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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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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经信委对全县工矿和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处理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事故(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发》(主席令第六十九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委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故(事件)。
(一)根据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冰、雪、冻灾害、大风、冰雹、强对流天气灾害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工矿、民爆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等。
3、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涉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体性的上访事件等。
(二)按照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一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发生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较大事故。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一般事故。发生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和物资的准备,组织准备等。
2、快速反应。坚持效率的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正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优先展开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加强抢救救援人员的保护,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
4、联动处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接受上级部门领导部署,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法规范。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常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安全事故或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信息接报、处置及现场救援
1、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安全的领导任副组长、直属单位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对工矿企业或民爆公司安全生产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
2、接报人接到相关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后,应对事故基本情况进行记录,立即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组织现场抢险救助,保护事发现场;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现场局面,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应亲自或授权他人将事故(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伤亡等基本情况及时上报市经信委、县委、县政府及安监等部门。
4、委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应积极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对事发现场的指挥抢险救援工作,积极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确保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有序、有力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