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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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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0年度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方案2160字文
xx煤矿为停产整改矿井,二0一五年六月份停产至今,由于公司要求和煤矿企业自身需求,现准备进行复工复产,为确保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 长:xx(实际控制人)、xx(矿长)
副组长:xx(工程师)、xx(生产副矿长)、xx(安全副矿长)、xx(机电副矿长)
成 员:xx、xx、xx、xx。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xx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所需资金及外部协调工作负责;矿长xx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工程师xx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xx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了;安全矿长xx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了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xx负责需要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
二、工作开展内容及时间节点
1、办公室负责招聘安全员、瓦检员、瓦斯监控员、放炮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招聘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招聘人数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求,招聘人员时老员工优先录用。
2、由生产副矿长xx负责组织采掘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工人进矿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上述两项工作必须在八月二十日前完成。
3、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xx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班前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xx煤矿《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4、xx(实际控制人)负责联系xx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处理工作。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5、xx负责联系救护大队,并签订二0一六年——二0一七年度救护协议。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6、职工工伤保险缴纳由xx负责。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7、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八月二十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三、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煤矿根据公司及县安监局批复时间进行隐患排查。此项工作力争在八月二十日前完成。
1、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特种作业人员。
4)排查矿井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未持有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证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严格按测绘规程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7)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8)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9)排查矿井“六大系统”运行情况。
10)排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运输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
11)排查是否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2)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或与就近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隐患整改
1、编制整改方案上报公司及县安监局备案后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此项工作力争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2、整改结束后矿上组织人员验收,矿上验收合格后上报公司验收。公司验收合格后申请县安监局进行复工复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