生动的食药安全知识宣传图片、册子,制作有关食品安全题材的公益广告等作品,认真落实了各项宣传工作任务,要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群众不同特点,创新宣传内容与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努力提高群众对 创建 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促进 创建 活动扎实开展。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根据 创城 工作需要,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将持续到2019年底,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好 创城
宣传工作的图片、文字、音视频等相关资料。区委宣传部、区政府督查室、区食安办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领导不力、工作无进展、推诿扯皮、成效不明显的要严肃追责。将把 创城 宣传工作成效纳入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计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分值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