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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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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范文之读《教师与法》启发
周休日闲来无事,随手翻开身边的一本书。原来是学校发给每位教师的校本培训书籍《教师与法》。轻轻地掀开散发着清香的封面,一句句、一行行与生活、人生、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映入眼敛,荼余饭后细心品味,真是受益匪浅。
平常,一提到法律,总有一种庄严、沉重的感觉。自以为品质优秀、行为端正,不会做出违法乱纪的事儿,自然对法律敬而远之。但我认真拜读了第三章《教师执教中的法律问题》时,平静的心湖禁不住泛起阵阵涟漪。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使我明白了:教师与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是一对矛盾,也是教学过程中的必要主体。从法律上讲,教师与学生之间既存在着教学管理过程中的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的法律关系,又有在学习过程中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学习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在对科学知识的探究上和人格尊严上,地位是平等的。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一些教师对学生权利的尊重和保护还不够。以至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歧视所谓的“差生”
,甚至发生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荒唐鉴定成弱智,五年内做等外生》、《学生状告教委侵犯学生获得公正评价权案》、《讲解英雄邱少云,教师竟让学生试火》,这些行为虽然发生在个别教师身上,但是严重损坏了教师的形象,也为我这个身处一线的班主任敲响了警钟。面对班上个性差异“五彩缤纷”的学生怎样才能做到因材施教、有教无类?怎样才能把自己的满腔热忱、一片爱心均匀地撒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怎样才能真正地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护花使者”?教育管理上粗暴的态度、武断的判决,一定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了负面影响;课堂执教中,一句不屑的评价、一个嘲讽的眼神,又不知伤了多少孩子的自尊心,泯灭多少美好梦想、、、、、、这样一想,真是有点后怕,虽然自己没有做出触犯法律的过激事件,但是教育教学过程中我曾对学生拔苗助长罚抄、罚背,对调皮捣蛋、影响课堂秩序所谓“双差生”简单粗暴地使用“高压”政策——讽刺挖苦。《教师与法》让我明白了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地位上是平等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把知识传授给学生,而且要爱护和关心学生,充分尊重学生的权益。
一本好书,犹如一杯咖啡,苦在嘴里,甜在心头。《教师与法》就是这样一杯平淡而又香醇四溢的咖啡。