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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7 发布

20xx年城市防汛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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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城市防汛工作预案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面抢险”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汛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二、工作目标 日降雨50毫米以下,区域无积水;日降雨100毫米,雨停后4小时内,区域内基本无积水;日降雨量150毫米,不成灾;遇历史最大雨情,积淹水范围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责任分工 ‎1、城管局:负责对市政管养范围内的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理河道、明沟,疏通排水管网,清捞窨、雨井,加强排水泵站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运转正常,汛中加强设施的正常养护管理,确保路平沟通;每日定时测报泵站水位,大雨来临前,按规定控制标准提前腾空水位。关注天气变化,预防台风对行道树的影响,及时加固险树,清理死株,消除隐患,道路树木倒伏接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清障消险,保证道路畅通。负责组织清除占用河道、泵站、机站等排水设施影响行洪通道的违法建筑。负责督促指导各有关管委会、街道、部门的防汛排涝工作。‎ ‎2、各街道、园区管委会: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河道、排水管网、排水机站等防汛排涝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主要道路及有地下排水设施的道路等城市防汛排涝工作。认真制定防汛排涝预案,积极筹备防汛排涝物资,组织防汛排涝抢险突击队,完善防汛排涝负责机制,确保在紧急状态下的处置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3、住建局:负责在建(含未竣工移交)涉水工程的防汛排涝工作,及时向市住建委申报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改造工程工作。‎ ‎4、交通运输局:负责管养范围内(含在建工程)的道路防汛排涝工作。‎ ‎5、安监局:加强对城市防汛排涝设施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监督指导消险工作。‎ ‎6、雨花公安分局:负责城市防汛工作中的治安维护工作,及时处置影响和破坏防汛排涝设施行为。‎ ‎7、交警八大队:负责城市防汛工作中的交通维护工作。‎ ‎8、雨花消防大队:积极参与城市防汛排涝的抢险工作。‎ 四、重点地段防范措施及责任分工 由于部分客观、历史原因。全区防汛工作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统筹运作、加强协调、着力解决,以提高全区防汛工作的整体效能,确保安全度汛。具体有以下几个重点地段:‎ 五、应对措施 ‎1、汛前对所有排水设施进行大排查,及时完成疏通、清淤、改造工程,确保各类设施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2、按照区防指要求筹备防汛排涝物资,特别是要购置移动排水设备(潜水泵),每个街道、园区不少于2台,其中赛虹桥、铁心桥街道不少于4台,适时组织进行强排。‎ ‎3、成立防汛排涝突击队(20-30人)。配备相应装备(雨具、照明灯、安全帽、警示标志),随时参加应急抢险。‎ ‎4、制定防汛排涝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对重点地段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处置措施,确保及时处置,有效防范。‎ ‎5、汛期(5月1日-9月30日)实行全天候、全时段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及时组织排水、排涝。‎ ‎(1)当预报有大雨时,所有机站、涵闸进行24小时值班,并按规定腾空水位。‎ ‎(2)当日降雨量达30毫米时,应组织人员巡查,掌握排水设施运行状态,适时排除病害。‎ ‎(3)当日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时,所有机站、涵闸处于有效运行状态,对积水地段进行人工排涝,确保无明显淹水现象。‎ ‎(4)当日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时,应全面实施排涝抢险预案,必要时增加抢险突击力量,开启窨、雨井盖,加大排水量。但应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看守,确保人员及设施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淹水现象。‎ ‎(5)当遇暴风雨侵袭时,应注意做好险房、险树、险工地段的排查和消险工作。防止出现阻水、断电、溃坝等事件发生。‎ ‎(6)当遇历史最大雨情时,在全力组织防汛排涝工作的同时,必要时做好人员和财产的转移工作,力求降低损失。‎ ‎6、准备挖掘和装载机械和车辆,及时清除河沟塌方、路障等,确保防汛排涝人员和物资的通行。‎ 六、几点要求 ‎1、各责任单位按区防指的统一要求,制定本单位、本地区城市防汛排涝工作预案和应急抢险工作方案,报区城防指。‎ ‎2、严格实行属地化防汛排涝责任制,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应将防汛排涝的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到责任人,并将明细表报区城防指。‎ ‎3、险工地段及打开窨、雨井盖时的安全保障措施(警示牌等)及安全监管责任人明细表报城防指。‎ ‎4、防汛排涝突击队人员名单、责任人及通讯联络办法报区城防指。‎ ‎5、紧急情况下需要进行人员、财产疏散转移的方案及地点报区城防指。‎ ‎6、建立汛情报告制度,汛期每天报告一次雨情、汛情,重点地段及淹水片区每二小时报告一次排涝情况。汛期值班及信息报送责任人及通讯联络方式报城防指。‎ ‎7、涉水工程以及新建住宅区、厂房等在未移交前,应督促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做好防汛排涝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8、遇大面积雨涝和积水时,在做好相应的排涝抢救工作同时,服从区城防指的统一指挥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