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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7 发布

2021—2025年某基层党建“十四五”党建工作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合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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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年某基层党建“十四五”党建工作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合编 某基层党建2020年“十四五”党建工作规划3040字文稿 ‎ “十四五”是十九大明确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二阶段建设起始之年,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各项建设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县“十四五”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十四五”期间,我局党建工作整体思路是: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系列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抓实基础,改进作风,持续抓好“基层党建提升年”“支部建设规范年”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为建设“赣北明珠”的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一、 着眼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省市县组织工作会议、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紧密衔接起来,进一步领会把握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好机关党员和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 ‎ (二)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始终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推动领导干部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三)持续抓好党内教育培训。要通过依托红色革命传统文化教育平台和创新党员教育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现场体验、异地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对局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新党员的培训,开展党员对党绝对忠诚和强化党员身份意识的培训,引导党员干部做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的表率,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 ‎ 二、着眼建设一直过硬干部队伍,加强干部建设 ‎ ‎(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严格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按照“为工作选干部、凭业绩用干部”选拔原则,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重用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干部,强化选人用人的正导向、能者有位的正激励、公平公正的正能量。加强和改进干 ‎ 部考察考核工作,培养选拔干部必须提高政治标准,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干部,统筹做好全局机关干部的日常调整配备工作。‎ ‎ (五)加强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培养选拔。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要求,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积极向县组织部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加强与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了解年轻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解决,大力培育造就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 (六)提升干部的专业化能力水平。着眼新时期党员干部理论 WZ、党性教育、道德教育和专业化能力提升的需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理论、强信息,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以干部需求为导向设置培训内容,增强司法服务经济建设相关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培训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 ‎ (七)严格干部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抓党建的主体责任要求,强化监督责任,和纪检部门做好衔接,按照全员、全维的要求,建立干部监督台账,及时掌握干部情况,确保人人都在监管中。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 (八)严把干部考核关。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 ‎ 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功夫下在平时,考核重在平时,看干部的长期表现,做到既知人之短、知人之长,也知人长中之短、知人短中之长。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散懒”现象,进一步严格绩效考核制度,通过量化考核指标、硬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措施,加大奖惩力度,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三、着眼标准化规范化,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 ‎(九)全面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切实夯实基层工作,落实好“常规工作上台阶、重点工作求突破、考核工作争先进、特色工作出亮点”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具体举措,开展全覆盖专题业务培训,力争年内机关党支部达到“五化”标准,注重党建实效化,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积极推动组织生活正常化。推动主题党日常态化制度化,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业务工作会议和需集体行动的工作,确保全局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有时间、有精力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 (十一)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完善党籍管理,特别是律协党总支的党籍管理工作,我们将与律协党总支进行对接,通过走访、调查等形式,理清党员律师档案资料,理顺律协党总支的党员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及时了解党员需求,做好服务党员工作。从关爱党员干部入手,建立本局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明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在重要的节假日从党费、行政经费中安排资金开展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走访慰问,“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 (十二)大力实施阳光党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穿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各方面,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党建经费、队伍、责任保障,将组织运转经费按照 2%的比例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拨付监督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确保资金拨付、管理、使用规范高效。‎ ‎ 四、着眼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十三)坚定不移走党指引的群团发展道路。把群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体系,坚持以党建带工会、妇联、团委合建的工作思路,将群团组织有机集合、整合资源,把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自觉贯彻到各项工出作中去,确保群团工作形成合力。‎ ‎ (十四)助推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发展。要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强党建倾作用。一是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加强驻村帮扶工作,调优补强驻村帮扶工作队,对派出的第一书记,实行季度培训、季度点评、不合格“召回”制度,切实提升帮扶实效。提高帮扶质量,将不能按要求开展走访、提供服务的帮扶责任人进行替换,鼓励普通党员参与结对帮扶。二是助推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创新方式,强化扫黑除恶工作宣传,鼓励广大党员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三是助推司法服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党员律师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这一品牌党建活动。计划每年选出一到两个律协党支部,到社区开展个性鲜明、主题突出、群众急需的党建活动,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和公共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打造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亮点。‎ ‎2021年—2025年“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材料2900字文 ‎   “十四五”时期(2021年—2025年),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自治区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x党发〔2020〕x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  一、总体要求 ‎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xx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的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局视野、战略眼光和底线思维,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高质量编制自治区“十四五”规划,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xx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  二、编制原则 ‎  一是坚持立足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相统筹。既要深入研判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全面分析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动态趋势;又要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经验,科学把握我区发展趋势和阶段性特征。‎ ‎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既要着眼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长远目标,合理确定各项任务指标;又要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制约我区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集中力量予以解决。‎ ‎  三是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着眼于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又要突出重点方向、重点领域和重大课题,增强对规划实施的支撑保障作用。‎ ‎  四是坚持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既要增强规划的战略性、指导性,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又要突出规划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积极谋划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确保规划有支撑、能落实、易评估。‎ ‎  三、主要任务 ‎  (一)编制自治区发展规划(规划纲要)。聚焦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为各类规划系统落实自治区发展战略提供遵循。(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配合)‎ ‎  (二)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细化落实自治区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为其他规划提出的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资源能源、生态环保等开发保护活动提供指导和约束。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会同发展改革委制定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牵头,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配合)‎ ‎  (三)编制专项规划。围绕细化和落实自治区发展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编制一批自治区“十四五”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纳入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的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自治区各部门(单位)自行编制或批准的各类规划,须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除国家层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明确要求外,未纳入目录清单、审批计划的规划,原则上不得编制或批准实施。(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 ‎  (四)编制区域规划。主要以自治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为对象,以贯彻实施重大区域战略、协调解决跨行政区重大问题为重点,编制若干区域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  (五)编制市县(区)规划。各市、县(区)按照全区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市县(区)规划依据国家及自治区发展规划制定,既要加强与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衔接,形成全区“一盘棋”,又要因地制宜,符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协调指导)‎ ‎  四、工作安排 ‎  (一)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  1.主要任务。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结评估;研究提出“十四五”发展规划框架提纲;起草“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建立“十四五”重大项目库;配合做好自治区党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起草工作。‎ ‎  2.进度安排。7月底前,形成发展规划框架提纲;8月底前,形成发展规划初稿;9月底前,形成“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结评估报告;10月底前,形成发展规划讨论稿;11月底前,形成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12月底前,形成发展规划草案。‎ ‎  (二)其他规划。‎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原则上与自治区发展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6月底前全部出台。市县(区)规划编制要基本与自治区发展规划同步,2021年上半年报同级人大审议后发布,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 ‎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和地级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自治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统筹推进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  (二)组建工作专班。成立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起草组,具体负责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起草工作。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熟悉业务、文字能力较强的规划处室负责同志参加,联合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再负责原单位工作。邀请国家有关部委、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组成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编制专家咨询组,对自治区“十四五”发展重大战略、重大问题等提出咨询意见,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  (三)强化规划衔接。各市、县(区)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衔接国家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争取我区更多重大事项、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家规划。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在提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前,须按程序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须事先与自治区发展规划进行统筹衔接;市县(区)发展规划在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前,须事先报送上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统筹衔接。‎ ‎  (四)落实人员经费。各市、县(区)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要相应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组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规划编制队伍。各级各类规划(含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市、县(区)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经费预算管理,从严管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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