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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7 发布

慈善事业促进处工作报告(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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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促进处工作报告 ‎ 提供一篇工作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 ‎ ‎ ‎ ‎        2011年我处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其它处室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和“三创一办”工作的具体要求,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为基层单位服务,社会福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处和联系的事业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 ‎ 一、养老服务机构福利工作 ‎ ‎ ‎(一)按照市委八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为目标,大力实施‘养老敬老工程’,确保‘十二五’期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1万张以上,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20张床位”的目标,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黔府办发[2008]2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意见》(筑党发[2008]27号),代市政府起草《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代拟稿),进一步加大优惠扶持力度,促进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事业,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 ‎ ‎(二)“二院”共收(代)养老人394人,其中:一福院收(代)养老人215人(其中:收养126人,爱心护理老人89人),二福院收(代)养老人179人(其中:收养146人,代养33人),无一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 ‎ ‎ ‎(三)全市共新增两家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增加床位数171张,有10家正在筹建中,改扩建10家。(各区、县、市具体床位数目标任务待今年12月才能统计)‎ ‎ ‎ ‎(四)会同市老龄办制订了《关于做好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筑民发[2011]59号)。《通知》从发放范围、标准、程序及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使高龄营养补贴发放更加规范,把好事作实。今年发放了高龄补贴285.54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 ‎ ‎(五)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2008-2012年)文件精神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十大民生工程”目标,完善市养老服务体系,改变金阳新区养老服务设施匮乏、没有国有老年福利机构的现状。经2011年1月24日市长办公会议(第4次)研究,同意市民政局使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在金阳购买老年公寓。目前金阳老年公寓已交付一福院,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预计明年可以投入使用。‎ ‎ ‎ ‎(六)一福院、二福院切实履行社会职责,按照要求收养“三无”老人和儿童福利院失智、失能大龄儿童;在老龄委和社工人才处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爱心护理”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使一福、二福成为全市养老福利机构的骨干和示范单位。‎ ‎ ‎ 二、儿童福利事业 ‎ ‎ ‎(一)为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保障孤儿的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具体的实施意见。今年9月,《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11]61号)出台,实施意见着力于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并力求解决孤儿在安置、抚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的问题,确定了孤儿集中供养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进一步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 ‎ ‎ ‎(二)组织开展“重生行动”项目二期工作及对手术对象进行筛查上报工作,要求各区、县、市按照通知要求,严格依据审查范围,对我市“重生行动”手术对象进行筛查上报,并及时得到治疗。‎ ‎ ‎ ‎(三)全市孤儿743人,其中集中供养440人,供养率已达60%,已超额完成了省厅“十二五”规划中要求达到50%的指标;床位利用率88%,孤儿集中供养生活费2011年已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已超过省厅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其中儿童福利院收养儿童419人,新收儿童75名,按政策合法程序办理出院儿童57名,国内外送养儿童15名;诊治患病儿童4284人次,无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新入户寄养儿童27名,目前,家庭寄养儿童共215名(其中农村寄养50名,城镇分散寄养165名,中天就读30名);第二社会福利院安置孤儿12人;中八劳教所管教孤儿9人。‎ ‎ ‎ ‎(四)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顺利发放和孤儿信息录入工作顺利完成。我处及时组织召集各区、市、县和局属福利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对孤儿录入系统进行培训。要求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申报材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申报录入系统。在7月按每人每月360元下拨了2010年孤儿生活费316.656万元,并督促各区、县、市及时发放到位。下一步我处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和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手续。将审批发放工作与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设相结合,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虚报现象,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孤儿基本生活权益。‎ ‎ ‎ 三、残疾人福利工作 ‎ ‎ ‎(一)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处于2011年5月24日起开展对2010年度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年检范围是持有市民政局颁发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并经工商部门年检的福利企业。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年检结果已通报税务机关。目前,全市共有福利企业27家,安置残疾人就业692人,年销售收入65382万元,每年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养老及其他保险共计382.5万元,残疾职工平均工资为1000元左右,确保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 ‎ ‎ ‎(二)市精神病医院按照《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试点方案》,积极借鉴先进精神病医院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充分挖掘和整合各类医疗资源,突出心理咨询、护理、社会适应辅导、生活方式辅导等优势,鼓励职工通过职称考试、参加各种职业培训等方式储备人才,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长期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机构,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全年业务创收94万元;收治“110”病人128人、收治省医保病人6人、市医保病人51人,门诊就诊733人。收(代)养病人76人,其中(其中收养35人,代养41人)。‎ ‎ ‎ ‎(三)按摩医院积极拓宽业务范围,加强对职工的业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按摩医院截止10月业务收入280万元,服务病患8万人次。‎ ‎ ‎ ‎(四)四个中心认真做好转型的前期工作,根据编办下达的职责,一中心积极配合做好“儿保”中心的服务管理工作;二中心配合优安处做好散葬烈士坟墓管理工作;三中心配合救灾处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救灾知识宣传工作;四中心配合民管处做好民办非企业组织和社团的登机管理工作。‎ ‎ ‎ 四、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 ‎ ‎(一)按照有关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共同对拟使用2011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的项目使用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安排了2011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的使用计划。目前各单位正按照资金计划和规范程序推进项目。‎ ‎ ‎ ‎(二)加强项目管理,对1987年到2005年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进行普查,统计、收集了项目名称、资助金额等内容。重点对近两年来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建设、服务情况进行调研,切实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 ‎ ‎ ‎(三)福彩金使用情况。今年共安排福彩金5896.15万元(含省级742.5万元),大致使用情况如下:‎ ‎ ‎ ‎1、一福院共安排了3087.23万元,其中老人康复楼项目安排480万元,待签订代建合同后按进度拨款;特教区建设项目安排598.23万元,前期已拨付60万元,待签订施工设计总承包合同后按进度拨款;金阳老年公寓安排2000万购置和装修,一期购置款1080万元已拨付,装修已招标,即将按合同拨款,购置尾款待房屋产权手续齐备后按合同付款;福利机构医疗补助9万元已拨付。‎ ‎ ‎ ‎2、二福院共安排964万元,其中“三无”老人安置楼拨付608.5万元建设款,145万元购置内部设施待招标结束后按合同拨款;福利机构医疗补助拨付9万元;污水处理160万元和省厅资助41.5万元未拨付;‎ ‎ ‎ ‎3、精神病院安排了881万元,其中院门诊楼项目安排500万元,已拨付100万元用于前期;拨付福利机构医疗补助3万元;搬迁改造安排50万元,拨付50万元;优抚医疗11万元;新院建设项目安排300万,鉴于国家资金下达,因此2011年调整到别的项目。(办公会通过)‎ ‎ ‎ ‎4、儿童福利院安排161.55万元,其中学生楼维修改造安排41.55万元,拨付41.55万元;拨付福利机构医疗补助3万元;脑瘫儿童项目120万元未拨付。‎ ‎ ‎ ‎5、其他项目:拨付县九庄烈士陵园30万元,示范性农村公墓20万元、修文硝厂3万元、按摩医院49.88万元。‎ ‎ ‎ 截止目前,福彩金共下拨2093.93万元,其余资金根据项目的工程进度拨款。‎ ‎ ‎ 五、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 ‎(一)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三无”老人安置楼 ‎ ‎ 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筑发改社字[2008]741号),集“三无”老人居住、生活、养护、康复、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三无”老人安置楼项目投资总概算为2353.48万元,建筑面积为6356.5㎡、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高度21米,床位300张。目前工程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按程序购置老人生活必需设备、设施。下一步将积极协调有关方面,督促代建单位做好工程竣工后的各项工作,不留尾巴。‎ ‎ ‎ ‎(二)精神病院住院部项目(2011年实事项目)‎ ‎ ‎ 精神病医院住院部建设项目总投资312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床位200张;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2400万元(实际到位2850万元),地方自筹720万元;项目的可研报告已通过国家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环评手续、地灾、压覆矿、水土保持报评审中心评审拦标价,财政局相关处室已发文认定评审结果并明确自行采购。拟建土地已通过市规划局审批,并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目前正在进行预征地工作,征地资金财政已安排500万元。‎ ‎ ‎ ‎(三)精神病院门诊楼项目(2011年实事项目)‎ ‎ ‎ 市精神病医院门诊楼工程位于市云岩区百花山路58号,总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2011年安排福彩金500万元,工程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11月。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报批、初步设计方案正在编制、市规划局已同意门诊楼工程项目总规,单体规划批复待相关费用缴纳后批复。在10月15日开始拆除地块上原有建筑物,预计年内可以开工建设。下一步加强和建设单位的联系,利用他们在人员、技术上的优势,加快推进项目进展。‎ ‎ ‎ ‎(四)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项目(2011年实事项目)‎ ‎ ‎ 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项目总投资1188万元(不含装修和内部配套设施等费用),建筑面积4866平方米;资金来源为:各级福彩公益金、财政拨款、申请上级专项建设资金。资金到位580万元,目前项目已开工。‎ ‎ ‎ ‎(五)社会福利院特教区改造 ‎ ‎ 项目总投资733.58万元,建筑面积2406平方米;2011年安排福彩金598.23万元,项目已完成规划会签、地勘,下一步将督促建设单位依法按规办理,早日建成。‎ ‎ ‎ ‎(六)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康复楼项目 ‎ ‎ 项目总投资1027万元,建筑面积3848.3平方米,2011年安排福彩金536万元,目前市发改委已下达立项批复,总规报市规划局,待市规划局通过后,交有关部门会签完成规划手续。由于儿童村一期尚有部分遗留问题(土地证未办),总规需要调整,因此项目进展比较缓慢。下一步工作,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规划、国土等部门,争取早日开工。‎ ‎ ‎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 ‎ ‎(一)“三无”人员床位数仍旧比较紧张,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床位贮备不足;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的发展较为缓慢,管理亟待加强;‎ ‎ ‎ ‎(二)国办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 ‎ ‎(三)“老有所养”行动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 ‎ 在下一步工作当中,我处将按照局的安排和部署,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 ‎ ‎(一)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各区、县、市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 ‎ ‎ ‎(二)督促、指导联系的局属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局党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四个中心”转型前期工作。‎ ‎ ‎ ‎(三)以建设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市级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民政发展基础。‎ ‎ ‎ ‎(四)继续做好孤儿信息录入工作,积极探索困境儿童的生活救助工作。‎ ‎ ‎ ‎(五)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 ‎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