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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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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社会职能改革汇报材料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市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农垦改革涉及国有农场一个,即:国营农场。坐落于市北部,东临,北靠,与市镇接壤。农场始建于1951年,前期为省属国有农垦企业,中期为市(地)属国有农垦企业,现在为隶属于市人民政府管理、省农垦局进行业务指导的国有农垦企业,也是市唯一一家国有农垦企业。产业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农场幅员面积6146公顷,下辖8个分场,1个渔场。其中:耕地面积2651公顷,林地面积214公顷,水域面积2397公顷,其它面积713公顷;人口5451人,农场职工1774人,其中:在职职工847人,退休职工927人。另有顶岗工82人。
二、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情况
一是因案施策,制定实施意见,落实任务分工。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及《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市实际,制定了《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意见》对全市下一步农垦改革内容和改革方向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方案分工》对全市农垦改革任务做出了明确分工,对各职能部门所承担的改革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自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了政府与企业,部门与人员责任。《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的制定,确保了改革各项任务的扎实推进。
二是统筹协调,成立领导组织,强化任务督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农垦改革发展的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专题召开会议,对农垦改革相关工作做了深入研究。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市农垦改革,督导各项改革工作进行,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好日常工作,与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全面掌握农垦改革发展的动态,积极推动农垦改革工作。领导组织的成立,为全面推进全市农垦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三是因地制宜,拟定改革方案,稳步开展工作。按照省和市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要求,依据省农委、省财政厅、教育厅、卫计委员会、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下发的《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吉农垦发[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农垦改革实际,制定了《市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对农场改革内容进行了具体阐述,农场办社会职能部门情况、“三供一业”情况都做了详细说明并提出明确改革要求。《方案》形成后,专门召开了由推进农垦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研讨会,会后又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推进农垦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27个成员单位,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方案》经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讨论后,于2017年12月15日正式下发。
四是夯实基础,做好摸底调查,确保情况属实。2017年,推进农垦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立由财政、审计、民政、社保、农经参加的农场办社会职能机构资产清查组,对国营农场办社会职能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包括:资产情况、土地资源情况、负债情况、人员情况、机构设置情况及企业发展经营情况。同时完成了农场土地确权前期土地清查工作。以2016年底农场决算数为依据,核定了农场办社会职能机构的资产、债务、收入及支出,并对资产、债务进行了全面清查,收集整理了涉及农场改革相关资料,掌握了详实的基础信息数据,全面梳理了农场承担的各项社会职能,界定了职能范围、机构人员,为下步工作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农场职能机构分离情况。《市国营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及成立社区工作方案》已经制定下发,《方案》的总体思路是在镇成立社区,将农场所有的办社会职能纳入社区管理,拟建2个社区,施行农场办社会职能全部一次性剥离,涉及10个职能部门、人员24人。农场职能移交手续已履行完毕,社区成立工作以及人员安置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7月末完成。
三、农场经营情况
企业经营收入情况:转移支付382万元,经营性收入65万元,近三年社区过渡性奖补资金每年117万元,企业收入合计564万元。企业经营性支出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工资每年支出251万元,企业管理费支出224万元,每年企业承担职工社保费255万元(本金),每年企业应支出合计730万元。企业每年亏损167万元,截止2017年年底累计拖欠社保金2193万元。
四、存在问题
一是农场拖欠养老金,企业包袱沉重。目前农场累计拖欠社保金2193万元,每年的转移支付资金还维持在2005年税改时的标准,而职工工资、社保缴费却是逐年上涨,导致农场拖欠社保养老金数额逐年增加,所欠养老金农场无力偿还。
二是农场自身创收难问题。目前,农场的收入主要是国家转移支付资金和向农工收取的土地承包费,国家转移支付资金还是按照2004年税改时核算的标准给予拨付,向农工收取的土地承包费标准也未改变,随着职工养老保险金的不断上涨,农场自身创收的局限性,农场运营已是步履艰难。
各位领导,以上是市国营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具体情况,可以说我们全面完成了既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农场还存在一些错综复杂的矛盾问题,制约着企业发展,因此,我们按照国家、省、市农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农场办社会职能,让农场承担的办社会职能彻底剥离,真正做到政企分开,坚决把农场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